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范文一: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校医务室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第三条:药品的提供应当与诊疗范围响应,由校职业医师调配,并有记录。第四条:每季度校药品管理员要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做好药品的批号、有效期、质量情况的记录。第五条: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即过期药品要做好登记、报损、审批表,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范文二: 1、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2.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
2、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陪送清单包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予拒收。 3.药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度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定期检察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销毁。 6.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7.凭处方调配药品,严格审核处方,详细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9.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即使报告。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