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瓦日线施工安全协议.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97565 上传时间:2024-02-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50KB 下载积分:11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日线施工安全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瓦日线施工安全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营业线施工配合监护安全协议书 甲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电务段 乙方: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四电系统集成第一施工项目部 根据晋豫鲁公司招投标结果和太原铁路局《关于明确瓦日线、大兴线施工及维修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太运施函<2015>3号)。乙方负责承担瓦日线通信信号施工任务。需在甲方管段内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的行车、人身绝对安全及设备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甲乙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瓦日线ZNZH-1标通信信号工程,即标段内通信信号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 ZNZH-1标段,范围为蒲县站至安泽站(K272+654至K493+710),即瓦日线侯马电务段管内所有通信信号工程包括车站、区间剩余工程。 2.施工地点: 蒲县站至安泽站站内、区间室内外(K272+654至K493+710) 3.施工内容: 站后通信信号工程,即标段内的通信信号光电缆沟开挖、敷设电缆、基础开挖、室内外通信信号设备安装调试及附属通信信号工程。 4.施工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乙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瓦日线蒲县站至安泽站(K272+654至K493+710)段进行施工,需甲方进行配合、监护。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规范 1.自2015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3.《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12]512号)。 4.《太原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师[2014]745号) 5.《太原铁路局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太铁安检[2008]320号)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及施工等级,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铁路局申报。严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 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 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 四、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协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的应积极配合乙方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 2.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指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室内必须有专职驻站人员; 3.在现场确定电缆线路的位置,走线及埋置深度,指导对挖出的电缆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 4.在施工地段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尽快抢通恢复正常使用; 5.认真贯彻落实铁路局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严禁违章盲目施工。 (二)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2日向甲方提供具体的施工地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并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卡控工作。严禁超范围施工和擅自变更施工地点。 2.施工作业时,乙方必须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工点的包保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监察人、监护人(防护员)的责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守岗位与外协工、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车辆同上班,同下班; 3.要认真贯彻落实铁路局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严禁违章盲目施工; 4.乙方进入营业线铁路保护区施工前,要在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员在场监督下,共同探明地下电缆后,再共同挖出探槽,进一步确认电缆的走向和深度,并由乙方采取划线、拉绳等有效防护措施,以防挖断、压断电缆。乙方负责准备应急器材、工具,发生故障时由乙方负责抢修,甲方负责安全监护配合。 5.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及走向前,严禁盲目开挖。在地下设施附近进行开挖作业时,必须设置“下有信号电缆”明显防护标志并设专人现场监护后,方可进行作业。 6.严禁大型车辆、机械和作业工具在电缆径路上行走和停留。乙方在电缆径路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开挖;在3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碾压;1米范围内不得使用洋镐等尖锐工具机械开挖作业。 7.乙方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认真学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特别是对电缆及信号设备安全防护方面的学习。 8.乙方在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9.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师[2014]745号文件要求),防止器材工具侵限,做到工完料净。 10.施工中涉及电缆迁改、割接时必须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措施,电缆割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方安全防护卡控制度 1.涉及既有线的施工,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现场车间、工区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施工进度安排,并与现场车间签定施工配合监护安全注意事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内容。施工前2日向有关工区通知次日施工事宜,填写《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经双方签认有效。 2.严格按照《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的内容、时间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超时间工作,不能随意听从其他任何人的指挥作业,参加施工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在邻线作业的各类车辆(如挖掘机),在邻线来车时要听从防护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作业,下道避车,乙方在施工期间,室内必须有专职驻站人员,室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足够的防护人员并携带安全隔离防护绳,作业期间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如发现乙方在室内无驻站人员,室外作业处所无专职防护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令其整改。 3.乙方在施工中要委派安全责任心强、技术素质高的人员进行防护,防护人员并携带安全隔离防护绳,在安全隔离防护绳内方安全处所下道避车。保证室内有驻站人员,作业地点有足够的防护人员,防护人员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防护专业培训,有防护相关证件。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地下电缆的走向、类型、埋设情况和相关设备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甲方负责运营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 2.乙方对既有设备做好安全防护的义务,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安全工作状况,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在施工期间,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机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3.与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报制度,把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时整改。 4.自乙方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时止,甲方应派出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乙方共同确保设备和行车安全。 5.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事故,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 6.监护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上道,如确需上道横越时,必须与室内驻站人员联系无车时再横越。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营运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施工前2日将施工计划和时间安排书面通知甲方;在作业内容发生变化或停工后再开工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2.施工过程中,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经路及横放在两钢轨上,各种车辆禁止在电缆沟上碾压。 3.乙方在施工中应设置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乙方要严格执行路料管理有关规定,每日工作完毕,要对施工现场路材路料进行整理和清理,无法清理的现场要有专人进行24小时看护。 4.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施工范围内的行车设备、人身安全全面负责。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违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得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穿黄马甲)。 六、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乙方负责施工段的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和工作项目,及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到现场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监护配合费用按路局规定执行。 2.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以至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3.配合车间监护人员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监护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行为纠正或制止无效需及时填写《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按规定上报上级扣除责任单位施工安全抵押金0.1~1万元,直至给予停工整顿。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1.双方应本着把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在施工中的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 八、协议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太原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生效,2015年底,本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