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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84 更新时间:2012-4-25 ★★★【字体:小 大】
关于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豫办〔20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快“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推动漯河在中原经济区快速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2年,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推行;2013年至2014年,初步形成对部门、权力岗位、权力运行环节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网络;2014年至2015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
1、梳理岗位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
2、查找廉政风险。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点评、科室互评、组织审定等方法,重点查找三类风险。一是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二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三是权力运行风险,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
3、评估风险等级。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本级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要经同级党委(党组)研究审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1、深化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尤其是要突出岗位廉政教育,注重收集整理各个工作岗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典型案例,针对工作岗位开展警示教育,融岗位风险警示教育于行为规范教育、党纪法纪教育、业务学习、日常工作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健全制度。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使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使条件、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3、加强权力监控。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中,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的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权力实行集体决策。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2、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年度考核、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之中,把考评结果作为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建立科技防控机制。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
(二)落实责任。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落实的责任主体,又是接受监督、自我检查、自我防范和自我完善的主体。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每个岗位的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填写《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一览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报各级纪委备案;单位内部科室和所属单位排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由各单位进行防控。对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突出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务求实效。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规范权力运行、健全防控机制上务求实效,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有效化解权力廉政风险,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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