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一.正线轨道 - 3 -
1.基桩测设 - 3 -
2.铺底碴 - 3 -
3.预铺道碴 - 4 -
4.基地钢轨焊接 - 5 -
5.长钢轨铺设 - 6 -
6.铺碴整道 - 7 -
7.工地钢轨焊接 - 8 -
8.线路锁定 - 9 -
9.轨道整理 - 9 -
10.无缝道岔铺设 - 13 -
11.道岔铺碴整道: - 14 -
12.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 16 -
13.钢轨预打磨 - 17 -
14.轨排组装 - 18 -
15.铺轨 - 21 -
16.铺碴、整道 - 23 -
17.有缝道岔铺设 - 27 -
18.有缝线路道岔铺碴整道 - 28 -
19.有缝线路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 30 -
20.道口铺设 - 31 -
21.道口防护措施 - 32 -
22.防护栅栏 - 32 -
23.护轨铺设 - 32 -
24.线路、信号标志 - 33 -
25.防爬设备 - 34 -
26.轨距杆、轨撑 - 34 -
二.站线轨道 - 34 -
1.铺底渣 - 34 -
2.预铺道碴 - 35 -
3.轨排组装 - 37 -
4.铺轨 - 40 -
5.铺碴、整道 - 42 -
6.道岔铺设 - 46 -
7.道岔铺碴整道 - 47 -
8.道口铺设 - 49 -
9.道口防护措施 - 49 -
10.护轨铺设 - 50 -
11.线路、信号 - 51 -
12.防爬设备 - 51 -
13.轨距杆、轨撑 - 52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正线轨道:一个区间(以站中心为界,含正线道岔),挡区间内含有不同类型轨道时,也可按轨道类型划分;
二站场轨道:一个站或大型枢纽的一个场(以最外方咽喉道岔为界,含站线道岔)。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分享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长度、施工段(处)
等进行划分。
轨道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符合以下规定。
一.正线轨道
1.基桩测设
1、基桩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类型、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桩的设计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桩的测设精度应满足《新建铁路公测测量规范》(TB10101)中线和高程测量精度的要求。
4、 基桩标志应设置牢固。
2.铺底碴
1、底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
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897)的规定。
2、底碴进场时应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2.1、 杂质含量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黏土团及其他杂志含量试验方法》(TB/T2308.17)进行实验,其含量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0.5%。
2.2、 底碴粒径级配应复核表。
方孔筛孔边长(mm)
0.075
0.1
0.5
1.7
7.1
16
25
45
过筛质量百分率(%)
0~7
0~11
7~32
13~45
41~75
67~91
82~100
100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底碴,每5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m³是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每批等距间隔4样取样,每次25kg拌合均匀,分别进行粒径级配和杂质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底碴铺设应采用压强不小于160kPa的机械碾压,压实密度不低于1.6g/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压实密度每5km抽检5处,没处测2个点位;监理单位啊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测,但至少一次。
4、底碴厚度允许偏差为±50mm,半宽允许偏差为+50 0mm。
3.预铺道碴
1、道碴材质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级别的道碴,每50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0m³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2、道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的规定。
3、道碴进场时应对其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碴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3.1、道碴粒径级配应符合下表规定。
方孔筛孔边长(mm)
16
25
35.5
45
56
63
边筛质量百分率(%)
0~5
5~15
25~40
55~75
92~75
97~100
3.2、道碴针状指数和片状指数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针状指数和片状指数试验方法》(TB/T2328.16)进行试验,针状指数、片状指数均不得大于50%。
3.3、杂志含量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黏土团及其他杂志含量试验方法》(TB/T2328.17)进行试验,其含量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0.5%。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碴,每5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m³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查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车次数为施工单位筹建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每批等距间隔4处取样,每次35kg拌合均匀,分别进行粒径级配、针状指数、片状指数和杂质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实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正线道岔预铺道岔应采用压强不小于160kPa的机械分层碾压,压实密度不得低于1.7g/cm³。碴面平整度用3m直尺检查不得大于30mm。预留起道量不得大于50mm。道岔前后各30m范围应做好顺坡并碾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3个点位;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算碾压机械压强,用灌水法检测压实密度,用3m靠尺检查碴面平整度;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算及监测资料,并见证检测。
4.基地钢轨焊接
1、待焊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2、钢轨焊接接头的形式检验和周期性生产检验应符合现行《钢轨焊接接头技术条件》(TB/T1632)的有关规定。
3、钢轨焊头应进行探伤检查。焊头不得有未焊头、过烧、裂纹
气孔夹渣等有害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4、钢轨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压痕、碰痕、划伤等缺陷,焊头不得有电击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查10%。
5、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 150mm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各35mm范围内应打磨平整,不得打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查10%。
6、基地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见下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1m直尺测量;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5.长钢轨铺设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轨顶面
+0.3
0
2
轨头内侧工作面
±0.3
3
轨底(焊筋)
+0.5
0
1、长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轨枕及配件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规定。
3、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现行《胶接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2972)要求,其他高强度绝缘钢轨接头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测,但至少一次。
4、轨枕应方正,间距及偏斜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2处,每处5根轨枕。
5、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设计中心线允许偏差为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100m,每10m一个测点。
6、左右两股钢轨的胶接绝缘接头应相对,胶接绝缘接头轨缝距轨枕边缘不应小于100mm。
6.铺碴整道
1、道碴的材质、品种、级别、外观、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应符合本标准第2.1、2.2、2.3条规定。
2、道床经分层铺碴整道达到初期稳定状态时,力学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Ⅱ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6.5kN/枕;道床支承刚度不得低于60kN/mm。
Ⅲ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7.5kN/枕;道床支承刚度不得低于70kN/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km各监测1处,每处10根轨枕,分别求取平均值;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1次。
3、整道后的道床断面应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曲线外轨超高应按设计设置,并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
4、轨道静态集合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检验数量:每5km抽检2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
7.工地钢轨焊接
1、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和周期性生产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条的规定。
2、钢轨焊头探伤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4.3条规定。
3、钢轨焊头外观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4.4条规定。
4、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焊接钱应按规定测定电绝缘性能,并符合现行《胶接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2975)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高低
5
10m弦量
2
轨向
5
直线10m弦量、曲线20m弦量
3
扭曲(基长6.25m)
5
万能道尺测量
4
规距
+4
-5
万能道尺测量
5
水平
5
万能道尺测量
5、工地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轨顶面
+0.3
0
2
轨头内侧工作面
±0.3
3
轨底(焊筋)
+0.5
0
8.线路锁定
1、单元轨节锁定前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好钢轨位移观测桩,位移观测桩应设置齐全、牢固、不易损坏并易于观测。
2、线路锁定时,实际锁定轨温必须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
3、左右两股钢轨及相邻单元轨节的锁定轨温差均不得大于5℃。
4、同一区间内各单元规条的最高与最低锁定轨温不得大于10℃。长大隧道内距隧道口20m范围无缝线路的设计锁定轨温宜与两端区间无缝线路的设计锁定轨温一致,隧道内相邻单元轨节的设定锁定轨温宜按锁定轨温不大于5℃逐渐过渡。洞口轨温过渡段应加强锁定。
5、线路锁定后,应及时在钢轨上设置纵向位移观测的“零点”标记。定期观测钢轨位移量并做好记录。位移观测桩处换算200m范围内相对位移量不得大于10mm,任何一个位移观测桩处位移量不得超过20mm。
6、位移观测桩应编号,每对位移观测桩测桩基准点连线与线路中线应垂直。
7、缓冲区钢轨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900N·m,接头处钢轨面高低差及轨距线错差不超过1mm。接头轨缝应按设计预留。
9.轨道整理
1、道床达到稳定状态时,其状态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状态参数实测最小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0%。
序号
项目
参数指标
Ⅱ型枕
Ⅲ型枕
1
道床支承刚度(kN/mm)
70
100
2
道床横向阻力(kN/枕)
9
10
3
道床纵向阻力(kN/枕)
10
1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道床纵、横向阻力及支承刚度每5km各检测1处,每处10根轨枕,分别求取平均值。有桥梁和隧道的区间应在桥隧范围内各抽检1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20%。
2、无缝线路轨道动态质量应价差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和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轨道动态质量管理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速度(km/h) 项目
160≥υ>120
120≥υ>100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高低(mm)
6
10
15
8
12
20
24
轨向(mm)
5
8
12
8
10
16
20
轨距(mm)
+6
4-
+10
-7
+15
-8
+8
-6
+12
-8
+20
-10
+24
-12
水平(mm)
6
10
14
8
12
18
22
扭曲(基长2.4m)(mm)
5
8
12
8
10
14
16
车体垂向加速度(g)
0.10
0.15
0.20
0.10
0.15
0.20
0.25
车体横向加速度(g)
0.06
0.10
0.15
0.06
0.10
0.15
0.20
注: 1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为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临时修补标准,每处扣100分;Ⅳ级为限速标准,每处扣301分。
2轨道动态质量用轨道车检车,以千米为单位进行动态评定,每千米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扣分总数在300分以下时为合格。
轨道质量指数(TQI)管理值(均值管理)
项目
高低
轨向
水平
轨距
扭曲
TQI
目标值
2.5×2
2.2×2
1.6
1.9
2.1
15.0
注: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动态质量用轨道质量指数(TQI)评定。每200m区段轨道质量指数(TQI)直应符合本表规定。轨道质量指数(TQI)超过管理值的线路应及时进行整修。
3、有碴轨道整理作业后,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轨距
+4
-2
万能量道尺
2
轨向
直线(10m弦量)
4
尺量
曲线
见下表
尺量
3
水平
4
万能道尺量
4
扭曲(基长6.25m)
4
5
高低(10m弦量)
4
尺量
曲线20m弦正矢允许偏差(见下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km抽检2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20%。
曲线半径(m)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mm)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mm)
≤650
4
8
12
>650
3
6
9
4、无碴轨道整理作业后,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轨距
±2
万能量道尺
2
轨向
直线(10m弦量)
≤4
尺量
曲线
见下表
尺量
3
水平
4
万能量道尺
4
高低(10m弦量)
4
尺量
5
扭曲(基长6.25m)
4
万能量道尺
曲线20m弦正矢允许偏差表2
曲线半径(m)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mm)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mm)
≤650
3
6
9
>650
3
4
6
检验数量:每2km抽检2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5、无碴轨道整理作业后,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中线
10
尺量
2
线间距
±10
0
尺量
3
轨面高程
±10
水准仪检测
6、有碴轨道整理作业后,轨道静态几何尺寸、轨枕空吊板率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中线
30(宽枕10)
尺量
2
线间距
相邻正线和站线,站线和站线
±20
钢梁上
±10
线间距设计为4.0m时
不得有负偏差
3
轨面高程
路基上
+50
-30
水平仪测量
建筑物上
±10
紧靠站台
+50
0
尺量
4
轨枕空吊板(不得连续出现)
8%
观察检查
5
道床厚度
±50
尺量
6
道床半宽
+50
-20
7
碴间堆高
不得有负偏差
尺量
10.无缝道岔铺设
1、道岔及岔枕的类型、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规定。
2、混凝土岔枕螺旋道钉锚固抗拔力不得小于60kN。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3个道钉;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3、查照间隔(撤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394mm,护背距离(翼轨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大于1348mm。
4、基本轨、尖轨鬼面应无碰伤、擦伤、掉块、低陷、压溃飞边等缺陷。
5、无缝道岔内锁定焊及与无缝线路锁定焊接时,必须在设计轨温范围内进行。
6、道岔内焊接接头平直度应符合本标准第7.5条的规定。
7、无缝道岔与相邻轨条的锁定轨温相差不得超过5℃。
8、混凝土岔枕螺旋道钉位置、高度应符合本标准14.12、14.13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10个道钉。
9、无缝道岔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1
道岔方向
直线(10m弦量)
4
导曲线支距
±1
2
轨距
尖轨尖端
±1
尖轨跟端
±1
其他部位
+3
-2
3
尖轨尖端至第一牵引点与基本轨密贴
缝隙≤0.2
4
尖轨其余部分与基本轨密贴
缝隙≤1
5
心轨尖端460mm范围与翼轨密贴
缝隙≤0.5
6
心轨其余部分与翼轨密贴
缝隙≤1
7
顶铁与尖轨或可动心轨轨腰的间隙
≤0.5
8
尖轨跟端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开口距离
±1
9
尖趾距离
+10
10
可动心轨撤叉咽喉宽
±3
11
轮缘槽宽度
+1
-0.5
12
动程(尖轨、可动心轨)
±3
13
道岔头、尾接头相错量
≤15
14
岔枕间距、偏斜
±20
15
尖轨尖端相错量
≤10
注:尖趾距离为可动心轨撤叉的长心轨实际尖端至翼轨指端的距离。
10、道岔铺设应使限位器子母块居中,两侧间隙允许偏差1mm。
11、道岔紧固螺栓扭矩应为:100~120N·m扣件螺栓扭应
为:Ⅰ型弹条扣件扭矩80~120N·m,Ⅱ型弹条扣件扭矩100~140N·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扣件、紧固螺栓各3个,涂油全部检查。
12、道岔各类螺栓丝扣均应涂有效期不少于2年得油脂。
11.道岔铺碴整道:
1、道岔的材质、品种、级别、外观、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应符合本标准第3.1~3.3条规定。
2、无缝道岔锁定前道床应达到初期稳定状态,并将符合本标准第6.2条的规定。
4、导曲线不得有反超高。
5、钢轨接头、尖轨尖端、根部、撤叉心等部位不得有空吊板;其他部位不得有连续空吊板,空吊板率不得大于8%。
6、道岔转撤器及尖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1、转撤器(或可动心轨撤叉)应扳动灵活。
6.2、尖轨无损伤,尖轨顶面宽50mm及以上断面处,不低于基本轨顶面2mm。
6.3、在静止状态下,尖轨尖端(或可动心轨撤叉)至第一牵引点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小于0.2mm;其他地段小于1mm。
7、道岔整道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有缝道岔
无缝道岔
其他站线
正线、到发线
1
水平
≤6
≤4
10个点
万能量道尺
2
高低(10m弦量)
≤6
≤4
5个点
尺量
3
轨向(10m)弦量
≤6
≤4
5个点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8、道岔整道后允许偏差及检验数量与方法应符合11.8条的规定。(见下表)
9、道岔整理后,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10.9条规定。
10、道床整理顶面宽度允许偏差+50 0mm,厚度允许偏差±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测3个点位。
道岔整道允许偏差及检验数量与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无缝道岔
有缝道岔
正线、到发线
其他站线
1
轨面高程与设计高程差
在有碴道床上
+50
-30
3个测点
水平仪测量
在建筑物上
±10
2
连接配件和扣件
划床板与尖轨见的离缝
≤1(每侧允许1处大于1mm)
≤2(每侧允许1处大于2mm)
≤2(每侧允许2处大于2mm)
全部检查
塞尺量
轨撑不密贴离缝
道钉浮离2mm以上者
—
≤8%
≤10%
轨枕扣件不良者
≤6%
≤8%
≤10%
12.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1、钢轨伸缩调节器种类、型号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2、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检查。
3、铺设钢轨伸缩缝调节器时,应根据铺设时的轨温预留伸缩量,铺好后应做好伸缩起点标志。
4、钢轨伸缩调节器的尖轨刨切范围内应与基本轨密贴;尖轨尖端至其后400mm处,缝隙不得大于0.2mm,其余部分不得大于0.8mm。
5、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调整后,应达到基本轨伸缩无障碍,尖轨锁定不爬行。
6、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6.1、垫板、轨撑及螺栓安装齐全,螺母达到规定扭矩:尖轨轨撑扣件螺母扭矩应为120~150N·m,基本轨轨撑扣件螺母扭矩应为60~80N·m,铁垫板塑料套管连接螺栓螺母扭矩应为300~320N·m。
6.2、伸缩调节器两端、尖轨尖端、尖轨轨头刨切起点处,轨距允许偏差均为±1mm。
7、轨枕应方正,间距及偏斜允许偏差为±20mm。
8、钢轨伸缩调节器轨道中线与设计中线允许偏差30mm。
9、钢轨伸缩调节器整道应符合以下标准:
9.1、轨向:单项调节器用12.5m弦、双向调节器用25m弦测量,每隔1m检查1处,尖轨尖端至尖轨顶宽5mm处范围内允许有4mm的空线,其余范围内允许有2mm的空线,不允许抗线。
9.2、轨面前后高低:用12.5m弦测量不得大于4mm,每组抽检3处。
9.3、左右股钢轨水平差不得大于4mm,每组抽检3处。
9.4、在6.25m测量基线内,轨面扭曲不得大于4mm。
13.钢轨预打磨
1、钢轨打磨后,应消除以下缺陷:
1.1、消除轨头表面在铺设作业时产生的碰上、机具夹伤、锈蚀等缺陷。
1.2、消除轨头表面约0.3mm厚的脱碳层。
2、预打磨后的钢轨顶面及内侧工作面纵向平直度1m范围内不应大于0.3mm。
检测数量:打磨列车测量仪器检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钢轨波纹磨耗测量仪检测时,每5km为检验批,施工单位分别检验基地焊头、工地焊头和钢轨各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14.轨排组装
1、钢轨、轨枕、扣件及其连接配件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规定;铺设旧轨时应符合旧轨使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2、轨枕的结构强度(静载抗裂强度和疲劳强度)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次施工单位每100000根抽检1次,不足100000根按1根抽检;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3、轨枕的型式尺寸(长度、高度、钉孔距和两承槽距离)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检2%;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4、扣件的扣压力和疲劳强度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次施工单位每200000套抽检2套,不足200000套安2套抽检;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5、扣件的型式尺寸应付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检2%;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6、轨道扣件及连接配件的规格、型号、铺设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7、每千米轨枕铺设数量及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8、螺旋道钉锚固抗拔力不得小于60kN。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3个道钉;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9、同一类型的轨枕应集中连续铺设(不同类型钢轨接头处除外)。两木枕地段间长度小于50m时,应铺设木枕。
10、不同类型轨枕的分界处,应保持同类型轨枕延伸至钢轨接头外5根以上。木枕与混凝土宽枕之间,应用混凝土枕过渡,其长度不得小于25m。
11、非标准长度钢轨应同一长度集中成段铺设。成段长度:正线轨道不得小于500m,站线同一股道可集中铺设两种不同长度钢轨。
采用非标准规的最短长度:正线轨道,铺设12.5m钢轨地段不得小于11m;铺设25钢轨地段,当轨型为43kg/m及以上时,不得小于21m;到发线上不得小于10m;其他站线、次要站线不得小于8m。
12、螺旋道钉偏离预留孔中心不得大于2mm,与承轨槽垂直,偏斜不得大于2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没2km抽检10个道钉。
13、道钉圆台底应高出承轨槽面:弹跳扣减0~2mm;扣板扣件0~5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10个道钉。
14、轨枕应方正。间距及偏斜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抽检2处,每处5根轨枕;站线每股道抽检10根轨枕。
15、轨距允许偏差为±2mm。规矩变化率:正线不得大于1‰,站线不得大于2‰。有缓和曲线时,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递减;五缓和曲线时,在直线上按允许变化率递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4个轨排,各检查3个测点。
16、轨排接头相错量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正线、到发线
其他站线
标准轨
相对式接头
直线
≤40
≤60
曲线
≤40加缩短轨缩短量之半
≤60加缩短轨缩短量之半
再用轨和非标准长度钢轨
相对式接头
直线
≤40
≤60
曲线
≤120
≤140
相错式接头
直线、曲线
≥3000
绝缘接头
≤250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抽检8个轨排;站线每股道抽检4个轨排。
17、轨排组装时,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 70型扣件扭矩100~120N·m。
17.2、 Ⅰ型弹条扣件扭矩在半径大于650m时为80~120N·m。半径小于等于650m时应大于120N·m。
17.3、 Ⅱ型弹条扭矩为100~140N·m。
17.4、 轨距挡板应靠贴轨底安装正确,螺旋道钉丝杆涂油,各种扣件安装不良率不超过8%。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抽检2个轨排,各检查5个扣件;站线每股道抽检10个扣件。
15.铺轨
1、铺轨轨缝质量检验,当轨温未超过t±时,应按预留轨缝公式计算的ɑ 0值为准。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检查段内实际轨缝的平均值,以计算轨缝值为标准允许偏差为±2mm。
1.2、轨温小于当地历史最高轨温时,不得有连续3个及以上的瞎缝。
1.3、不得出现最大构造轨缝(计算值等于最大构造轨缝时除外)。
2、轨道上个别插入的短轨,正线轨道不得小于6m,站线不得小于4.5m。道岔见插入的短轨应符合设计规定。调整桥上钢轨接头位置时,短轨应铺在距桥台尾10m外。
3、在信号机处的两钢轨绝缘接头应为相对式,轨缝不得小于6mm。位置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
3.1、出站(包括出站兼调车)信号机处绝缘接头可设在信号机前方1m至后方6.5m范围内。
3.2、调车信号机处绝缘接头可设在信号机前方1m至后方1m范围内。
3.3、安装在警冲标内方的绝缘接头除渡线外,应安装在距警冲标位置不小于3.5m、距警冲标实际位置不大于4m的范围内。
3.4、绝缘接头不得设异型接头。
4、下列位置不得有钢轨接头:
4.1、明桥面小桥的全长范围内。
4.2、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
4.3、钢梁的横梁顶上。
4.4、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4.5、道口范围内。
5、铺轨时轨道中线允许偏差为:普通轨枕50mm;宽枕10mm。
6、铺轨时,接头相错量允许偏差及检验数量与方法应符合本标准14.16条规定。
7、铺轨时接头处的轨面高差和轨距线错牙:正线和到发线不得大于1mm,其他站线、次要站线不得大于2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10个接头。
8、接头螺栓扭矩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单位
25m钢轨
12.5m钢轨
最高、最低轨温差>85℃地区
最高、最低轨温差≤85℃地区
钢轨
kg/m
60及以上
50
43
60及以上
50
43
50
43
螺栓等级
级
10.9
10.9
8.8
10.9
8.8
8.8
8.8
8.8
扭矩
N·m
700
600
600
500
400
400
400
400
注:高强度绝缘螺栓扭矩不小于700N·m。
检验数量:正线每2km抽检10个螺栓;站线每股道抽检10个螺栓。
9、接头螺栓丝杆应涂油。
16.铺碴、整道
1、道碴的材质、品种、级别、外观、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应符合本标准第3.1~3.3条规定。
2、正线曲线外轨最大超过单线不得大于125mm,双线不得大于150mm。超高应在缓和曲线全长均匀递减,未设缓和曲线时,应在直线上按不大于1‰的坡度顺接。
站线连接曲线最大超高为15mm,但位于曲线车站到发线的连接曲线及曲线地段的最大超高为25mm。超高应在直线上按不大于2‰的坡度顺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查10%。
3、无碴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轨距
±2
2
高低(10m弦量)
4
3
水平
4
4
扭曲(6.25m基长)
4
5
轨向
直线(10m弦量)
4
曲线
见表9.4-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各项均抽检10个测点,但每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个曲线10个测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4、线路整道后混凝土枕道床力学参数应达到以下标准:横向阻力不小于6.5kN/枕;支承刚度不小于60kN/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2km抽检1处、大桥、特大桥及100m以上隧道各增加1处,每处4根轨枕,分别取平均值;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专用仪器测试;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5、有缝线路轨道动态质量应检查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其允许偏差管理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1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为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临时修补标准,每处扣100分;Ⅳ级为限速标准,每处扣301分。
2轨道动态质量用轨道车检车,以千米为单位进行动态评定,每千米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扣分总数在300分及以下时为合格。
速度(km/h) 项目
120≥υ>100
υ≤100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高低(mm)
8
12
20
24
12
16
22
26
轨向(mm)
8
10
16
20
10
14
20
23
轨距(mm)
+8
-6
+12
-8
+20
-10
+24
-12
+12
-6
+16
-8
+24
-10
+28
-12
水平(mm)
8
12
18
22
12
16
22
25
扭曲(基长2.4m)(mm)
8
10
14
16
10
12
16
18
车体垂向加速度(g)
0.10
0.15
0.20
0.25
0.10
0.15
0.20
0.25
车体横向加速度(g)
0.06
0.10
0.15
0.20
0.06
0.10
0.15
0.20
6、接头螺栓扭矩应符合本标准第15.8条规定。
7、扣件扭矩及安装不良率应符合本标准第14.17条规定。
8、接头螺栓及扣件应涂刷有效期不少于2年的油脂。
9、有碴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16.9-1 拨道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正线、到发线
其他站线
1
中线
50(宽枕10)
2
线间距
正、站线、桥、隧
±20
钢梁桥
±10
正线间距为4.0m,倒装线间距为3.6m
不得有负偏差
3
轨向
直线(10m弦量)
4
5
曲线
见表16.9-2
表16.9-2曲线20m弦正矢允许偏差
曲线半径(m)
缓和曲线正式与计算正矢差(mm)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mm)
正线、到发线
其他战线、次要站线
正线、到发线
其他战线、次要站线
正线、到发线
其他战线、次要站线
250及以下
8
16
24
251~350
7
14
21
351~450
5
6
10
12
15
18
451~650
4
5
8
10
12
15
650以上
3
4
6
8
9
12
表9-3起道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正线、到发线
其他战线
1
轨面高程
有碴道床
+50 -30(宽枕±30)
建筑物上
±10
紧靠站台的轨道
+50 0
2
轨面平整
高低(10m弦量)
4
5
水平
扭曲(6.25m基长)
表9-4改道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正线、到发线
其他站线
1
轨距
轨距
+6 -2
加宽递减率(‰)
1
2
2
接头
错牙、错台
1
2
接头相错量
40(曲线加缩短轨缩短量的一半)
3
轨枕
空吊板(不得连续)
8%
12%
方正、间距
±2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各项均抽检10个测点,站线每股道各项均抽检5个测点,但每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个曲线10个测点。
10、无碴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各项均抽检10个测点,但每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个曲线10个测点。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1
轨道中线与设计中线差
10
2
线间距
±20(正线线间距为4.0m时,不允许有负偏差
3
高程
±10
4
接头
错牙、错台
1
接头相错量
40(曲线加缩短轨缩短量的一半)
5
轨枕
间距
±10
轨底坡
1/35~1/45
11、轨缝质量检验,应以轨缝检算值为准。当轨温超过t±时,轨缝检算值应分别不同情况计算确定。轨缝质量应成段检查,成段长度不宜大于1km。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检查段内实际轨缝的平均值,以轨缝检算值为标准允许偏差为±2mm。
11.2、轨温小于当地历史最高轨温时,不得有连续3个及以上的瞎缝。
11.3、不得出现最大的构造轨缝(检算值等于最大构造轨缝时除外)。
12、道床整理顶面宽度允许偏差为+50 0mm,厚度允许偏差为±50mm,厚度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正线每2km各抽检10个测点;站线每股道各抽检5个测点。
17.有缝道岔铺设
1、道岔及岔枕的类型、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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