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塑钢型材购货合同样本 塑钢型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同意建立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使得乙方得以依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丙提供实型材(含压条)。据此,三方经过协商一致,现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供货总值暂定为人民币约 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60(窗壁厚2.5mm,门壁厚2.8mm),80(窗壁厚2.2mm,门壁厚 2.5mm) 第二条 订货、收货程序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与交货 3.1 主型材外贴保护膜,外包装套塑料膜,按卖方/生产商出厂标准包装,如买方对主型材包装有特殊要求,买方那么须以合理的时间提前向卖方以书面形
2、式提出,经卖方同意后按照买方的要求进展包装,买方承担包装费用。 3.2交货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指定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为,此地点视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地点。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费。 3.3交货时间:收到买方货款后10天内到货。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 买方接收/提取卖方或卖方的物流效劳商交付的货物时,应对所接 收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当场进展检验。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接收货物之次日起最迟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同是封存货物不得使用,如逾期那么视为该批货物的质量是合格的。 4.2以买方在4.1中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质量异议通知为前提,经双方确认货物系卖方原因而不符合合
3、同要求,卖方负责退货、换货,此外买方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被视为不合理的,卖方有权回绝。 4.3如果三方对某一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么任何一方有权就该批货物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向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视检测中心申请型材质量鉴定。其关于型材质量的主张最终未能获得鉴定结论支持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4.4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货,那么按每天5000元赔偿买方工程延期损失费。 第五条 支付货款: 5.1 需要卖方送货时应先款后货。 5.2买方以支票或者电汇结算,支票或者电汇的金额经卖方财务确认进入了卖方账户。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签订后,不管市场材
4、料如何变动,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无论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原因,并且即便是在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影响在以后的任何时间里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的行为的部分追究、延期追究或不予追究,均不构成其放弃以后对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 追究,但上述权利的主张应符合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海啸、洪水、地震或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顿或推迟合同执行,那么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
5、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8.2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9.1 本合同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除9.3款规定之外,本合同效力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终止。 A:卖方将所有被卖方确认承受的订单中所订购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 B:买方按本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9.3 假设10.2款所列之条件须跨越自然年度才能全部满足,那么本合同有效期到xx年3月30日止,超过时间双方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6、: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以下为签章项,无正文。 本合同由双方于如下日期签署,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 方: 乙 方: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负责人: 代 表: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 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章):,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产品附带说明书或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售前方式为按国家规定质保,或双方商定质保(需备注) 3交货方法,按以下第(3 )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
7、路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交货。 5产品货款的结算及验收:交付总货款的10%为订金(如遇甲方无故退货,订金不退),余款在提货当时付清;产品当面验收。 双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详细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乙方逾期交货的,
8、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8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9、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xx年11月15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或个人):供货单位(章): xx年 11 月 15 日 xx 年11 月15 日 附表1 xx-11-15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10、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 工程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 牌 (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工程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 。 系列推拉窗, 系列平开窗。 三、工程铝型材用量:约 吨(详细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 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 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 吨以下运费甲方按 元/车支付给乙方。
11、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那么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假设要求t6状态那么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根底上另加 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那么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那么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xx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身份证号 )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
12、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 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工程工程铝型材应在 年 月 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交货时间顺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影响交货时间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向乙方订货超过交货期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与资金占用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20元/吨计算)。 八、甲方中途决定取消订单,而乙方已投入生产,那么该批已下订单的产品甲方仍应在原订单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并支付货款。否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如确需退货,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可按退货当天的铝锭价减4000元/吨加工费予
13、以回收(回收铝型材重量应扣除包装物重量),喷涂型材还应扣减每吨50的粉沫重量及包装物重量。 十、包装:按 纸质 包装,包装物重60kg(5kg)/吨。 十一、运输及交货方式:乙方协助甲方雇汽车运输,汽车司机代表甲方向乙方办理提货手续、卸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为:)( 号: )负责签收,以上签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十二、 验收方法 1、甲方假设对产品数量、重量、包装有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给予更换。 2、甲方假设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确认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更换或协商解决,逾期视为对产品质量
14、无异议。但因卸货、保管不善、 使用不当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过磅在乙方仓库,假设甲方验收的重量与乙方磅单误差每吨在3(即每吨误差在3kg)之内视同准确,超出该范围,应经双方重新过磅,过磅费由错误一方承担。 十三、付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前方给予发货。同时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每次订货的定金,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以上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方可从货款中扣除。 十四、 附那么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协商解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单及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详细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一、甲、乙双方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二、甲方指定下单人、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并加盖公章)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