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1、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全区所有8月龄-6岁(2005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6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2剂麻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2、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全区2005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按照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时间1、前期准备:2月20-29日;
2、现场接种:3月1-5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及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第一轮),4月1-5日(脊灰疫苗第二轮);
3、快速评估与补种:3月6-15日(麻疹),4月6-15日(脊灰)
(三)工作指标以镇(办事处)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与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由黄芳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宇、卫生局局长王思永为副组长,卫生、教育、财政、宣传、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启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查漏补种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卫生局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技术实施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监测、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质的储运、分发、登记、报告,现场技术指导,活动总结等工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指导查漏补种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组建临时接种小组,负责临时接种点的接种任务;负责预防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查漏补种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接种告知书,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在校(园)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与查漏补种工作宣传报道。公安、计生等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流动儿童资料,协助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散居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要配合做好儿童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有关的宣传、教育、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是建立牢固免疫屏障,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对广大儿童健康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物质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确保工作经费。本次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省级提供;接种补助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其他与实施强化免疫有关的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严禁在查漏补种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通知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预防接种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抓好摸底调查。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交界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留守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做好非在校(园)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质量进行评估,未达到要求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于2月29日完成。
(五)规范现场接种。卫生部门要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运和接种,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要制定异常反应处置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大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及时规范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六)加强督导评价。要对查漏补种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对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派驻指导小组,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并逐级上报督导结果。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分阶段对各地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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