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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街道民主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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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街道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篇:百善街道民主管理制度百善街道民主管理制度 一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不准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私分公款公物;不准无偿占用单位的财物;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不准利用职权摊派各种费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第二条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接待和宴请;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歌、舞厅等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一切从节俭出发,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不准携带亲友接受公务性款待。第三条严于律己,自尊自重。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公务,不准在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准以各种形式经商、办企业或参资、参股;不准以各种名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 二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办事处党工委、政府机关的组织人事工作,由办事处党委依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书记和副书记的领导。办事处机关干部必须严格管理,并接受书记和党群副书记的领导。办事处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干忧组织人事工作。 第二条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一)提拔、任用、调整股级以下干部; (二)干部、职工调入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三)办事处党工委、政府机关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四)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第三条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程序提拔干部和职工,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党工委不予讨论。凡招聘、调用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集体讨论后报主管领导初审,再向办事处党委提出申请; (二)负责组织人事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办好有关手续,送主管领导审查; (三)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四条坚持干部职务、职工调整由组织决定的原则,坚决刹住拉关系、走后门、伸手要官的恶劣风气。对要官跑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搞个人封官许诺的要严肃处理。各部门不得自行招聘录用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一经发现未按规定程序自行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要责成辞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干部职工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必须坚决服从,不得闹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第五条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工委讨论人事任免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干部职工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通知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了干部人事机密,都要认真追查,作出严肃处理。第六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制度,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第七条对列入公务员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对非公务员系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及办事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招聘合同工、临时工条件。招聘合同工的条件: (一)有XX市市常驻户口的当地居民; (二)年龄男35岁以下,女30岁以下; (三)文化高中以上(勤杂工除外); (四)试用期三个月; (五)思想品德好,工作表现积极有上进心,单位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招聘合同工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同意,办事处主管领导加意见; (三)党工委会通过; (四)报市劳动局审批。聘用临时工条件。 (一)18岁以上的当地居民; (二)高中以上文化(勤杂工可适当放宽); (三)思想品德好; (四)身体健康;聘用临时工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同意; (三)党委审批。 三财经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财经制度,用好、管好办事处生产、经营资金,规范我办事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证上级下达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资金管理法规,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财经管理制度。 (一)加强资金流通管理: 1、办事处一定要在制度严、服务态度好、实力强的国有集体商业银行开设帐户; 2、财政所及办事处财务人员必须完善财务内部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机制,绝不允许既当会计,又兼出纳的现象。银行和印鉴实行分管制度,并严格执行支票的领用和报批手续; 3、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禁违规帐外经营、公款私存、公款私用、私设小金库、非法集资;严禁用公款炒股、期货和房地产;不准对外单位提供资金贷款担保和反担保。 (二)加强财经工作领导,成立办事处财经领导小组。 (一)组长及成员。组长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副组长为办事处主任、分管财经的副主任,成员为财政所长和分管财务工作经济发展办主任。 (二)财经领导小组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财经部署; 2、研究制定本办事处财经工作规划; 3、审批办事处重大经济收支; 4、检查监督全办事处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情况。 (三)加强审计监督,成立办事处财务审计小组。 (一)组长及成员。组长为财政所长,副组长为审计组负责人,成员为审计组全体人员。 (二)审计小组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全办事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岗位变动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财政预决算。 (一)办事处财政预、决算必须依法管理,以“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为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制定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事项由党委研究决定。 (二)财政预、决算审批程序。由办事处财政所每年初提交上年度财政决算方案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由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办事处党委会议审定、批准。调整预算必须报办事处党委通过方能生效。 (三)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年度报告。办事处严格按《组织法》、《预算法》每年向办事处党工委报告年度预算报告会情况。 2、月报表。办事处财政所每月将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领导小组长、副组长汇报。 (五)预算内资金使用。 (一)年度核定的经常性经费支出,由办事处财政所按月均衡拨付,预算单位包干使用,自求平衡。 (二)市拨入专项资金(民政、支农、水利等专项拨款)实行专款专用,先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加具意见,报办事处书记、主任审批,才能拨出,并实行跟踪监管。 (六)预算外开支管理。(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一)办事处财政所依法履行财政总预算职能,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 (二)生产建设性开支。工作项目的设立,经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批,2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财经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联合签发;10万元以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财经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联合签发。 (三)非生产性的项目开支。办公室日常办公开支列入财政年度的计划的及非列入财政年度计划的,由办事处财政所根据资金状况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召开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批。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联审;超10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书记联审。10万元以上的,经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书记、主任审批。属政府采购规定范围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四)业务接待费。一般开支先由单位或主管领导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才能开支;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联审;超过1000元以上开支,需分管领导加具意见报经书记、主任联名签批才能开支。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开支要报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七、其他事项。除以上规定外,要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购建(含捐赠)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资;大批购入单位价值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资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二)购建10万元以下由办事处正副书记和分管经济的办事处副主任研究决定;购建10万元以上资产,由办事处两套班子领导研究决定。 (三)固定资产设帐登记,每年盘点一次,基建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并入固定资产帐,真实反映资产累积情况。 (四)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人员退休或因工作调动,要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凡遗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固定资产每年提留折旧,计入当年费用。 五通讯及交通工具使用制度 第一条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使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执行。第二条为确保车辆安全行驶,节省开支: (一)办事处的车辆由主管后勤的领导管理、调配,特殊情况时,可集中安排使用。 (二)办事处机关公务用车,用车者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同意方可外出。 (三)凡在晚上或节假日,全部车辆必须停入在办事处(除领导工作用车外),如公务需要或遇特殊情况,预先报告主管领导,否则,该车出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四)不准用公车学习加强技术,不准无牌人员驾驶车辆,凡外出公务须由职业司机驾驶,否则,当事人要负由此而引发的全部事故责任。 (五)办事处车辆不准借给外单位、个人和办事处干部、职工私用。 百善街道办事处2017年1月15日 第二篇:百善街道关于在社区居委会推进民主建设相关制度的规定中共XX县区百善街道办事处工委文件 百工委[2010]16号 百善街道关于在社区居委会推进 民主建设相关制度的规定 为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的工作,现制定百善街道推进民主建设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社区居民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的居民议由18岁以上组成。社区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社区居民会议是实行城市居民自治的决策机构。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主要是: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主区居民委员会;讨论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其他事宜;制定社区公约。社区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了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主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会议的一种形式,依法行使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是所在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推选的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可以是每户派出的代表,也可以是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代表。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办法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限居民或每户参加1名代表进行民主推选或无记名投票选举。居民代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3)社区居民代表应具有以下条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社区的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威信。 区居民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代表社区成员的意愿与社区议事,行使表决权;有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政收支、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有关社区事务管理情况的权利。 社区居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经常向所联系的社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精神;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做发本社区与本社区有关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社区成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社区成员的共同意愿,带头完成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社区自治事务。 (4)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主要职权是。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文明公约》;审议决定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5)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议事规则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必要或有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应当随时召开;过半数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效,过半数以上的与会代表通过的决议、决定有效。 (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以羽面形式通知全体会议成员;居民代表就有关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社区单位和居民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会议;由提出议案者说明议案,与会代表充分酝酿、协商,集中正确的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1)社区居委会委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分管的内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居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3)组织分管的内设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4)协调与分管的内设委员会相关的工作关系; (5)听取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传达贯彻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本社区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讨论的其他问题。 (2)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3)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4)社区居委会的大额经费支出;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社区保洁、保安等人员的聘用;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居办经济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申办、变更、注销及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终止等,均应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5)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组长会议制度(1)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长会议,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全体居民开展工作的例会。 (2)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通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社区居民小组长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委托,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社区工作者召集、主持。 (4)社区居民上组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5)社区居民小组长将会议精神向居民传达,并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的工作。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1)监督内容。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发放情况;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其他重大事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2)有1/5以上居民代表提议,社区居委会应召集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群众意见较大或不赞成的事项,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后,予以纠正。 (3)居民(代表)会议定期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可以提出质询。社区居委会对居民代表的质询,应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 (4)实行评议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议,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对不称职者要求其限期改正。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我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生活补贴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集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语言或民主测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社区文化体育中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2)社区文化体育中心以“为居民服务,为社区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有益于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健康发展。 (3)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法制教育等。 (4)充分发挥社区内各类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1)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帮教小组,负责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处理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指导。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队员应当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值勤。 (5)在社区内建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与公安派出所及时通报情况。 (6)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帮教和安置就业工作,使其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7)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登记簿册,随时掌握外来人员的变动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8)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出租户应按规定与暂住人口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承租人负责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议事范围。从社区居委会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指示精神有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出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社区居委会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本辖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实现关工委工作“五有”、“三化”目标。 (二)摸清本居委会范围内青少年的自然状况,分年龄、分类型(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残疾、特困、父母离异、帮教、劳改、服刑等青少年)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关爱、服务工作。 (三)根据本委的实际情况,组织、指导青少年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双向服务活动。 (四)搞好青少年社区教育活动的基础建设: 1、建立辅导员队伍,发展关工委会员; 2、开辟活动角,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3、创设关工委宣传栏,由青少年自采自编。 (五)充分协调和动员本辖区内的各单位、各部门都来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社区教育活动,积极为青少年社区活动提供教育资源。 (六)按照市区建设总体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参加各项活动。 (七)负责对辖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吸毒青少年要组成“五为一体”的帮教组织,并定期开展帮教活动。 注。“五有”即有得力的班子、有健全的队伍、有完善的制度、有实用的阵地、有实效的活动。“三化”即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社区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士、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参加。 (2)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联席会议主要议题是。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制度 一、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和居委会领导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制度,通过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达到激励的作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紧紧围绕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把民主评议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纳入建设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一次。 三、民主评议要采取自我评价、党员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 四、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领导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虚心听取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主动对照标准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保证民主评议工作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 2010年6月16日 第三篇:2017百善街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计划2017百善街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计划 为增进军民军政团结,加强国防建设建设,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按上级双拥工作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双拥工作计划作制定如下:双拥工作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双拥办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夯实基础,为我街双拥工作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百善街道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全面构建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和谐百善,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全面规划、改革完善、突破重点,努力争创XX市双拥模范街道,为稳定大局服务,加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 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任务,街道各内设机构(办、站、中心)要积极主动参与;各村(社区)、学校等要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区域内双拥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2017年海洲街道双拥工作的具体工作包括: 1、建立共建组织,签定共建协议,实现军地互动,进一步完善军地军民共建长效工作机制。 2、元旦、春节、清明节、建军节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老功臣、烈属等拥军优属活动;开展评选十佳退伍军人、十佳双拥模范户活动。 3、“八·一”建军节前夕,要求社区筹备专题文艺节目,慰问驻淮北部队官兵,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 4、组织辖区内企业走访驻XX市消防、武警、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座谈四个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拥军活动,针对部队需求,选送一批科技练兵器材物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召开欢送新兵入伍大会、退伍军人茶话会;及时发放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费及军龄补贴,签订退伍安置协议;做好对在乡困难优抚对象的临时救济工作,按期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补助款。 6、将帮扶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列入我街道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底考核工作范围。经常走访军属、烈属和残疾军人,街道社区干部要了解情况,解决困难,不断增强军民感情;社区居委会工作例会上进行阶段性双拥内容宣传教育。 7、积极支持与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 四、整体要求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优属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在实施双拥工作计划过程中,各项活动要精心谋划,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基层单位双拥工作实绩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街道将表彰在双拥工作中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 第四篇:百人百善百人百善倡议 佛法主旨,无外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故修行即是止恶、行善的身心净化,而善恶万端,种类殊别,有大小、偏正、半满,更有真伪不同,由此修行需是细下心来,静上功夫。善恶种种造作,皆萌于心意、行于言语、显于身形,此即佛法所谓三业。由三业之万别千差,而六道迥然各异。故主夭寿之变、贫富之境,岂外人乎。己也。故而,普渡寺倡百人百善之法会,举百人之力,兴百善之举,祈万善同归,以益于见闻耳。 百人百善序 人生一世,由少壮而老死,光阴似箭,实属短暂。其间名利纷纷,诸欲牵引,几人不颠倒迷惑。如梦如幻之妄境,我等于中沉沦痴醉,痴醉如狂。奈何一声锣鼓俱寂,顷刻无常,三更有人来唤,做的主么。修尚难,况不修乎。佛法主旨一字蔽之,善。四谛然,六度亦然。善乃入世明灯,善乃出世舟行。善为意动,在心有三。善为音声,在口有四。善为身体力行,不杀、不盗、不淫。此十善业道也,解脱之路。古德于善,日精又精,精不敢怠,末世福薄,岂有不为之理。百人百善者,举百人之力,行百善之举,积万善之功。薪火相传,百而千,千而万,则善莫大焉。此善可启初善之蒙,可助久善之基,于己可安身立命,于人可受益结缘,于社会可易风、可易俗。矣,此实乃自利利他之美事,惟愿知者之志者,先觉与后觉,普利有缘,岂不善哉。岂不善哉。 百人百善须知 欢迎您参加百人百善。 百人百善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倡导“善行从我做起”的公益活动。活动于每年农历的2月19日开始,至当年的9月19日结止,共历时七个月二百一十余天,一年一期,每期有预定的参加人数。参与活动的方法为填写“百人百善报名表”,报名表经核实后,存档分组。分组后将有一个信封发放到百善参与人的手中,信封上有注明参与人的组别及编号。信封内为“善行记录卡”,卡片为四张,每张二十五善,合计百善。百善参与人需认真记录自已日常的善行,每一善行记录需清楚写明“善行时间”及“善行内容”,待百件善行圆满完成后,将自已的“善行记录卡”装回信封,交到自已所属的组内。善行小组待本组“善行记录卡”齐备后,再将信封统一交到百善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善行记录卡”的记录予以整理统计,对逾期未交、善行记录不足的将做为“未完成百善善行”归类,这一归类将影响到百善参与人的精神鼓励及纪念品鼓励。善行为我们人生所必需,这已将成为人类大多数的共识。孝行、感恩心、责任感,这些发自于内心良知深处的,人人都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可见禽畜也不例外。看看频仍的自然灾害、不断的各类瘟疫、持续的人类内部冲突,我们这不安、忧虑的一切,原因是什么呢。举自然界为例,我们无限度的破坏它,它就回报我们以地震、海啸,是人类自已造就的苦果。若是人人都是善良的,世界也必定是和谐与宁静的。勿庸置疑,善行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企业的团结、有利于家庭的美满,更有利于自身的身心健康。 既然善行有利于人生社会,那就利落干脆的加以落实。有人认为行善是好的,但记录是不必要的,浪费时间,徒增分别。话是有道理,古德如莲池大师所说,上士确是可记可不记的。问题是,说此话的人是否是上士呢。“外不见善恶相,内不见能止能修之心。福且不受,罪亦性空”,果真如此,实应为我辈人等之所赞叹啊。若是夜深自问其心,一日行了几件善事,几天行了一件善行,都是浑浑噩噩、茫然不知的,又何颜说此不必记之语呢。 善有大善、有小善;有真善、有伪善;有阴善、有阳善;有世间善、有出世间善;有胜义善、自性善、相应善、等起善;有一善、二善乃至十善,我们是否了解的清楚。有止善、有行善;有定善、有散善;有事善、有理善,我们是否做的明白。若非如此,切莫小看这“善”。约修行而言,六度、四摄哪一不是善。从起心动念,从发言立行,这身口意可是戒定慧道场,还是贪嗔痴淫祠。莫兴言谤善,谤善已不善,“其失非细”。 愿这人间,五戒常为人所依止,十善共为人所修习,是为国土庄严。感谢您与我们携手共行百善。 善行从我做起 去年在网上以“百善小记”的形式,完成了我的“百人百善”。确切的说,我并没有完成百善的善行,因为活动的结止时间为农历九月十九,我完成百善的时间已至年底,延期不少,所以严格的说,自已是未达标、合格的。在网上倡导200人参加“百人百善”的事,也未能如愿,暂时先挂在那儿吧,总有一天会完成的。 收获还是有的,而且不少,首先是认识到了行善不易。曾经觉得善行很简单,就是做好事啊。真正去落实才发现,好事没那么多,也没那么好做。往往很多时候,几天都没做一件善事。有时一个行善的因缘现前,当你正要去做时,对方一个不合自己善心的举动,这个善行可能就立刻化为泡影了。了凡先生三千件善事十年时间,他可是将“过格”这一项加在里面的,就是说功过相抵后,每年有三百件善行。对于今天的我来说,若也是三百件善行,也以功过相抵的行形来完成的话,得多长时间。有点不敢想。其次是善的行动更积极了,以前也有,但比较随缘。随缘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善行并非有意为之。遇到了,正好这时也机缘成熟,便去做了;没遇到,或正好在遇到时自已有点其它的事,也便作罢了。现在应该比较积极些了,例如路上见到钉子(钉尖向上的)、玻璃,便会将其移开,避免其它车辆、路人受到损伤。久而久之,便很自然了,也并未(刻意)觉得是什么善举,只是心里装着自我的同时,也多少的装点儿他人。 还有,就是对法义的理解细致、深入了些。过去很多法义颇费心绪的去思维,也难以明了。近来,一些法相时尔豁然开朗般的了达的,也未必透彻,但的确是更进一步和深入了。法义的理解是需要福报与智慧的,所以同样是一部《金刚经》,六祖听了便有所领悟,而后进一步亲近善知识,继续听闻,便了悟心性,“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我们听闻诵读《金刚经》数遍、数十遍、近百遍甚至可以背诵,为什么未能通达自性呢。善根不厚,福慧不足。善行确实可以累积福德与智慧的,归依佛两足尊,这两足便是福德的具足与智慧的具足。 最后,就是通过参加百善,我个人的一点认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当前学习佛法的人也越来越多起来。能讲经说法的大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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