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附32号4楼 电话:0631-5280148 电子信箱:orient001 联系人:张选辉律师 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张*,男,汉族,19*年7*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号 室,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中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北京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钟秀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现提起仲裁申请,请予受理。此致威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10年5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