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平安”的平安方针,实在把预防工作和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平安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平安,特制定本制度。一、岗位平安责任校长为我校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截了当负责人,负责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详细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平安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平安,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平安。二、平安大检查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展平安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平安隐患进展自我排查,发觉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1、查
2、改校舍及设备设备平安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接着使用危及师生平安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平安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根底设备有无平安隐患和警示标志。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平安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的治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视治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平安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治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3、查改学校消防平安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
3、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治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平安隐患。4、查改学生路途平安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平安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那么,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内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平安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三、整改措施落实1、每学年开学前,放
4、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平安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平安教育。2、每两周必须进展一次平安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觉咨询题,要及时以文字方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平安隐患的咨询题,进展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展反映。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展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5、加强门卫人员的治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展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治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平安治理施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平安知识和排查才能的人担任。8、在排查的过程中,假如遇到不能下结论的咨询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展鉴定,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