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信访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缺勤。无故迟到或早退达3次,无故缺勤1天者,经教育不改,视其情节予以经济处罚。全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10次,无故缺勤5天者,取消当年公务员合格奖。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处理。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和其他情况需要请假者,一律履行请假手续。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二天以上或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请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做损害机关形象的事,严禁干部职工之间(家属、子女)在办公场区吵闹,一经发生,轻者取消当年文明单位奖,重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坚守工作岗位。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6、因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或局长安排,不服从加班安排,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其责任。加班人员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按标准安排工作餐。
7、按国家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由局机关统一安排,当年使用当年假期。
第二篇:市旅游局考勤制度XX市旅游局考勤制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修订)
为强化机关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制
考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当主任外出时由主任委托人员负责。
二、分管领导审查制
必须坚持每天考勤并填写月考勤表,对当天迟到、早退及病事假等要如实填写(病事假考勤以领导批准的假条为准)。每月初将上月考勤表送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局长办公会。
三、按时考勤和抽查相结合
每天按时考勤。每天的其他时间,重点是下班前,采取不定期抽查进行考勤。
四、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审批权限。任何人离开本市必须向局长请假。事假。科(含)以下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
批准;2天及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按市政府规定办理手续。
工作时间离开办公区域,应告知办公室。科室负责同志离开办公区域时,同时应报告分管领导。
病假。需要住院和离岗治疗者,凭医院证明,科(含)以下干部职工请假2天及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县级干部请病假由局长批准。
(二)事假必须提前按上述审批权限请假并填写假单,说明请假理由、离岗和返岗时间,递交局办公室备案。因公外出需以分管负责同志和局长批准的批件为事假依据,外出前请将批件送办公室备案。短信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对于未提前请假而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三)病假必须当日与单位联系(急诊除外)。病愈后,须持有市级医院诊断书(在外地病假须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递交局办公室认定。
无诊断书的视为事假,当日不与单位联系的视为旷工。
(四)因故请求晚来或早走,也必须提前填写假单,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负责同志批准(每月仅限1次),及时递交局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五)关于婚假、产假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缺勤处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以上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度考核奖金。
(二)病假一年累计两周、事假一年累计一周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优。
(三)连续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发年度考核奖金。
(四)节假日值班不到位的,视为旷工一天。
(五)经批准的加班时间可以抵消个人的事假。
第三篇。市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第四篇。市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制度,市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管理制度《市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第五篇:市水务局信访工作制度ⅩⅩ市水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为加强水务系统信访办理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要求
水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规定秉公办事,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事项。
二、受理范围
(一)上级机关及领导、本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有关水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三)有关涉及水务局职能范围内的重大问题、意见及建议;
(四)对水务局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五)对水务局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及举报;
(六)应由水务局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三、工作责任
(一)水务局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局长为信访工
作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为信访事项所涉及分管业务领导责任人并对局长负责。
(二)办公室为信访工作归口管理处室,主要职责:
1、负责信访的接待、登记、提出预处理建议;
2、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宜;
3、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信访部门提供信息;
4、检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5、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各业务处为信访事项的具体承办处,负责涉及该处职能范围内信访事项的调研、处理及办理结果的反馈。处长为本处信访办理第一责任人。
四、处理程序
(一)来信处理
1、凡上级机关及领导、本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投寄我局的来信,由办公室统一拆阅、登记、转送;
2、办公室收到来信后,将来信和信封装订在一起,并在来信首页右上角加盖当日水务局人民来信签收章,送领导批示后,送承办处办理;
3、承办处收到来信后,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人的姓名、住址不清或无联系方式
的除外),办公室在60天内办结。复查请求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4、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信访事项,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5、对不属于水务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由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办理。
(二)电话访处理
接听人民群众的电话访,用语要文明,态度要热情,处理要认真,可以答复的问题应当场解答,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告知对方联系方式或大致可以做出答复的时间。
(三)来访处理
遇有个体上访或集体上访,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上访接待工作。
五、检查督办
(一)一般的信访事项由承办处办理并自行督办。
(二)重要信访事项由办公室列入督办工作范围,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局领导报告。
(三)对以下情况及时进行督办: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2、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3、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4、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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