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质量量承诺制度
本企业资源按照以下规定从事食品运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运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企业运营的食品平安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运营食品;
3、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货商质量量信誉卡;
4、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消费许可证明、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食品进货台账;
7、运营的预包装食品在明显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消费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等。
8、运营的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
9、不运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10、不运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11、不运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
12、不运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3、不运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别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纳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4、不运营有违犯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