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综合知识资料(20).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010355 上传时间:2024-12-2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综合知识资料(20).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白山市华图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综合知识资料(20)   第三部分 法律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白山公务员考试网:” “更多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真题 :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休闲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