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平安审查、备案制度
为了监视施工承包方做好平安治理的各项工作,使平安工作不断处于受控状态,实现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平安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工程监理部应催促施工承包方建立健全平安保证体系、平安监视体系、平安治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等,经工程监理部审查合格有效后进展备案。
2、施工中,工程监理部应对施工承包方平安治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持证上岗情况、技术材料编审批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及演习情况、安措费提取及使用情况、危险作业人员治理情况、平安装备设备试验使用情况、文明施工治理情况等进展屡次检查、审核、备案。
3、关于施工承包方报审的平安、文明、环保及专项施工方案等措施,工程监理部审查后应填写《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4、审查、备案工作由总监理师全面负责,以平安监理工程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进展,需要承包方进展整改时,由总监理师签发书面意见,材料部分退回施工承包方修正和完善后再报工程监理部审查备案,现场部分整改合格后报工程监理部复查确认备案。
5、施工承包方应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向工程监理部上报附件中所列的有关平安材料,工程监理部对施工承包方平安治理执行情况进展审查后按《施工平安审查备案表》进展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