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维修人员考核奖励管理细则1.0目的 为提高公司设备维修组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维修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将设备维修组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的收入进行有机地挂钩,充分发挥维修员工的工作自觉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系统需要,特制定本办法。2.0适用范围:公司设备维修组全体人员3.0考核内容3.1设备维修组人员的工作纪律设备维修组人员日常工作纪律是保证设备维修工作的基本保障要件之一,作为主要的考核同容。3.2设备维组人员的服从性和自觉性、主观能动性。由于生产系统的设备、抢修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及时性,因此就要求设备维修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服从性、自觉
2、性、主观能动性,以生产所需为已任,一切服从于生产的需要。故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进行考核。3.3设备维修组人员的工作效果。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效果关系到生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的关键性之一,因此,将此项工作效果作为设备维修组人员的考核奖励内容之一。4.0考核依据:4.1人事部考勤结果与设备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记录为依据。4.2当月设备管理组人员所安排的维修工作任务清单所记录的工作情况及设备管理组人员对被考核者所进行工作结果结论,以及设备管理组人员对所辖管理范围内每一个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工作情况记录作为设备维修组人员对待工作服从性、自觉性、主观能动性考核记录为依据。4.3以设备维修组人员所服务对应的各个事业
3、部(含仓库)当期反应的情况(包括设备是否完成修理、推诿等待外委厂家来人维修,自已不积极想方设法处置设备故障、设备维修质量的再投诉,对设备维修组人员的工作态度投诉等)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工作效果的考核依据。5.0考核标准:考核奖励总的标准为:1200元/月。其中:5.1工作纪律:300元5.1.1按照每月自然工作天数作为当月工作纪律的考核基数(按照当月缺勤小时累计计算),达到考核基数者,当月奖励300元。5.1.2 若出现缺勤时,当出勤率低于90%时(病事假视为缺勤,调休除外) 取消当月奖励。5.1.3 因年休、婚丧假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工资,故规定两天年休、婚丧假视为一天缺勤,并将此纳入出勤
4、考核中。5.1.4 工伤者不享受此项奖励。5.1.5 当月出现旷工者(含半天),取消当月奖励。5.1.6 当月出现迟到、早退者,每出现一次扣发奖励的30%,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奖励。5.2 服从性和自觉性、主观能动性:450元。5.2.1全月未出现以任何借口拒绝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含加班安排),积极自觉主动地发现和处置两次设备故障隐患者,当月奖励450元。5.2.2 若出现一次以任何借口拒绝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含加班安排)的,扣发当月奖励200元。若出现二次以上的,取消当月奖励。5.3 工作效果:450元。5.3.1维修后不清理现场的,每次扣发当月奖励100元,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5
5、.3.2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处理,处理不及时,每次扣发当月奖励100元,二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说明: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工作,多个紧急任务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技术难度的任务要及时反映。5.3.3维修中浪费材料,没有节约意识的,每次扣发当月奖励100元。5.3.4维修人员对生产设备巡回检查每天最少一次,并填写好相关记录,不按要求检查或做好记录(包括做假)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励100元,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5.3.5对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对没有上报者每次扣发当月奖励100元,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5.3.6因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心,所导致出现维修质量事故,影响生产停产达1小时以上者,或直接造成设备损坏1000元以上的,取消当月奖励。5.3.7工作中不能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对出现的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并造成影响生产停产达1小时以上者,取消相互推卸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当月奖励。6.0若在设备抢修、维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将另行给予奖励。7.0本考核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8.0本考核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