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范风险 努力实现保险业健康发展
尊敬的吴主席和各位领导、保险业同仁:
如何有效防范风险,努力实现保险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这次学术年会上我讲几个不成熟的观点,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防范风险,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较快发展
持续、稳定、健康和较快增长是华泰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追求的一种发展状态,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持续、平稳发展,即不间断增长,连续发展,不出现大起大落。我们采取的方法是稳中求进。我们坚信,只有走得稳,才能走得快、走得远。
二是健康发展。在困难的形势下,确保质量效益,其底线是在GAAP调整后有承保利润。在此基础上,实现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以及管理体系不断升级的增长。要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建立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营流程,提高管理的集约化和精细化程度。
三是较快增长,即增长速度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至于高出多少,要视市场发展状况而定。华泰的增长预期是:在市场环境较好时,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5到10个百分点;市场环境较差时,可以低于5个百分点。
未来两年可能会是中国保险业最困难的时期,也将是全行业按照市场规律重新洗牌的时期。管控好、绩效高的公司,日子会好过,问题企业面临严峻考验,一些单纯靠规模支撑的“虚胖”企业需要通过转型来实现“瘦身”,变得健康起来。
目前保险行业的增长率主要取决于几家大公司的带动,从保险业一季度的经营结果看,财产险保费增幅达到了近12%,其中人保、平安、太平洋的业务增长幅度都比较大。在市场面临转型的时候,“老三家”成为从中受益最多的公司。这也恰恰说明现在的保险市场对于规模大的公司和效益好的公司来讲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势下,华泰是有机遇的。如何保持和大公司的同比增长,如何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是华泰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贯彻科学发展观,争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好”字当头,“快”在其中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又好又快”这一理念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冷静地分析形势,争取在困难的市场环境下创造出较好的业绩,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在又好又快上下功夫。
什么是好?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走正路,不走错路,少走弯路,决不走回头路。对华泰来说,就是要努力实现有效益的增长、管理不断升级的增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和创新比重不断加大的增长。什么是快?就是要在保证质量效益的基础上,争取高于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
围绕“好”和“快”,行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四种状态,分别是又好又快、只好不快、只快不好、不好不快。“又好又快”,就是确保质量效益,同时超过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过去几年,华泰基本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但是快的速度不够。快多少合适,主要是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的能力两个要素。在“好”与“快”的关系上,我们选择,“好”字优先,“快”字其次。第二种状态是“只好不快”,是指有效益、有增长,但是增长幅度不高,企业规模不大。我认为,在困难的市场形势下,有的时候好字当头,快在其中,短期看增长不快,但是没有大起大落,从长期看,增长不慢,至少是有效规避了风险。第三种状态是“只快不好”,是指一些盲目扩大规模的企业,这类企业业务做得越多,风险积聚就越大,最容易出现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第四种状态是“不好不快”,表现为一种“滞涨”,这类企业的发展缺乏活力,将逐步被市场淘汰。
显而易见,“又好又快”是每一家好企业都在不断追求的目标。那如何才能做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呢?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随着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的不断规范,更多优质的资源和业务会向大公司和好公司聚集。在我看来,一是要向内挖潜力,二是要扩大发展空间,三是要创新发展,争取有所突破,尤其在困难的时候实现某些方面背水一战,取得突破性进展。
2.杜绝恶性竞争,提供有效供给
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开放较早,但长期处于粗放经营和低水平竞争当中,“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车险已经连续六年亏损,可以说财产险行业仅靠投资盈利而承保亏损成为一种业态。
前些年,许多公司都倡导规模导向,以为可以先上规模后抓效益,而事实上这种规模很难换来实际效益,在车险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而且越是新公司,体现得也越明显。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保险业的“冬天”早有征兆。而在我看来,导致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自我盈利意识不够。“要规模不要效益”是中国许多企业的通病。我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起码要做到的就是实现盈利。企业长期不盈利的话,股东就不满意,这既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作为财产保险企业来讲,必须要追求承保利润,不能仅仅依靠投资去弥补。随着资本市场的波动,投资有风险,财产保险不应该给投资施加更多的压力。财产保险保费现金流本身就很小,大约年化在30%不到,投资不应承担过大风险,应当将其投资收益看作“锦上添花”,不应指望“雪中送炭”。2007年,整个保险行业获取了可观的投资收益,许多公司认为承保亏损点儿不要紧,但随着08年投资环境的急转直下,保险业净资产缩水近三分之一,承保亏损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整个产险承保亏损高达120多亿元,投资收益弥补后仍亏损80亿元。
二是整个保险市场已经开始呈现出“供大于求”的状态。按照宏观经济学理论判断,保险行业长期低费率竞争其实就是一种供大于求的表现,这主要表现在过去几年整个行业的快速膨胀,新设法人机构急剧扩张,法人机构下设分支机构设立也随之迅速蔓延。吴主席在北大塞瑟论坛开幕式上发言时也指出,中国保险市场已经开始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环境看,对于保险业的需求很大,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明显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市场的预期不能过高。中国人口多,收入增长快,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对保险的需求是巨大的。而这种需求很大程度上是潜在的,要想使这种潜在的需求变为现实需求即有效需求,需要提供有效供给。也就是说,需要现有的保险公司提供适合与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方方面面的保险产品,而现在的状况却恰恰相反。以占财险70%份额的车险为例,大多数新成立公司提供的都是同质化服务,既无法提供有效供给,更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有效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供大于求。
如何解决保险市场的供求平衡,这与监管机构掌握的准入和退出标准有很大关系。我认为,前一时期,保险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准入的门槛偏低,而退出门槛则过高,呈现“进来容易出去难”的状况。过去三五年,是我国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批设最多、最快的时期。一些保险企业在资本实力、管控能力还不充分的情况下设置了较多的分支机构。一些保险企业缺乏对保险市场规律的把握,盲目发展,不规范经营,长期亏损,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又碰到国际金融危机,资本补充困难,可谓“雪上加霜”。我国财险业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时期,整个行业亏损和车险连续6年亏损就是一个标志。由于退出门槛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当然我们并不希望看到同行业公司破产,但是一些公司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给市场造成了很大损害,使得市场价格得不到有效回升,这就造成整个行业“该死的不死,该活的活不好”。
我认为监管机构现在应着力研究企业的退出机制,以改变市场准入门槛偏低和退出门槛偏高的现象,建立新的平衡机制。据我所知,保监会关于偿付能力监管愈来愈严格,并在研究保险机构退出机制。政府如何干预市场有一个正确导向问题,对于有能力自我纠正的企业要促进其转型,也许这个过程会十分痛苦,但是最终能实现良性发展;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自我纠正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退出。我不赞成对一些问题严重的企业采取市场救助的办法,这种救助只会助长问题企业的蔓延,对健康企业来讲也是不公平的。
三、规范保险企业行为,实现保险业健康发展
1.严格自律,做合格企业公民
企业要实现正当转型,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在一般产品上无法与大公司竞争,要想在市场上安身立命,只能走特色经营、专业化经营的道路。所谓“船大抗风险,船小好掉头”,中小企业应该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渠道创新。
华泰成立13年来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发展方针。“规范管理”即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规范,经营行为合规,薪酬体系完善。“规范”是过河的桥,是加快进步的捷径,规范就会少走弯路。“稳健经营”即保持业务平稳增长,不大起大落。保险企业是经营风险的,风险意识必须高于其他行业。工业企业产品卖不出去,可以成为废品,影响自身企业的存活。保险企业是预支型企业,客户预支了保费,如果不能正常理赔,就会引发社会矛盾,问题是十分严重的。因此,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企业应该“稳”字当头,“稳健”是华泰的风格。“创新发展”即实施“蓝海战略”,寻求特色经营。1998年,华泰推出银行信贷房屋保险,一度占据北京半壁江山,受益至今。2004年推出出口产品责任险和董监事责任险,占据该险种的较大市场份额。2007年,我们推出13款责任险新产品,还成为全国“科技保险”试点单位。去年,又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新产品。华泰投资型产品一直保持行业领先,靠得也是持续创新。2000年,我们推出国内第一款非寿险投资型产品,2004年推出国内第一款利率联动型产品,2006年针对消费者对保险保障和资金流动性的双重需求,开发了“华泰一号”,都受到市场欢迎。其中,华泰一号规模一直保持在100亿元以上。规范和稳健不等同于保守,而创新发展使企业更具生命力。
保险业本身是成熟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初期存在很大的市场欺诈性,发展到市场经济高级阶段时,才以诚信为特征。我国保险业处于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向成熟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如何避免欺诈行为,扩大诚信范围,对自身是一个很大的考验。要求保险企业对风险识别、风险管控和行为自律有更高的要求。
2.完善监管,营造健康市场氛围
凯恩斯学派倡导政府干预理论,强调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市场,从而使得市场稳定,就业充分;但奥地利学派则强调,经济萧条是市场自身调整的必然过程,有助于释放经济中已经存在的问题,政府干预只能使问题更糟。但无论是哪种观点,都存在一个政府导向问题,也就是如何使市场变得更加公平、健康。
我认为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构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换句话说,保监会是建桥修路,制定交通规则的。至于企业发展有多快,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企业偿付能力不足,按照规则,就应降低发展速度或者补充资本金。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就应当“亮红灯”,而且应当对社会公开。目前,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保监会虽然已经进行了分类,但是并不公开,这在一定时期内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随着《保险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偿付能力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投保人有权要求了解。鉴于此,保监会应相应采取适当公开、透明的方式依法公布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企业名单,或者说为这些企业设定一个期限,如果在整改期内仍没有实质性提高就坚决予以公布。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是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表现,也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形成市场压力,从而促使其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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