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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工作办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60549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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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范围 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

2、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

3、门(单位)报告。 4.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是指需由3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需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办会议或组织现场踏勘的,责任窗

4、口应及时向中心管理处汇报,由中心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范围 上报事项指受理的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或单位,需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办理 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该事项在本级办理审核的办结时限。 3.受理窗口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本级有关手续后,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控制事项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市和乡镇总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

5、项。 (二)控制事项办理 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当场认定为控制事项的,应当场认定,并将申报事项按“退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认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及时给予服务对象明确答复。 3.服务对象如对申请事项的答复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六、申办事项帮助办理制 (一)申办事项范围 申办事项指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各种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二)申办事项办理 申办事项采取帮助办理制。服务对象在申办过程中,对需要填写的各种表格不清楚的,窗口工作人员可指导其填写。对不识字人员、老年人可以帮助其填写各种表格。 各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窗口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窗口转交的各类申请事项。窗口和单位之间要完善交接件手续,出现延时办结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心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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