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工程平安管理手段 施工工程平安管理手段 工程工程的平安管理,就是工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平安消费的全部管理活动,平安消费是施工消费重要的控制目的之一,下面为大家准备了关于施工工程平安管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开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平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平安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展标准,没有涵盖建筑消费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穿插、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平安消费的开展,有待
2、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平安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指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平安消费工作的重要性,抓平安消费得过且过,仍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指导不能把平安消费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平安,重消费轻管理,重质量轻平安,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平安工作对企业开展的重要作用。平安消费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平安设施投入缺乏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非常剧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平安消费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平安消费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非常,大大增加了平
3、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平安意识普遍缺乏,平安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根本的“三级平安教育”都不进展。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根本的平安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平安消费的监视管理根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平安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视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
4、前尽管建筑法已经施行,但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立滞后于建筑平安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平安管理规定对依法标准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平安行为,落实其平安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分条款不够详细,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分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平安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标准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平安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犯平安消费容许证法律规定的处分方法等。 (二)增强企业指导平安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制定工程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平安消费职责,制定平安部长岗位职责、平安员及其他
5、作业人员平安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平安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平安 平安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工程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平安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平安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平安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进步平安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平安教育,强化职工平安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平安意识不强问题,进展平安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平安消费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平安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平安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务实效。平安教育包括平安思想教育和平安技术教育,目的是进步职工的平安施工意识 进步平安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平安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视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利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