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安技术措施保障制度
为强化我工程平安消费治理,确保平安消费,现特制定平安技术措施保障治理制度,凡属本工程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遵守本工程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平安消费操作规程,结实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挪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平安帽,不准光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 自觉接受工程部平安员及工程经理部的检查和催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施工人员有权回绝违犯操作规程和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
第五条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坚决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
第七条 凡从事电力、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等特种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同意上岗作业,同时定期进展专业知识学习。
第八条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治理,必须由公安部门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同时定期通过公安机关检审。
第九条 驾驶公司机动车辆需具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并经工程经理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条 本工程经理部将按照需要有打算地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劳务合作队伍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培训。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别缘故,不要轻易互换工种。
第十六条 上岗时有关证件应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及有关部门申请补发,不准无《操作证》或《上岗证》人员上岗作业。
凡参与本工程所有消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展,消除一切平安隐患,坚决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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