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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施工招标文件201410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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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项目暖通工程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日 期:2014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书 3 招标书前附表 3 工程概况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A 说 明 5 B 招标文件说明 7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E 开标 11 F 评标 13 G 定标 15 H 合同的授予 15 第三部分 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 16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1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8 投 标 报 价 说 明 48 投 标 书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4 消防工程唱标单 55 投标偏离表 56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57 技术标评分表 58 商务标评分表 59 第六部分 主要材料、设备表 60 第一部分 招标书 招标书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项目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 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暖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暂定 90 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资金来源:自 有 3 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日)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资料费人民币 元整(¥: ), 另附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万元人民币(¥: ),欲参加投标的各投标单位应最迟不得晚于 年 月 日上午12:00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 6 提交质疑文件时间: 年 月 日上午10:00时截止,回复时间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或可复制光盘)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 年 月 日下午 时,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0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 11 评标原则:综合评审 12 招标单位联系人: 电话: * ************** 地址:**************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1.工程概况: 1.1*********************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共计**********平米,总高度****米。具体情况如下: ************************ 现对本工程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招标。 1.2 资金来源:自有。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有关要求 3.1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3.2交货方式(最终交货):安装调试合格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3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进度款: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竣工款: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单位审计和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无利息) 4.有关说明: 4.1设备所需的原材料、外协、配套、外购件等均由制造厂负责。 4.2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检验、运杂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总包配合费、验收图纸资料等全部费用。 4.3质量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的进口设备的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国内的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4.4投标人需按本品牌的组装高配置、好型号的报价,有进口部件的要列出清单及所产原产地的有效证明。 4.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4.6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暖通设备供货、施工及服务工程。 主要材料、设备表见第六部分。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机构。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承包商。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产品及服务的承包商,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并为招标方接受,均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即为卖方。招标人将审查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资质、营业执照、合同业绩等。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制造、经营、代理资格证明及安装能力。 3.2.2该产品应是符合中国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 3.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条件的要求。 3.3确定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3.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进行现场验证: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以上均须带原件,开标时验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3.2投标人应提交确定其资格的文件,以复印件作为其标书的一部分。具体包括: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 (2)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份; (3)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4)产品在相关部门检测认可的鉴定证明资料和有关检测报告; (5)与投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6)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 3.3.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不是其制造的,则除应提供上述相关文件外,还应提供: (1)制造商允许代理供应货物的授权书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货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同时由制造商提供3.3.2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4.其它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权力和义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发标后,如需要由投标人提出统一安排考察,考察接待全部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招标产品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格式。招标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 ① 招标书 ② 投标人须知 ③ 技术规格及要求 ④ 合同格式 ⑤ 投标文件格式 ⑥ 设备清单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此为准。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人可主动的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⑴ 投标书及唱标单、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供货范围明细表、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等; ⑵本须知第3.3.2款和3.3.3款要求的内容; ⑶ 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⑷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⑸ 代理品牌企业颁发的销售、获奖证书; ⑹ 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 ⑺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⑻产品样本、安装示意图、生产周期; ⑼进口部件的名称、型号、技术特性; ⑽投标保证金; ⑾近三年内公司所销售业绩证明 ;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唱标单、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等,注明提供的设备名称及主要零部件的产地、型号名称、性能等、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1.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表”所列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 11.3 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自行报价。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上写明投标产品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①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②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③ 投标产品的进口部分完全由投标人负责。 ④ 国内供货人提供的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产品的国内投标,其产品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其关税和其它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 12.3 投标人按上述12.2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投标货币 投标书、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及唱标单中的报价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①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该产品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产品的正式授权; ②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安装能力; ③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售后服务、保养、修理、供应备品备件、故障排除快速到场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5. 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① 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②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③ 偏离表。 15.3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方案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16.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废标; ②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③ 如果中标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标函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及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 为方便开标宣读,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产品、投标人名称及“唱标单”字样。副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必单独密封。 19.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本工程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在招标时投标人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废除。 E 开标 24、开标 24.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附表第9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的授权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4.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参加开标会。(以上均须带原件,开标时验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4.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主持。 (1) 由招标人或监督验证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 (2) 由招标人或监督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5.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予以密封。 (2)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5.2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F 评标 26、评标会议 26.1 评标内容的保密: 26.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6.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6.2 评标组织: 本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27、评标标准和方法 2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按照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分原则分别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标时主要对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A、投标报价;    B、设备性能;    C、设备的寿命及运行成本;    D、工期、质量;    E、施工组织方案;    F、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G、履约能力;    H、资信情况和社会信誉;    I、合理化建议和其他优惠条件; 27.2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下列公式对上述投标进行综合评分或比较: N=A1×J+A2×S N——评标总得分; J——技术标评审得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无效标; S——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得分,B为所有投标报价中合理最低报价,得100分。凡有效投标报价高于B者,其商务标Sn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低分为0分: Sn=[1-(Bn-B)/B] ×100    A1 、A2 —分别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所占的权重, A1+A2=1(其中A1=0.3,A2=0.7)。 27.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 27.4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网络计划安排合理完整,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 27.5企业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上年度承担工程的优良品率高,获国家、省、市质量奖多,履行合同情况好者优先中标(需出具相应的证书)。 27.6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7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0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9.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错误的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1.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29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1.4 招标人不保证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G 定标 32、定标办法: 3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的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按综合排序由高到低直接确定中标人。 H 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具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4.1 尽管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不得非法分包。 第三部分 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 一、招标产品技术要求 1、招标产品用于*************项目暖通工程。 2、制冷主机(离心机)品牌:约克、开立、特灵、大金 3、风机盘管品牌:约克、开立、特灵、大金 4、循环泵品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投标单位需报出自己所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 6、投标企业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企业产品的情况可报相近系列的产品。 6、设备数量根据现有图纸统计,实际数量、型号根据现场需要,可能进行调整。 7、产品应是:性能先进、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质量优良性能稳定、漏报率及误报率低、功能齐全、接线简单维修方便。要简要说明投标设备和产品的工作原理、所具有的各种功能及特性。投标设备和产品要附带相应的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及产品样本。 8、中标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验收。 二、工程技术执行标准 投标人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的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若在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标准出台,应满足新的标准。 1、工程施工及提供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规范标准: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 1.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1.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1.9《设备、管道及绝热层涂色》GB7231-2003 1.10《建筑法》等国家现行建设管理法规和陕西省西安市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等。 1.11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及安装标准图集 2、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对产品及备件分列单价,并对招标书作出响应。 3、设备技术要求 3.1冷热水循环泵 冷热水循环泵品牌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 3.2所有消防用排烟(补风)风机,加压送风机、普通送排风机性能优良,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风机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 3.3 通风阀部件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 3.4对本项目其它材料的具体要求: 3.4.1.风管材质要求:空调风管、新风管采用双面彩钢板酚醛复合风管,整体厚度为2.5cm,彩钢板厚度为0.2mm,防火等级:A级。排风管、排烟管采用镀锌材钢板制作,法兰连接,其厚度应符合GB50243-2002规范要求。 3.4.2.水系统管材要求:空调系统冷凝水管材质、管径符合图纸要求,空调系统供回水管凡管径≥DN100采用无缝钢管焊接,其它空调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接。 3.4.3.水系统所有软接头均采用不锈钢金属软接头。 3.4.4.水系统所有控制阀门(平衡阀、电动两通阀除外)凡管径≤DN50采用截止阀,凡管径>DN50采用闸阀。 3.4.5.所有保温采用难燃B1级橡塑材料,保温厚度满足图纸要求。 3.4.6.风机盘管进水管均加装电动二通阀。 3.5试验要求 性能试验方法按JB/T9066-1999相关标准进行。 风机性能试验:风量、风压、电气、漏风率及噪声; 3.6所有测试工作都必须由经过产品制造商认证的工程师参与进行,测试时应采用符合相应精度要求的仪表,测试工作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 4、施工要求: 4.1中标方对工程安装、测试与调试、试运行阶段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要明确。 4.2安装结束后,中标方应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测试,完成系统的局部及整体的调试工作。 4.3中标方负责系统试运行的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下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建筑面积:【】。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2.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已考虑供货及安装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且已确定风险系数并已计入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但因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根据经甲方核实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金额及取费费率固定不变且一次性包死。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内容:【 】 。 第四条: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及标准、适用法律和解释顺序 4.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简体)。 4.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4.3适用标准、规范:按合同有关约定以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4.4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及解释顺序如下: (a) 本合同及附件(如有); (b) 中标通知书; (c) 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包括陕西*******公司,下同)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 (d) 施工图纸; (e) 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f) 招标文件; (g) 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上述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以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其中,零星用工费用按照【】元/工日进行计算(只计取税金,每8小时计壹个工日,不分工种)。 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内已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所述全部工程所需的所有附带工作之费用,不论该等附带工作是否在本合同中有所说明,亦不论该等附带工作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是否能够预料到。 因工程设计或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可能需要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需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 第六条:甲方职责 6.1甲方代表:【】;本工程范围内,有关技术要求、费用及工期调整的所有书面文件,只有经过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6.2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质量、工期和合同价款调整的事务必须经甲方代表本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代表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有权反对及要求乙方调换有不当行为或不称职的有关人员,乙方未予调换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6.4甲方代表发现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乙方转包、分包行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6.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至送达乙方后生效,乙方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字样。如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有异议,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异议”字样,同时附书面异议报告(报告需经乙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乙方回执和书面异议报告(如有)应在乙方收到甲方指令、通知后24小时内返回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异议的书面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其通知、指令或继续执行原通知、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该决定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 乙方应确保在收到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通知后24小时之内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方,视为乙方无异议,对甲方指令、通知应予以执行。 6.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6.7甲方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工地出入口、标志的安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6.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9甲方负责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负责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电的接驳点各1个,并明确电源容量电压,给排水的管径。 6.10甲方负责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6.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6.1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图纸【】套(含竣工图【】套),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分期提供图纸。 第七条:乙方职责 7.1乙方代表 【】,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文件并提交甲方一份。 7.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作出回应(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下同),如有异议,双方应立即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如甲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未能作出回应,视为甲方无异议。 7.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采取该等措施的原因、措施内容、相关人员安排、后续措施等,如产生或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应写明。 7.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乙方人员后,应立即将该人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允许此人员再进入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7.5乙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的公共道路、水源、通道、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和他人生产、生活产生干扰,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6乙方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7乙方代表变更须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调换乙方代表的,支付甲方5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变更或调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支付甲方1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 7.8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调配、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 7.9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分包(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10参加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 7.11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乙方负责现场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 7.12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7.13根据甲方提供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具体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定位工作。 7.14对于甲方的口头指令如果涉及费用及工期的调整,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后的12小时内出具书面文件,由甲方代表予以签字确认,逾期视为甲方的口头指令不涉及费用和工期的调整,甲方有权不批准任何乙方逾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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