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安隐患举报制度为了消除平安隐患,杜绝不平安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公私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1、学校的平安领导导小组必须定期、随时研究分析、布置、检查学校平安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展了平安检查,对检查出的平安隐患、破绽责令限期整改。2、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有权力也有义务对本人所觉察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平安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报告隐患的情况,在班级量化或老师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关于报告的严峻隐患,由校委会决定给予奖励。3、总务处、保卫处、团委、教诲处、平安带班领导要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班主任、宿舍治理员、值班老师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好本人职责,觉察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学校,关于大意渎职或觉察隐患视而不见造成事故,按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处分。4、学校的文明礼仪监视员,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生活活动的监视,对违犯交通规那么的,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超载车的、打闹、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险地点的,把危险物品、刀具带进校园的学生要及时向团委举报。5、学校的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在接到平安隐患举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视察现场,排除隐患或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做为对举报人的奖励的按照。关于大意、渎职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