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正职领导平安消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平安消费法、矿山平安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平安消费的规定。 2、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平安消费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需要装备合格的平安治理人员。 4、保证本单位平安投入的有效施行。 5、对职工进展平安教育、培训。 6、组织制定并施行矿山灾祸的预防和应急打算。 7、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地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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