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电源双风机部分通风治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部分通风均要采纳双电源(一条专用线,一条动力线)双风机和三通并联共用一趟风筒单机运转的方式通风。第二条 双风机的供电方式原那么上必须是取自两条各自独立的电源线路(不管高压或低压) ,即供电方式可采纳低压双电源式或高压双电源式,特别情况下假设采纳高压单电源双干变供电方式时,矿井必须制订专门的平安措施(包括开关线路维护措施、风机电源缺失时的应对措施等),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分公司备案。第三条 主风机担负正常通风,并与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实现风电闭锁。当主风机停风时副风机担负掘进工作面通风,主、副风机之间的切换要确保在10秒种内自动完成。第四
2、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每班要安排专职人员治理风机。没有经矿机电、通风治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风机供电线路。第五条 副风机通风时,掘进迎头不能进展任何作业,应抓紧排除主风机缺点,主风机恢复通风后,才能进展正常消费。第六条 专供风机的专用线路上,原那么上不同意分接其他负荷(水泵除外) 。为了减少对风机电源的干扰,分接开关的数量不得超过2台。第七条 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包括供电方案、设备选型等。双电源双风机的安装,必须按设计施行。矿井的机电、通风治理部门必须建立双电源双风机的技术档案。第八条 因人为缘故造成主、副风机不能正常切换的,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分公司将按事故治理规定进展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