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普中学升降国旗制度 1、为维护国旗尊严,尊重国旗,爱护国旗,增强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2、每周星期一上午7时45分举行升旗仪式,行政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全体学生都应参加(寒暑假、遇有恶劣天气除外)。其他教职员工原则上都要参加。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时,有关人员均应参加。 3、升旗仪式进场前负责操场卫生责任区的班级要认真打扫环境卫生,做到场地整洁庄严。各班要列队进场,按指定位置站队,整队要做到快、静、齐。班主任、级组长要跟班跟级,带好自己的队伍。体育老师要做好场地规划及组织指挥工作。 4、升旗仪式的程序按国旗法规定进行。升旗时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因迟到未进入列队的师生,升旗时应就地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5、升旗结束后,校长、学校其他行政领导或有关工作人员作国旗下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或利用这一时间布置有关工作。 6、升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旗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7、旗手由各班级推选代表担任,经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8、除每周星期一外,其它时间由升旗手负责,上午升旗,下午放学后降旗。 9、每个学年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让师生熟悉国旗法,履行国旗法。 10、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上升旗台,不得在升旗台栏杆晾晒衣物或攀爬栏杆,发现损坏升旗台栏杆、旗杆、升旗绳者严肃处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