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机构平安责任制1.认真学习有关平安监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工程建立強制性标准等文件,及时向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平安监理工作情况并做好平安监理内业材料。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部门关于平安监理的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平安规章制度,做好平安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 3.总监或总监代表对本机构的平安监理工作总负责,并按照委托合同落实有关人员的平安监理工作,做好平安监理保证计划的编制、施行和催促、检查工作,总监审核平安监理细那么和平安监理保证计划。 4.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并对贯彻情况进展检查催促。 5.工程机构全员参与平安消费责任制,制止施工现场各类违规违章作业。对觉察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催促施工单位进展各类平安的自查工作制度,搞好平安文明施工消费。 6.参加施工现场的平安消费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及其它与平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