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b教育部、财政部2011年度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大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第三届网址
前两届三创赛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商务部信息化司、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团中央学生工作部等部委的指导下进行,也得到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支持和热烈响应,其总决赛分别在浙江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举办。
本届三创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承办,于2011年6月3日正式启动,通过全国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分区选拔赛和大区推荐,将于2011年11月26日在四川成都举行总决赛。
赛程安排
2011年6月3日: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正式启动。
2011年6月3日~7月25日工作:
(1)各分赛区承办单位的确定。欲申请承办分赛区赛事的学校,提交盖单位公章的正式申请书给总决赛的竞赛委员会3chuang@。如果一个地区出现一个以上申请承办单位,原则上只确认一个。本届大赛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给分赛区承办单位委托授权书回函。
(2)各个参赛队必须通过官网完成报名,学生以队长为主报名。同时各参赛队还需向所属分赛区邮寄纸质报名申请书并提交报名申请书扫描件,纸质申请书需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各分赛区要进行申请书确认工作(对学生身份等进行审核)。报名时间截止7月25日,报名官网。
2011年7月26日~10月31日工作:
(1)8月31日前,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给出总决赛的原则性评分规则,分赛区可将其作为主要参考。
(2)分赛区于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比赛。
2011年11月1日~11月15日工作:
竞赛组织委员会开始对各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队伍进行确定,另外开始总决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1年11月26日:在成都西南财经大学进行总决赛。
组委会成员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竞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席:
潘云鹤 中国工程院院士、常务副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
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主任
张大良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南京大学教授
宋 玲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原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司司长
主 席:
赵德武 西南财经大学校长
副 主 席:
董宝青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司副司长
杨 松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
吴 燕 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处长
朱 链 商务部信息化司电子商务处处长
王 康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春轩 四川省商务厅机关党委书记
刘家强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灿 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
卓 志 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
主 任(竞赛):
李 琪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教指委副主任
主 任(组织):
聂富强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副主任:
陈德人 浙江大学教授、教指委副主任、秘书长
陈 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信息学院院长、教指委副主任
吕廷杰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校长助理、教指委副主任
寿建鸿 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贺盛瑜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副校长
贺继明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院长
毛洪涛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教务处处长
张宽海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委 员:(按拼音字母排序)
邓顺国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兰宜生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李洪心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刘 军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科研处处长、教指委委员
刘业政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指委委员
刘震宇 厦门大学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指委委员
孟卫东 重庆大学教授、财务处处长、教指委委员
彭丽芳 厦门大学教授、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秘书长
盛晓白 南京审计学院、教指委委员
宋远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孙宝文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精算研究院院长、教指委委员
覃 征 清华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汤兵勇 东华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王学东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信息管理系主任、教指委委员
谢 康 中山大学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指委委员
张李义 武汉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张 宁 北京大学教授、教指委委员
凌 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副院长
谢明元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授、教务处处长
王 石 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刘晓彬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良华 西南财经大学保卫处处长
谢 红 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书记
秘书长:
艾 鸿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帅青红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副秘书长:
王 鹏 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系主任
李忠俊 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系副主任
杨学海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明小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汤 勇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工房学院院长
王 东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薛伟宏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
张仙锋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
赵丽华 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总经理
主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指导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
商务部信息化司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商务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协办单位: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
四川省电子商务协会
成都市电子商务协会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总决赛冠名单位:
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
复旦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四川金算盘有限公司
川大智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宝支付)
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商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果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章程
[总赛区]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章程(2011-06-22)。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0年12月10日西安工作会议决议精神,参考前二届大赛章程和吸收前二届大赛的经验后修订而成,为本届挑战赛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三创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第二条 第三届三创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承办。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和赞助等。
第三条 三创赛分为分区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竞赛分本科及以上和高职高专两个类别。选拔赛通过按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分区组织等多种形式,选拔或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总决赛。总决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进行分组决赛;最后环节是各组优胜者的终极对决赛。
第四条 三创赛各地分区选拔赛不迟于10月31日结束并上报组委会;总决赛定于11月26日举行。
第二章 第三届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特设立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有关负责人与专家组成。设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竞赛组织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西南财经大学,负责竞赛和组织的有关事宜,设秘书长二名、副秘书长及秘书若干名。
第六条 第三届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职责
1.提议和参与修改三创赛章程。
2.在主承办单位的指导下,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竞赛实施细则,并负责指导分区选拔赛。
4.审定和聘任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5.确定获奖比例原则。
6.处理竞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7.负责筹集竞赛所需的经费。
第七条 三创赛专家委员会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与学科专业有关的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设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教指委和承办单位各推荐一名专家担任。
第八条 三创赛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定竞赛规则和实施细则。
2.评审参赛队成果。
3.确定获奖成果等级。
4.点评参赛队成果。
5.处理三创赛过程中的异议问题,也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成果申报
第九条 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限专业,均可报名参赛。已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竞赛的地区,可由各地区推荐优秀成果参赛。
第十条 三创赛为团体赛形式。每个参赛队不超过5名学生、不超出3名指导老师。每个学生只参加一个队,每个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队。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提倡产、学、研合作组织师资队伍。
第十一条 三创赛内容可以有企业需求、推荐选题、创意发挥等多种形式的项目来源。
第四章 成果展示、出版与学术交流
第十二条 参赛成果在比赛现场展示或演示,供专家评审和其它人员观摩。
第十三条 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取决于项目来源和相关约定,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拥有参赛成果出版权及评委评语的使用权。
第十四条 竞赛期间积极在承办单位所在地组织相关的学术交流和人才交流活动,如举行学术报告、大学生论坛、企业家讲座、风投对接、现场招聘等。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五条 三创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第十六条 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由竞赛组织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和参赛类别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创业奖、最佳实战奖各若干项。
第十八条 优秀组织奖若干项。
第十九条 对参赛获奖学生和单位,由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证书归属获奖学生,奖牌归属学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获奖成果在竞赛结束后保留15天的异议期。若收到投拆,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会同专家委员会组织调查,经确认有违规行为,则取消该项成果奖项,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 三创赛承办单位有权以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和冠名。
第二十二条 三创赛章程将根据竞赛组织形式发展与变化情况,由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修改和审定。
第二十三条 本次大赛的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网站指定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即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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