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物柜管理规定|公司储物柜管理制度 储物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储物柜管理,方便员工存放个人物品,特制定本储物柜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储物柜为公司物品,任何人无权擅自挪用、拆卸、损坏或私自占有。公司为员工每人配备一个储物柜,对号使用,不得私自调换。每个储物柜两把钥匙,个人持有保管。储物柜仅供存放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等)请勿存放储物柜中,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后果自负。储物柜内严谨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品、气味浓烈的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因储物柜尺寸和承重有限,请勿存放过大或过重的物品。个人储物柜应保持柜内干净、
2、整洁,不得有杂物异味。储物柜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联系相关负责人,切勿擅自使用工具强行开启,因个人原因错误操作而造成的储物柜损坏,需按原价赔偿。个人需妥善保管好钥匙,如有成钥匙丢失或损坏,由个人配回一把或者 公司统一维修更换,产生的相关维修更换柜锁费用由个人偿付。 10、公司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个人打开储物柜接收检查时,要积极予以配 合。 11、储物柜破损需当日上报给部门相关负领导,以便安排修理,因个人原因造 成的破损,修理费用由储物柜使用者个人承担。 12、离职或者岗位异动时,必须将储物柜的钥匙交于公司负责人,如有损坏 或丢失,根据损坏程度大小和维修更换的费用,按照原价比例进行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2015年09月01日期实施生效。 编制:田洪绪批准: 日期:2015年8月24日日期: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