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按照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展审查,特制定制度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2、平安治理措施和平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实在可行。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否能执行并保证施工平安,是否实在可行。5、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撤除及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进展论证、审查。6、应按照工程情况进展平安性分析,从治理、技术、防护设备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平安要素的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8、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9、劳动保护、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实在可行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