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食品平安检查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平安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平安, 根据食品平安法、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 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 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平安,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 社会监督,承当主体责任。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平安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平安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 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管理部门 的管理意见和整改要求。三、食品平安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 理人
2、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 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 理等各项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平安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 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管理,主要检查各 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五、食品平安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 食品平安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 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平安检查记录备查。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平安管理员检 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 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七、食品平安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进行全面现场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 录。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 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