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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商务局
2012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有效加强和改进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解决流通环节影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汝州市2012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
(一)强化屠宰行业监管。
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
(二)加强餐饮企业管理。
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服贸[2011]731号)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
(三)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
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1]459号)。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二、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一)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三)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随附单使用管理,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
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饭店),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三、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
按照201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355号)和河南省商务厅转发文件精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打假办转发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 整治。
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馈行业情况及企业诉求,为商务流通领域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强化协会在行业诚信自律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
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继续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依托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经营”创建和企业信用评价,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继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强化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出台商务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工作平台,畅通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渠道。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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