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息员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任守。第二条 负责各级检查人员的上下井签到。第三条 负责岗位操纵牌板的使用监视和治理考核。第四条 负责所有平安信息的搜集归纳整理,并录入微机。第五条 负责平安治理信息中心的卫生及各类日报表的整理归档。第六条 负责每天平安检查情况的汇总构成报表,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第七条 负责平安治理中心所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八条 对下井不够规定时间的,不予签到,并按规定进展处分。第九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岗位操纵牌板的,进展监视、处分。第十条 对检查出的征询题,及时理解落实情况。第十一条 对当班矿领导、各级治理人员等下井人数进展分类统计储存,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展发布。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下井时,平安信息中心及井下平安信息站要负责签好到,并每月汇总报安监处和调度室。第十三条 平安信息中心每班一次将搜集的平安信息汇总报安监处,以便安监处有重点抓好复查落实。第十四条 必须尽职尽责,制止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