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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在我国是最为典型的政务业务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打造高效阳光政府”已经成为各地政务改革的热点、重点,“一站式”和“窗口式”审批服务大厅在全国各地迅速挂牌。
行政审批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1业务职能部门化:各个政府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分工履行不同的政府职能,呈现出业务职能部门化的特点。
2纵向及横向业务并存:从政务管理来讲,具有纵向垂直分级管理和横向部门间互联管理并存的特点,因此构成了政务业务错综复杂、纵横交错的网状布局。
3业务分类复杂且专业性强:许多种业务都是依靠公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标准化及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环节设置多,自由裁量权较大。
4业务职能及流程变动性强: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政府职能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和调整之中,而且力度在不断加大,呈现出较强的变动性。
从总体上来看,网上审批的流程模型应该采用市级平台和委办局两级工作流程,如图示。
其中市级平台的调度中心运行主控工作流,主控工作流中的每一个节点对应一个委办局的内部办理流程。互联审批业务按照在市级平台设定好的流程在不同委办局之间流转。伴随着控制流,审批过程中已经产生的审批信息也流转到下一个办理的委办局。
对联合审批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进行必要的机构调整,确立标准的审批流程是改进审批事项的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必须。
现实情况下流程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要求业务流程集成系统应具备很强的灵活性。例如,一个项目的所有审批环节是很难在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办理人员根据办事人员提交的材料,决定还需要哪些部门的意见。例如,某部门在进行用地审批的时候,发现该用地靠近外国使馆,可能需要征求安全局的意见。
与以往的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不同,电子政务建设应突出的是协同工作的特点,即系统的集成性。因此,只有建立一整套技术框架,从技术上指导、规范和统一电子政务的建设,才能保证政府各部门的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数据传输和数据交互能力,实现后台系统的集成,具备协同工作能力,真正达到“网上协同办公”的建设目标。
结合我国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设计电子政务协同工作框架,就应将框架的主要作用定位于协同内网、公网、信息资源库及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共同进行电子政务事务处理。
图X为电子政务协同工作框架,其中数据交换平台是框架的基础。对政府各部门的已有系统进行整合,对计划建设和正在建设的系统提供指导,使这些系统通过系统集成能够实现协同工作。
数据交换平台是电子政务协同工作框架的基础,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l 应用系统环境的不一致
l 数据库环境的不一致
l 缺乏统一的数据格式
l 与各种应用系统的无缝连接
l 不同系统间缺乏数据传递的统一机制
首先,数据交换平台应具备“适配器”机制,可以与各种环境下的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进行无缝连接;其次,数据交换平台还需提供二次开发接口,用户可以结合自己的需要,进行特性化的开发。
另外,必须建立一套统一的合理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格式,使得各个应用系统安装标准数据格式来设置与自己数据格式之间的匹配关系。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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