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市(县)建安字(201 )第 号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审 查 备 案 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二〇一 年 月 日
备 案 须 知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我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县住建局安全监督站。《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需填写一式三份。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6.施工用电。
以上专项施工方案需经项目编制、企业审核、总监审批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前还需进行专家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标准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三、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及标准包括:
1.大门采用封闭门扇,门头须设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2.施工现场围墙、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在建工程围墙高度不应小于2.5m。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土方作业施工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门口应设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带土上路。
5.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必须使用彩板房,彩板房不得超过两层,且应提供彩板房合格证。
6.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噪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四、外墙使用吊篮作业,吊篮应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且经验收备案后,方可使用,使用前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
一、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规模)
造价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
电话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
电话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电话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备 注
二、安全施工措施有关情况
项目
落 实 情 况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布置图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
预防主要伤害发生的措施,包括: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火灾、防中毒
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包括:大门、围墙、场地、宣传栏、食堂、住宿、药箱、公厕
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的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
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及落实证明
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
施工单位企业经理(法人)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入场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含分包队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施工单位企业经理(法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资 格 证 号
考 核
证 号
电话
四、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 种
资 格
证 号
发 证
日 期
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六、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
资 格 证 号
电 话
七、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一览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台
数
生产
厂家
生产许可证号
产品合格证 号
检测
报告
安全状况
建设单位
意见(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意见(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意见(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建局
安全监管部门
(机构)审查
意见(盖章)
监督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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