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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
涉及的税种: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没有增值税。此外按地方的政策还有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另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税率执行优惠政策税率,营业税为工程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 印花税按当地税务局要求走,水利基金金万分之八,企业所得税以应税所得的25%
3、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科目和其他工业企业没什么大的差别。和其他类型企业比较而言,主要区别是核算成本时用“工程施工”和“间接费”。工程施工下分几个二级分类
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
材料费(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工程照明的电费、路面硬化养护的水电费);
机械费(主要是外用电梯、砼输送泵、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等,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
其他直接费(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支出,例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材料的保管费等);
以上是工程施工中的直接费部分
间接费(只要是一线管理人员的工资、一线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保险、现场办公费、五板一图、文明施工、消防、临时设施等等)
直接费加上间接费就是工程项目的成本
再加上上交企业的企业管理费、上缴工程利润、上缴税金就组成了工程总成本。对应的是工程结算收入。
发生的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开出工程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同时结转工程施工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月末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待:本年利润
注:按照形象进度结转工程施工,稍有盈利或略有盈利就可以。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
核算工程毛利,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
工程施工明细科目的设置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特殊性。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其他企业都有很大的不同。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在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下还会设置很多三级明细科目,中华会计网校小编整理这些三级明细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如下所示: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内容:(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范本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范本、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建筑安装公司工程转包的会计处理
【问】A建筑安装公司(有相关资质)与B公司签订一项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A公司随后以30万元的价格将此合同转让给c公司(c公司无资质,A不能与其签分包合同),那么:
(1)对A公司收取的20万元是否要征流转税?
(2)合同是由A公司签订,只能由A公司开具发票,但这样A公司要做50万元收入却无成本,因为C公司包工包料,C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只能由C公司做账,请问对此该如何处理?
【解答】如果不考虑合同转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行业规范的规定,单纯从业务处理的角度来分析,这项业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A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c公司实际施工。所谓转让合同可以视为A公司与C公司另行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价款为30万元。这样一来:
(1)A公司的会计收入不是20万元,而是50万元,应该由A公司按50万元向B公司开具劳务发票,税务方面因为不是符合规定的分包行为,所以不能按20万元的差额而应按50万元全额计征营业税等。A公司支付给C公司的30万元实际上是A公司经营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2)虽然C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但因其实质上提供了施工劳务,故应该按所取得的30万元劳务费计征营业税,并向A公司开具或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A公司以该发票作为核算该项工程项目成本的原始凭证。
【问】我公司是一家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主要业务是从外购置苗木,然后种植到可以销售的时候进行销售或者将苗木种到绿化区进行绿化工程,在此会发生相关的人工费等。这种业务有哪些相关会计科目,账务怎样处理?
【解答】一般园林绿化工程应当适用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准则,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签订建造合同后,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相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工程项目
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
期末根据人工分配法或直接费用分配法把“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分摊到各工程项目中。
3、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4、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6、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预计合同损失
贷: 预计损失准备
7、工程竣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工程施工——工程项目
施工工程收入的确认及税收处理
【问题】我单位有两项管网配套工程,工程项目已在当年完工,但决算尚未审核完毕。工程款开具发票金额分别为工程总额的70%和90%,余下的金额在何时确认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5%的保修金是在2年后才支付,这部分款项应如何确认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解答】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你单位应按照完工进度法确认劳务收入,如工程已完工,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包括保修金)及时确认全部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核算:工程结算
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一般还不具备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把“工程结算”科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过渡替代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核算: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类似于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用于归集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
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则是施工企业采用了“工程结算”这个过渡科目的产物,通常讲,一项合同可以根据损益表反映最终毛利=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但对于施工企业,此公式可以先变相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即: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应当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金额=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金额=工程结算),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上述分析是基于一项合同在同一会计年度可以完成这一假设前提的,主要是为了理清几个科目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大多施工企业在会计期末末需要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主营收入和成本。
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
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人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
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此时只做一个分录: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未完工达到确认工程合同全部收人、费用前,不可对冲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这两个科目。否则会造成账务混乱,也使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这两个科目的引进失去意义。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
会计为了记录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需要按照一定标准将会计对象划分为若干个要素,这是对会计对象的第一次分类,也是最基本的分类。会计科目就是在会计对象划分会计要素的基础上,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分类,并以此为依据设置账户,分类地、连续地记录经济业务增减变动情况,再通过整理和汇总等方法,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从而提供各种有用的数据和信息。例如,为了反映和监督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动,设置了“库存现金”、“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增减变动,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科目是通过会计核算制度预先制定的,它是设置账户、进行账务处理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条件。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为企业提供了一套会计科目表。同时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自行设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实质上是以法人单位为基础的。因此,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一般是以法人单位作为基本单元的,既施工项目一般无权制定会计科目,而是直接按照公司总部的统一规定,组织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表1-1 建筑业企业会计科目表
顺序
科目
一级科目
顺序
科目
一级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1
1001
库存现金
55
2001
短期借款
2
1002
银行存款
56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57
2201
应付票据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
2202
应付账款
5
1121
应收票据
59
2203
预收账款
6
1122
应收账款
60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7
1123
预付账款
61
2221
应交税费
8
1124
待摊费用
62
2231
应付利息
9
1131
应收股利
63
2232
应付股利
10
1132
应收利息
64
2241
其他应付款
11
1221
其他应收款
65
2271
预提费用
12
1225
内部往来
66
2401
递延收益
13
1226
备用金
67
2501
长期借款
14
1231
坏账准备
68
2502
应付债券
15
1401
材料采购
69
2701
长期应付款
16
1402
在途物资
70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17
1403
原材料
71
2711
专项应付款
18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72
2801
预计负债
19
1405
库存商品
73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三)共同类
21
1411
周转材料
74
3101
衍生工具
22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75
3201
套期工具
23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76
3202
被套期项目
24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25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
4001
实收资本
26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78
4002
资本公积
27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9
4003
上级企业拨入资金
28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80
4101
盈余公积
29
1522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81
4103
本年利润
30
1523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82
4104
利润分配
31
152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83
4201
库存股
32
1531
长期应收款
(五)成本费用类科目
33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84
5201
劳务成本
34
1601
固定资产
85
5301
研发支出
35
1602
累计折旧
86
5401
工程施工
3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7
5402
工程结算
37
1604
在建工程
88
5403
机械作业
38
1605
工程物资
89
5404
辅助生产
3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六)损益类科目
40
160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90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41
1608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91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42
1616
临时设施
92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3
1617
临时设施摊销
93
6111
投资收益
44
1618
临时设施清理
94
6301
营业外收入
45
1619
临时设施减值准备
95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46
1701
无形资产
96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47
1702
累计摊销
97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8
6601
销售费用
49
1711
商誉
99
6602
管理费用
50
1712
商誉减值准备
100
6603
财务费用
5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01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5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
6711
营业外支出
5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03
6801
所得税费用
54
1931
拨付分公司经营资金
104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在上述列表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由于不符合资产负债观的要求,在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已经取消,在资产负债表中也不再包含此两项内容。如果企业出于合理分配年度内费用的需要保留此两个科目,在年末时其余额应调整为零。
“内部往来”科目是根据建筑业企业的特点设置的一个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比如施工项目部)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和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
“备用金”科目核算企业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如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个人等)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企业也可以不设置该科目,而将其内容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拨付分公司经营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分别用于公司总部和分公司或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核算公司总部拨付给分公司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资金。这种资金属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启动资金,类似于法人单位之间的股权投资和实收资本。但由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与公司总部属于同一法人,这类资金不能作为股权投资和实收资本核算。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分公司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收付款项等,应在“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不在“拨付分公司经营资金”和“上级企业拨入资金”科目核算。
“临时设施”及其相关科目用于核算施工生产中各种临时设施原价、摊销、减值的情况。此类科目是建筑业企业会计核算的传统会计科目,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固定资产”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该科目核算。这意味着会计准则鼓励企业将临时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来管理和核算,如果企业自行设置了“临时设施”等相关科目,应注意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其合并到“固定资产”项目上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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