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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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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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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1.1为能减少呆、滞料的产生,严格控制制品的根源。
1.2为了有效推动本公司制品、呆滞原材料的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管理压力。
1.3规范制品、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评审、奖罚机制,促进制品、呆滞物料的处理力度。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制品、呆滞物料的控制与处理,及仓储管理的全过程。
3 定义/术语及处理原则
3.1 呆料的定义: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或因技术更改后,根据新产品开发、生产计划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3.2 滞料的定义:存放在仓库达到一定期限,且期间异动率(异动率=期间出库/期初库存×100%)小于标准(详见下表)的非呆料库存物料;
序号
物料类别
存放周期
异动率
1
压缩机
6个月
40%
2
除压缩机外所有物料
旺季2个月
淡季3个月
20%
3.3 呆滞料的定义:呆料与滞料合称为呆滞料;
3.4 制品的定义:因技术更改、生产计划更改及其他各种原因有可能使物料转变为呆滞料的在库和在途物料;
3.5 制品、呆滞料处理原则;
3.5.1 以公司利益为本,且对合作供应商负责的原则;
3.5.2 不能因制品、呆滞料处理造成新的制品或呆滞料。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制品、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定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5.3 所有制品、呆滞料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
3.5.4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均可向制造部生管课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4 职责
4.1设计开发部:
a)负责给出因技术更改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案,在评审通过以后以技术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b)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
4.2技术工艺部:
a)负责给出因工艺更改不当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案,在评审通过以后以工艺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b)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
4.3事业部财务部:
a)负责所有呆滞料处理方案的评审;
b)负责对发外返工处理物料的费用确认和结算;
c)负责对各部门(中心)产生呆滞料的金额进行考核。
4.4品质管理部:
a)IQC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进行对返工后回厂物料的检验工作;
b)QC负责本厂自行返工物料的质量检验及所有呆滞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4.5 制造部:
4.5.1生管课:a)负责向内销中心及外销中心确认其因订单变更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式;
b)呆滞料处理整体工作的规划实施以及呆滞原因、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
c)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及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跟进;
d)组组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例会,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呆滞料处理成果的发布。
4.5.2总装、两器课:a)负责将所有在线多余物料及时回仓;
b)对本厂自行返工的呆滞物料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实施;
c)返工样品的试用和呆滞料消化使用过程的全程实施并做好记录。
d)呆滞料报表的汇总及上报
4.5.3 仓库管理课:a)对于非技术更改、生产计划变更所产生的制品、呆滞料及时进行申报;
b)《呆滞料汇总分析报表》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c)呆滞料的仓储管理及所有发外返工物料的发外相关业务操作。
4.6 事业部采购部:
4.6.1供应链管理课:
a)负责按评审后的处理方式,对物料进行变卖、退、换货等具体实施过程;
b)与供应商、事业部财务部进行物料的返工、退换货的相关价格议定;
c)负责呆滞料处理方案的评审。
4.6.1 采购课:a)采购员负责对供应商申报的制品进行确认;
b)呆滞料处理过程中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协调及返工物料回厂时间的跟进等。
5 程序
5.1 制品、呆滞料控制
5.1.1 生管课物控员对技术更改、生产计划更改所造成的制品(包括两器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及时的记录,对于采购员反馈的供应商处的制品,以及仓管员反馈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制品进行确认与记录,并根据以前制品的处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和分析,编制出制品产生&处理进度跟踪报表;
5.1.2 产生技术更改后,如产生制品,更改的技术部门必须根据《设计更改管理规定》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对于处理方案为呆滞或处理方案给出后不能按方案消化的物料,则开始按奖罚原则与条例(6.0)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扣罚;
5.1.3 因技术更改、生产计划更改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车间在线物料,生产车间必须于2天内回仓,若因车间未及时回仓导致未能及时消化的按奖罚原则与条例(6.0)中的相关条款对车间进行扣罚;若因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回仓的,车间必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到生管课物控处协调处理,否则处罚同上;
5.1.4 在技术更改流程的文件上,如果未注明有供应商处所存的制品和物料,将不视为本公司呆滞料处理范围。该情况将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处理方案;
5.1.5 非技术更改、生产计划更改等其他原因(如返包、返修机回仓物料,因储存不妥或过久造成物料不能正常使用等)造成的制品,仓管课仓管员及生产车间统计员必须及时反馈。如果该制品连续三个月都未上报生管课的,将按奖罚原则与条例(6.0)中的相关条款对仓管课、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进行扣罚;
5.1.6因技术部门未按正常流程通知供应商或两器车间生产的物料,如果产生呆滞,将按照奖罚原则与条例(6.0)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扣罚;
5.1.7
5.2 制品、呆滞料的处理
5.2.1 呆滞料处理的基本流程及处理小组的组建:
呆滞料清单
处理提案
提案评审
出具处理方案(
处理实施
5.2.1.1 根据呆滞料结存状况分为普通物料与特殊物料,特殊物料成立五个呆滞料专项处理小组(分别是压缩机、电器件、塑料件、钣金件、管路件);其它物料根据后续呆滞结存状况采用临时组建的办法。处理小组主要职责及组建办法见附页;
5.2.1.2 在每月的呆滞料处理分析会议上确定特殊物料专项处理小组组成人员及处理目标;其它物料的处理可在会上进行任务分派、确定处理部门、人员和处理目标及计划完成时间等;
5.2.1.3 在每月呆滞料处理分析会议后,生管课物控员在2天内将未有处理提案或以前暂时呆滞的物料分类反馈至相关人员,并负责收集处理提案及组织评审;
5.2.1.4各相关部门评审项目如下:
1)设计开发部负责评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以及确定技术通知单的下发时间;
2)技术工艺部负责评审方案的现场装配使用情况,以及工艺通知单的下发时间;
3)采购部供应链管理课负责评审需发外返工物料(包含退、换物料)的实施方案、回料时间、所需费用等;
4)财务部负责评审:
a)发外返工费用的确认;
b)报废与折价部分的金额确认;
5)制造部生管课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方案完成时间及方案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协调;
6)评审表格式详见附页
5.2.2 呆滞料批量使用前的确认过程及相关职责:
5.2.2.1 外协厂的返工进度由呆滞料处理小组负责跟进,如果是个人处理的呆滞料,则由采购员按方案评审时间跟进回料、生管课物控跟进处理进度;
5.2.2.2 外协厂因故延期送样或未按期进行批量回料的,由供应链管理课协调处理。对于违约造成后果的按采购部相关管理规定对外协厂进行相应考核。采购部同时应将外协厂承诺的进度反馈至生管课物控处,由生管课物控与呆滞料处理小组根据生产情况另行安排处理方案。
5.2.3 方案实施
5.2.3.1 制品、呆滞料处理过程中项目小组成员应到处理现场进行指导工作;
5.2.3.2 每月举行呆滞料处理工作例会,会议邀请各相关部门领导参与,攻关项目组成员和各处理小组组长必须参加,会议总结上月呆滞料处理工作的成果以及讨论存在的问题及的解决办法;并确定下个月的处理目标及工作内容;如在处理过程中有经沟通协调后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再临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
5.2.4 返工费根据由供应链管理课与财务根据《付款计划管理规定》中相关条例支付。
5.3 呆滞料的仓储管理
5.3.1 仓管员对于呆滞物料进行分类、分区放置、并标识清楚,以便于呆滞料的保存及处理;
5.3.2 对于需使用的呆滞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上线使用(检验依据为下发的相关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于检验不合格但是但仍需使用的物料,须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5.3.3 仓管员于每月1号,根据呆滞料的定义将呆滞料统一以报表的形式报仓库制单员处;
5.3.4仓管员接到呆滞料处理通知后,应作为特殊物料进行备案,并按照处理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发料。
6 奖罚原则与条例
6.1奖罚原则与条例
6.1.1扣罚由生管课物控根据5.1中的相关条例认定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行性消化方案并消化完毕的,由生管课物控编制呆滞料扣罚明细表(附带呆滞料责任认定原件),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事业部财务部按以下原则实施扣罚:
a) 对于因内、外销订单变更而产生的呆滞料,除压缩机外,其它物料的扣罚系数全部按物料总金额的100%扣罚;
b)研制中心各部门因技术更改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呆滞的,按不同类别物料的扣罚系数核算扣罚金额后由生管课物控汇总审批后提交至财务进行扣罚;其扣罚系数详见下表:
物料类别
扣罚系数
物料类别
扣罚系数
物料类别
扣罚系数
压缩机(通用)
10%
钣金件
10%
电器件
10%
压缩机(专用)
50%
塑料件
10%
橡胶件
20%
铜管、铝箔
10%
线材、端子类
10%
包装件
20%
管路、阀体件
10%
紧固、海绵件
20%
印刷品
20%
6.1.2扣罚责任部门的比例分配:若制品产生的责任部门有多个,责任认定时只分主、次
所有主要责任部门承担70%,所有次要责任部门承担30%;
6.1.3对于已出处理方案的呆滞物料,责任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消化而无充分理由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部门呆滞金额的0.1%;
6.1.4扣罚公式:扣罚金额=∑(采购单价×数量×扣罚系数);
6.1.5扣罚只针对各责任部门(中心),各部门可根据各自部门情况制定更细的扣罚条例。
6.2 奖励办法
6.2.1 奖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呆滞料处理目标达成奖,按照每年处理呆滞料金额的额度,提取0.5%作为奖励基金,由制造部根据全年呆滞料处理情况进行奖励;第二部分分为个人奖与呆滞料处理小组奖两部份;以处理小组方式处理的呆滞物料,其奖励金额发至处理小组,由各处理小组自行分配;对于个人方式处理的,其奖励金额直接发放到个人;
6.2.2 奖励计算公式必须考虑处理后重新利用价值及各类物料处理的难易程度;因处理难度不同,各类物料其奖励也各不相同;奖励计算公式及奖励系数详见下表;
a、奖励计算公式:奖励金额=∑[(重新利用单价-返工费用)×数量×奖励系数]
b、奖励系数
物料类别
奖励系数
物料类别
奖励系数
压缩机类
0.10%
紧固件
2.0%
铜管、铝箔
0.20%
海绵件
1.0%
管路件
3.00%
电器件
4.0%
钣金件
3.00%
橡胶件
3.0%
塑料件
1.00%
包装件
2.0%
线材类
1.00%
印刷件
5.0%
6.2.3 报废处理物料不参与奖励;本部门责任造成的制品、呆滞料本部门人员处理的不参与奖励,但消除其相应扣罚金额;出库了但未实际消化的不参与奖励;
6.2.4 根据处理进度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处理成果通报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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