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平安治理制度 一、在通航和禁航的桥孔两侧应按章设置标志信号和慢行信号,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二、做好平安防备工作,防止发生过往船只、漂浮物对水上施工设备、构造物的意外碰撞事故; 三、考虑到秦淮河汛期最高水位的通航、排涝以及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防止施工便桥、平台、护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阻碍施工和行洪; 四、凡在通航孔上方进展重要的施工作业或预制梁安装时,必须事先做好短时间的停航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五、在通航孔上方作业,保证通航净空的前提下必须张挂平安网; 六、凡进展水上施工作业必须装备必要的救生船和救生器材,并组织专人负责救援工作; 七、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上救生衣,不得一人单独作业,还必须具备熟悉水性、会游泳的根本条件; 八、水上打捞工作应由专业潜水作业人员进展,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平安工作; 所有施工船只必须装备消防、灭火器材,船只必须锚定,严禁超载; 九、制定完善的平安防备措施和施工打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