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浸出/氢化车间平安规定1 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浸出/氢化(车间)火灾和爆炸的危害,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平安,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2.1 适用于浸出/氢化两个车间及其附属设备; 2.2 适用于所有在此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访客。 3 职责 3.1 本车间主任/工艺工程师负责本区域的全面的平安治理; 3.2 EHS工程师负责监视平安治理工作的执行,并对规定的适宜性做出推断,负责修订平安治理规定; 3.3 公司治理层负责审核、批准平安治理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资源。 4 程序 4.1 人员治理 4.1.1 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平安培训,并考核合格; 4.1.2 消费人员必须进展消费平安操
2、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4.1.3 非车间当班人员进入车间须经批准受权,严谨非非受权进入; 4.1.4 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禁止穿带钉的鞋进入; 4.1.5 禁止携带火种,、闪光灯等; 4.1.6 外来人员须经治理层批准,并做简单的培训,理解相关的平安规定后,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1.7 所有的人员必须通过释放身体所带的静电后,方可进入; 4.1.8 所有进出人员必须登记,内容包括:目的、进出时间、批准人,接待人,相关手续等。 4.2 设备、设备、用电 4.2.1 防雷接地设备要按要求进展检查、检测,并保存记录; 4.2.2 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必须是防爆型; 4.
3、2.3 可燃气体检测仪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强检; 4.2.4 平安连锁装置(排风系统)必须按期检查,测试,确保处于良好,并有记录; 4.2.5 所有的输送系统严禁使用一般皮带输送机,应使用防爆皮带输送机; 4.2.6 设备的静电跨接线要保持完好,防止缺失、脱落或虚接; 4.2.7 工具必须使用防爆型; 4.2.8 车间运转过程中,严禁使用临时电源。 4.3 作业治理 4.3.1 拆卸检修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面需要检测记录; 4.3.2 所有的热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热工作业许可证; 4.3.3 所有的限定空间作业必须执行限定空间进入许可证; 4.3.4 能拆卸移出车间的作业必须移出车间; 4.3.5 溶剂油运输车辆必须带防火帽,卸车时要有静电防护。 5 相关文件 6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