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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104—2022 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黑龙江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70206 上传时间:2022-05-09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50.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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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30.10 CCS Z 70 DB2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3/T 31042022 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2022 - 01 - 29 发布 2022 - 02 - 28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1042022 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监测 .2 6 判定规则 .3 DB23/T 3104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2、本标准代替DB23/T 1413-2010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标准,与DB23/T 1413-201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文件名称由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变更为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 调整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更新了油田含油污泥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调整了一般要求的内容(见4.1); 更新了油田含油污泥石油类污染控制限值(见4.2); 增加了样品采样、制样和保存的执行标准(见5.1); 增加了监测项目检测的执行标准(见5.2); 调整了判定规则的内容(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

3、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大庆百世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庆百世环保研究院、百世环保油田石油化工污油泥治理和土壤修复院士工作站、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三峡水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继凤、王龙、路学喜、吕丰民、白伟民、王亚娟、胡敏、冯英明、修太春、王香红、王芊月、张焕航、王刻文、王帆、高小荣、朱雷鸣、牛春林、周小松、代志华、方贵锋、李良、朱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3/T 1413-2010。 DB23/T 3104202

4、2 I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改善人类生活环境,结合黑龙江省油田所处地区自然环境条件、环境质量要求及含油污泥处置技术水平,对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 14132010) 进行修订,制定本文件。 DB23/T 31042022 1 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污染物控制、监测与判定规则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5、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2105.1-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2-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13-2011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 962-2018 土壤 pH值

6、的测定 电位法 HJ 1051-2019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取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T 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SY/T 7300-201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田含油污泥 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和页岩油)勘探、开采、集输、废水(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水与土壤混合形成的泥砂、罐底泥等混合物以及在钻井过程中使用油基泥浆产生的油基岩屑。 来源:

7、SY/T7300-2016,3.1,有修改 3.2 泥渣 油田含油污泥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后产生的剩余固体物。 3.3 DB23/T 31042022 2 油田作业区域 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和页岩油)勘探、开采、集输等活动占用的特定区域及区域内道路。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企业应采用清洁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含油污泥产生量。 4.1.2 处置含油污泥的场所应有接收和防漏措施。 4.1.3 现场接收的含油污泥,应及时装入具有防渗漏功能的容器中,并及时安全转运或处理处置。 4.1.4 含油污泥的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应满足 GB18597、HJ2025 的有关规定。

8、4.2 处置 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的技术原理,依托工艺及设备改变含油污泥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性质,实现减少含油污泥数量、缩减含油污泥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因素。 4.3 油田含油污泥污染控制限值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的泥渣,进行利用时污染物控制限值应达到表 1 要求。 表1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泥渣利用污染物控制限值 序号 控制项目 序号 控制项目 控制限值 控制限值 1 As(以干基计)(mg/kg) 30 2 Hg(以干基计)(mg/kg) 0.8 3 Cr6+(以干基计)(mg/kg) 5 4 Cu(以干基计)(mg/kg) 150 5 Zn(以干基计)(mg/kg) 600 6 Ni

9、(以干基计)(mg/kg) 150 7 Pb(以干基计)(mg/kg) 375 8 Cd(以干基计)(mg/kg) 3 9 石油类(以干基计)(mg/kg) 3000 10 pH 值 6.59 11 含水率(质量百分比) 40% 4.4 利用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的泥渣,达到本标准文件污染物控制限值要求,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 5 监测 DB23/T 31042022 3 5.1 样品采样、制样和保存 样品采样、制样

10、和保存应按照 HJ/T 20 规定进行。 5.2 检测方法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泥渣样品的污染物浓度应采用表 2 规定的检测方法。 表2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残渣样品污染物浓度检测方法 序号 分析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As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 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2 Hg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 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3 Cr6+ 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取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4 Cu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

11、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5 Zn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6 Ni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7 Pb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8 Cd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9 石油类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51-2019 10 pH 值 土壤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 962-2018 11 含水率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3-2011 6 判定规则 油田含油污泥经处置后,其检测结果必须满足表 1 所对应的所有控制限值要求,如有一项不满足则判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利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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