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第一条 新机或通过大修的机械设备,必须通过初期走合。如原制造厂或大修厂有走合期的规定,那么应按原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时,应参照:机械走合期一般规定为60h,汽车及轨行车辆为1000km。 第二条 发动机曲轴箱应按不同季节采纳原厂规定的或优质可代用的机油,到走合期满后,应更换新机油并清洗机油滤清器。 第三条 起动发动机时,严禁猛加油门,酷寒季节起动发动机时,必须采取预热措施。 第四条 机械运转和使用中,应操作平稳,严禁忽然增加转速载荷,以防发动机发生突爆,防止各传动机构承受急剧冲击。 第五条 走合期内,应留意机械各部运转情况,检查轴承、齿轮等的工作温度,如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
2、消除。 第六条 在发动机运转到达额定温度后,应对汽缸盖螺栓进展检查和紧固。 第七条 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及起重机在走合期内,要操纵刀片铲土和铲斗吃土深度,减少推土、铲土量和铲斗装载量及起重量,开场从50%载荷逐步增加,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 第八条 挖掘机在走合期的前30h内,应先挖掘较松的土壤。每次装料为斗容量的1/2,以后70h内,装料量可逐步增加。但不得超过斗容量的3/4,并适当降低操作速度。 第九条 汽车在走合期内,载重量应按规定标准减载20-30%,不得拖带挂车,行驾中应防止使发动机忽然加速。 第十条 电动机械在走合期内应减少载荷20-30%,齿轮箱按季节采纳规定粘度的光滑油,
3、在走合期满时,应检查光滑油的清洁情况,必要时更换。 第十一条 其他机械在走合期内,可参照本规定,采取减速30%和减载荷20-30%。 第十二条 走合期满后,应按照走合期内运转情况,对机械各部进展检查调整,并进展一次全面拆洗保养,清洗各部道、水套、滤清器、油底壳、水箱等部分,更换光滑油、液压油等加注光滑脂(油)。并将使用运转情况记入履历薄内。 第十三条 机械在走合期内应悬挂有走合期字样的标志牌,使有关人员能留意走合期使用规定,待走合期满后即取下。 第十四条 在走合期内,任何人不得撤除限速装置的铝封。待走合期满后,在机械部门技术负责人监视下,方可撤除。 第十五条 机管人员在机械走合期前,应把走合期各项要求和本卷须知向机长交待;走合期中,应检查机械使用运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