经搬中学食品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单位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单位在与供货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前考察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增强履行合同的法律保障。 第六条、本单位在建立准入的基础上,还应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