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疗质量与平安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治理与平安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展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治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展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开展提出实在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治理与平安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治理存在的征询题,到达持续改良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施行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响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严峻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过失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工程的开展进展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治理等方面的详细检查,并进展评价。
8)医疗质量治理与平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详细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打算。
10)医疗质量治理与平安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视和治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治理年度工作打算。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治理制度、持续改良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展标准。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治理详细施行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平安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良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治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过失、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的、质量治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认识教育和质量平安认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的、质量治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认识教育和质量平安认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展监视、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标准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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