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双拥工作理论研讨材料
强化配套服务 实现货币安置
——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向
张家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20日
退伍军人的安置列来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不仅牵动军心士气,影响民心民意,涉及群众直接利益,更事关国防建设、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市延用“先安置、后入伍”的传统做法,殚精竭力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安置就业率连续12年达到100%,成为我市安置工作最为宝贵的经验财富。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政府指令性安置所凸现的问题和不良后遗症不断增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近两年来,我市及时审时度势、调整政策、趋利避害,通过发挥政府机关服务职能,制订完善货币安置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自谋职业服务网络,走出了一条“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实现一体化安置”的退伍兵安置新路子,有效地解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维护了退伍军人的基本权益。现将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探讨:
一、货币安置的社会背景
货币安置是改变过去的就业型保障模式,建立起以经济补偿为主,政策扶持为辅,鼓励自谋职业,实行市场调节的安置体制。货币安置,不仅减轻了政府的压力、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同时也拓宽了退役士兵的就业渠道,发挥了退役士兵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有利于加强和巩固我国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实行货币安置是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市以实现“两个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继续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为动力,以不断刷新、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对各类企业单位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要求企业转换经营方式,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很多企业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采取了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多种经营形式,并采取了减员增效的办法。与此同时,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事业单位人员也进行了大量的分流与精简。所有这些改革办法,既极大地扩大了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推动了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也使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要渠道基本丧失,“先安置、后入伍”等单一政府指令性安置方法,已很难在企、事业单位推行下去。
实行货币安置是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用人单位与人才本人都没有自主选择权,容易出现专业不对口与人才的浪费;同时,由于受户籍、档案等因素的牵制和影响,人才自由流动也很难,客观上限制了人们潜力的发挥。近年来,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实现就业双向选择、人才自由流动,我市于及时设立了人才交流中心,开通了人才交流网站,各种职业介绍的社区团体也象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纷纷通过招聘会、网上发布招聘应聘信息等方式,实行职业、人才自主选择;地方大、中专学校也只负责推荐工作。在这种新的就业制度下,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也只能顺着形势的发展,放弃政府的“包分配”的方式,开展自主择业。
实行货币安置是职业结构改变的需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劳动分工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导致原有的职业结构也发生改变: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并由从事农业向从事工业转移,由产品生产者向服务行业转移。同时,外来务工者的不断增加(目前我市共有外来务工者40多万,以占本市户口人员的46.5%),也对本市人口的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另外,一批劳动强度较低而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职业的发展,使得导致体力劳动者的比例下降,非体力劳动者的比例不断上升。新兴职业要求自获成就,因而更加依赖教育和训练,技术水平的高低成为是否能够就业的主要因素,教育系统成为了重要的就业分配机制。在这种大背景下,政府对退役士兵原有的安置方法——指令性分配工作的办法很难顺利运行。
实行货币安置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1998年和2001年,我市分别进行了两次幅度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政府的职能实现了革命性转变,比如: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政府职能由一般简单决策为主转向系统论证决策为主、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实物形态调控为主转向价值形态调控为主、行政手段调控为主转向经济调控为主。显然,在安置退役士兵工作方面,政府也只能扮演宏观调控角色、引导角色和信息服务与咨询者角色,再不能扮演包揽一切的角色了。
二、货币安置的工作重心
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安置观念是推行货币安置的基础。对广大退役士兵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安置观念是推行货币化安置的前提。为此我们必须强化“四项教育”,即:加强对退役士兵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教育,使他们成为自觉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锋队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拥护者;加强公民权益和义务教育,让广大退役士兵明白,适龄青年报名参军、保卫祖国、捍卫和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加强形势教育,给退役士兵讲清当今经济发展形势,讲清企事业单位的改革转制现状,讲清当今社会用工制度的改革方向,讲清在实行货币安置的同时国家所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让每个退役士兵明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的做法已走到了尽头,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安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制订补偿标准、实行政策扶持是推行货币安置的核心。目前我市接收的退役士兵,大部分是刚跨出校门的学生兵,没有一定的社会和工作经验,对市场经济也缺少足够的了解。让他们实行自谋职业,并不是政府出了钱就甩开不管了,让其自生自灭,而是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我们应以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为依据,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为原则,制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的扶持政策,实现“三挂钩一公开”,即:将安置补偿金的基数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挂起钩来,将补偿等级与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立功表现挂起钩来,将扶持政策与当地发展的特色挂起钩来,将补偿金的发放数量、发放形式和兑现时间向社会,特别是退役士兵全公开。
加强人才培训、搞好就业服务是推行货币化安置的后盾。随着企事业单位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个人知识、技术水平的高低已成为是否能够就业的主要因素。为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走上适当的生产工作岗位,我们应组织一些以传授科普知识和生产技术为主的、形式多样的、适合本地发展特点的、具有时代特色的退役士兵岗前技能、择业技能、行业技能培训,并将一些具有技术专长与致富经验的技术人员、专业户请进来授课,对退役士兵进行传、帮、带。建立健全军人就业服务体系,在各社区居委会、职业介绍中心、Intel网站设立退役士兵职业介绍专栏,定期、不定期为辖内退役士兵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将退役士兵专项劳务市场与社会劳动力就业市场相结合,实现育才、荐才、用才一条龙,并使之构成网络,实现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共享,促进退役士兵流通,提高就业率。
三、货币安置的实际意义
能促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进程。民政事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稳定”这两个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我们的民政工作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今后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取决于其自身的现代化程度。为此,我们必须根据社会需求,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民政事业制度,促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进程。货币化安置办法,就是为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促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而提出的退役士兵安置设想。该设想对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必将发挥巨大的推进作用。
能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权益。退役士兵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为保卫祖国、维持稳定、捍卫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退伍后,国家想办法对他们进行适当安置是应该的。做好安置工作有利于部队的精简整编,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有利于加强和巩固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同时也能直接鼓舞军心士气,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的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但过去的安置基本上是一种就业型的安置,一些地方的农村籍义务兵得不到安置,城镇籍的义务兵虽得到了安置,但也有上岗不久就被分流下岗的现象,退役士兵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进行货币化安置后,退役士兵能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取到一定数量的安置金,权益也就自然得到了保护。
能充分调动广大退役士兵的积极性。西方福利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普遍的福利政策和高福利的制度带来了“家长式”的政府和“依赖性”的人民。在我国如果对城镇籍的退役士兵长期采取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恐怕也会出现“依赖性”的人民。有的城镇籍士兵心想,只要进了部队,干好干坏一个样,反正退役时都有工作安排。这样的安置办法严重限制了士兵的积极性,往往使得一些城镇籍士兵服役期间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若进行货币化安置,政府就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只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士兵退役后,还得凭自己的本事,在激烈的竞争中去寻找自己的天地。竞争是无情的,又是公平的。只有那些真正具有本事的人才能在竞争中取胜,才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
能遏制不良社会习气的产生,净化社会环境。以往的政府指令性安置政策导致了一些不良社会习气的产生。一是征兵时拉关系。部分城镇籍的待业青年要找份工作不太容易,而退役士兵有工作安排。为此,很多城镇籍的待业青年采取了先参军入伍,后退伍由国家安排工作的“曲线”型就业的方式。为了达到此目的,他们不惜代价张罗关系,力争入伍。二是安置时拉关系。采取就业安置方式,安置单位差别较大,有的效益好,福利待遇高;有的濒临破产,难以保证基本工资的发放。故很多退役士兵为了找个效益好的单位,千方百计拉关系,请客送礼搞贿赂。这样不仅严重损害了退役士兵的自身形象,也助长了一些不良社会习气的产生,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若实行货币化安置,这些不良现象就可避免。
四、我市对货币安置工作的探索
事实上,我市在货币安置方面已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2004年、200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着力抓好“五个早”,全市共计927名退役士兵(退役义务兵及未满10年的退伍士官909名,满10年的转业士官18名),全部选择了货币安置,实现了货币安置率、退役士兵满意率100%的双百目标。
优惠政策制订早。科学制订相关政策是做好货币安置的基础。2004年4月,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市委、市政府组织民政、教育、公安、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后,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享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成人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和户籍等各项优惠政策;服役满2年的退役士兵和股役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可享受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至3倍的安置补偿金;服役2年以上、10年以下的复员士官,在按服役满2年的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1000元货币安置补助金。
舆论宣传发动早。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思想引导是做好货币安置的前提。市安置办分别在市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设定了专栏,定时报道老退役军人在市场经济中的创业事迹,宣传他们在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例,鼓励刚回到地方的退役士兵发扬部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克服过于依赖政府的惰性,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去开拓精彩的人生,使“与其政府给个岗位,不如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机会”成为张家港籍退役士兵的共识。
接收手续办理早。为尽快办理退役士兵的接收手续,我市坚持做好“一个靠前、三个集中、三个统一”,即:思想工作靠前做;集中退役士兵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做好货币安置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每年集中在1月份为退役士兵办理报到手续;退役士兵档案由市档案局集中免费终身托管;统一填写《两用人才推荐表》,留下联系电话,在张家港民政网站发布“退役军人就业档案”;统一发放《自谋职业证》;为需要复学的在校入伍大学生统一开具《复学通知书》。
疑难问题处理解决早。我市在进行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的偿试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从地方企业入伍的退役士兵,以往一直遵循“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实行货币安置后,由于种种原因,这类退役士兵不再选择就业安置,要求单位支付安置补偿金后离厂自主创业;而单位为争取退伍兵回厂工作,出台了一些硬性规定,对离厂的退伍兵不予支付安置补偿金。面对这一矛盾,市安置办有关同志亲自下到基层,向有关单位宣传解释安置政策,确保那部分退役士兵如期拿到安置补偿金。
安置经费落实早。我市始终把退伍兵接收安置作为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实事,尤其作为落实今年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的一项具体行动。在市政府的指导协调下,市安置办充分运用自动化办公手段,在办毕接收手续的第一时间拿出补偿金发放预算,市财政局尽早优先核拨,在补偿金发放中做到了“四个统一”,即按《张家港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统一补偿标准,市镇两级统一承担比例,统一发放时限,统一以现金支票的发放形式,确保安置补偿金及时兑现到位,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务实、诚信和高效形象。
总之,在目前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实行退役士兵货币安置是较大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在实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困难是暂时的,阻力是可以消除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只要我们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货币安置这项利国利民的改革定会得到广大退役士兵及社会的支持和拥护,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在全国广泛推行。退役士兵货币安置,正象一株含苞待放的花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片沃土上,必将给人们释放它的美丽和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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