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全会和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59号),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一)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劳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吸引民间投资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重要事业,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营造
2、适合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扶优扶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进入与退出市场的通道建设、技术创新机制建设、投融资机制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体制建设,力争用5至10年时间,使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建设有突破性进展,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创业(二)建立宽松的中小企业市场准入机制。放宽设立中小企业的条件。除国家明令禁止、限制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凡中小企业能够从事的行业和商品,在进行登记注册时,在不违背基本登记条件和登记法规 的前提下,对其投资方式、经营规模、企业形式、经营范围
3、不予限制。降低设立企业的门槛,鼓励各类资本在我市投资、参(控)股发展中小企业。清理前置审批条件。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条件,由市政府法制局进行重新认定,除法律 和行政法 规规定的以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对无需前置审批但需行业监管的,实行登记备案,由备案部门实施跟踪管理;对依法需前置审批的,按法规规定执行,但前置审批单位必须按政务承诺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降低投资成本。新办中小企业或现有中小企业增加投资进行技术改造,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属政府行政服务内容的,免收费用,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减半收取。中小企业在申办许可、资格(质)确认时,只收取证照工本费。对新办中小集体
4、企业安置城镇待(失)业人员达到60%的,按规定享受劳服企业优惠政策。(三)鼓励外商及港澳台客商独资或参股、控股(国家规定不允许投资控股的行业除外)创办中小企业,享受内资企业扶持政策。三、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四)大力推进产权结构调整。国有、集体中小企业实施国有(集体)资本退出,吸纳社会、职工等民间投资占企业股本金50%以上,且接收原企业全部职工的,可申请担保、贴息资金给予扶持。企业经营者可用个人资金、实物、股票、期权期股等以抵押或质押方式融资持有企业股份,参与企业改制。(五)各类投资主体收购、兼并、控股亏损国有、集体中小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即:优势企业兼并(收购、控股)亏损企业,被兼并
5、或被收购企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被兼并或被收购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剩余期限内,由兼并或收购企业逐年延续弥补;被兼并或被收购、被控股企业仍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用各企业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各自以前年度亏损。(六)实行分类扶持政策。按照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在发展方向上,重点扶持科技型、都市就业型、出口创汇型、商贸物流型和社区服务型及生产、开发“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在企业运营状况和经济实力上,重点扶持产品、服务、经营有特色,市场广阔,经营和效益稳定增长,有再投资能力和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对上述中小企业,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范围,被确
6、定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优先安排高新技术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高新技术创新资金、技改贷款、贴息贷款、贷款担保、智力引进及各项重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使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迅速发展壮大,成为我市新的经济支撑点。对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七)发挥优秀企业家、优势企业和名优产品的带动作用,对吸纳相关中小企业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区域集群,成为全市经济新支撑点的核心企业,当地政府应在规划、用地及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享受本意见第六条的各项扶持政策;企
7、业领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作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级别的劳模和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对象。(八)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对外引内联工作成绩显着的中小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中小企业利用外资进行嫁接改造,对安置职工和归还中方股本金贷款负担较重的,经批准,可给予担保、贴息资金扶持。(九)实行风险预警和歇业督促制度,依法推进中小企业破产工作。市企业改革与组织结构调整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控。当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或负债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歇业申请。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要依法进行破产,以保护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对长期亏损
8、、资不抵债的企业,要认真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破产。企业在破产前,须征求债权银行的意见。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十)改善信贷环境。改进和完善信贷发放审批制度,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科学、有效、适应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核体系,开发多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培植一批中小企业成为新的信贷增长点。(十一)拓宽直接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培育推荐机制,在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中,培植一批上市企业资源和发行债券企业资源。经批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提倡和鼓励中
9、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投资入股。建立和完善青岛工业投资市场,大力引进和推动国内外的投资商、项目商与我市中小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资本合理流动建立便捷、有效的进退渠道,实现资本项目的融资和转让。加快研究制定鼓励发展风险投资的有关政策,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培育风险投资主体,鼓励企业、个人和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十二)逐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研究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贷款担保体制和担保资金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多种形式参与、多种资金来源、多层次结构的贷款担保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担保资金的
10、作用,扩大担保范围,提高使用效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和运营贷款担保机构。鼓励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和股东担保。五、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十三)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精神,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科委、财政、税务等部门要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积极探讨、制定鼓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政策。对在建立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开发新产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小企业,优先给予高新技术创新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扶持。积极推进科研机构转制,给予专项政策扶持。科研机构转制时,其全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转作企业资产,
11、全部资产减去负债作为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土地资产在依法办理土地处置手续后转为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十四)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对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工艺改造传统产业、传统产品和国有、集体企业取得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可按企业净资产增值的一定比例给予股份奖励,国有企业须经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具体操作按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试行意见和关于企业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试行意见的通知(青政发2000114号)办理。对我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国家级科技合作项目、开发和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
12、流、指导或传授国际先进技术、中外联合培养科技人才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经推荐审批,可获“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促进奖”。六、做好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十五)按照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青岛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建好服务体系。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要在青岛市中小企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中小企工委)的领导下,面向全市不同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实行市场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严细化管理,使中小企业进入服务体系就能得到满意服务。对在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十六)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坚持和完善“两证一簿制”(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
13、、缴费登记簿),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不得恢复中央和地方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执行的要坚决停止;禁止各种摊派行为,在对中小企业开展的书籍征订、报刊征刊及拉赞助等活动中,必须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禁止以任何借口让企业无偿出资、出物、出工和强行以资代劳;禁止对中小企业进行重复、多头评比检查,对中小企业进行评比检查,须经市中小企工委批准。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城市供电增容费。对供电工程贴费,待20XX年底国家批准的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后停止征收。对取消县(市)国有、集体中小企业上交管理费以及城市供水、供气增容费的规定,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落实意见。今后,本市
14、各部门制定涉及中小企业收费的政策意见,事前应征求市中小企工委的意见。(十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公示制、限时服务制、主办部门负责制和公开评议制及投诉制。所有涉及中小企业工作的政府部门和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论是进行管理、监督、审批,还是提供服务,必须公开管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申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办事地点、主办人员姓名,并承诺办理时限。主办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或作出答复。每年由各级政府组织中小企业对所有与中小企业有关的管理、服务部门及单位进行公开评议,对评议结果差且投诉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
15、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投诉多且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十八)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市政府成立青岛市中小企业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全市中小企业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建立中小企业工作机构,由市中小企工委领导,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工作。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投资前、投资中和投资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的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依
16、靠职工办好企业。(十九)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进步贴息。(二十)政府各部门要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工作上的帮助。市中小企工委要认真研究解决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服务体系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税务、工商、银行等单位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政策研究工作,为优秀服务单位在工商管理费和融资等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担保、贴息、补助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宣传部门要做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宣传报导工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统计
17、部门要结合我市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建立中小企业经济指标统计分析体系,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为指导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十一)本意见适用于我市城乡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外商投资、私营和个人独资等各类中小企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做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正处在关键时期,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对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对缓解日益增长的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今年8月28日,我院在京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与
18、政策”专家座谈会,11月67日,又在海口召开“中小企业政策战略国际比较及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国际研讨会。根据我院的研究,并参考中外专家的观点,现提出以下建议。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理念需要在五个方面有实质性转变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政府的作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中小企业的发展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这个难得的机遇,同时有效地应对挑战,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超过全国企业总数的99。20XX年中小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56,提供的就业占42,实现的出口额占62,上缴的税收占46。我国专利的65、新产品的80是由
19、中小企业发明和开发的。从当前的情况看,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对待中小企业的基本理念要有重要转变。1、从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转变。从现实的情况看,政府往往是从税收总量和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来考虑对待不同企业的政策。由此,政府对发展工业企业,特别是争取大项目、发展大企业有很强的偏好。这就涉及到一个很大的问题:政府是以富民政策还是以财政收入作为自己的基本出发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就业压力巨大。在这样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对解决经济社会失衡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发展服务类中小企业对优化产业和消费结构,改善经济增长方式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
20、作用;发展社区中小企业有利于扩大就业,缓解社会生活压力和矛盾。因此,政府应当自觉地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2、从减员增效向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转变。90年代中期,为支持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们曾经提出减员增效的口号。实践使我们看到,政府应当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近两年来,政府组织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并为此出台了许多政策。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今后,我国城镇增加就业、解决城镇失业和下岗问题,要靠发展中小企业;我国农村最终解决农业冗员问题,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扶贫,也要靠发展中小企业。3、从重视大企业
21、的发展战略向大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并重转变,把“抓大放小”转变为“放大扶小”。如果大企业是代表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砖头石料”,那么中小企业的发展则是代表一个国家体制活力的“水泥砂浆”。国家的竞争力不仅体现在大企业也体现在中小企业身上,两者功能互补,缺一不可。发展与大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是提升大企业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同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同等重要。建议国家将“抓大放小”的企业发展政策调整为“放大扶小”,也就是在体制上进一步为大企业“松绑”,在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则给中小企业更多的扶持。4、由某些不合理的、歧视性的政策向平等、公平
22、的政策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促进大企业的发展,曾采取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这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不平等的政策环境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中小企业的根本措施是提供平等、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是通过改革消除某些不合理的制度歧视,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不正当干预和不正当收费。法律和法规相对滞后,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尽人意,是目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5、由控制和管理向服务和支持转变。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对中小企业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过去,对于中小企业主体民私营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有多种疑虑,并采取了某些限制性措施。当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3、的基本经济制度后,应当自觉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更多鼓励和更多支持,在创业指导、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员工培训等方面,提供有益的服务。二、在加快市场化改革中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各种问题,例如准入问题、融资问题、产权制度问题等。实践证明,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措施是市场化改革,由此,将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6、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和保护机制十分重要。中小企业发展的前提是大批企业家的涌现,而企业家不断涌现的前提是企业家精神能够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同。从客观要求来看,我国的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制度远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要从多方面创造适合企业家生存的制
24、度环境、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企业家是企业创新的灵魂,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政府要承认和正确评估企业家价值,要承认和保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要培养、弘扬和褒奖创新进取、诚信负责的企业家精神。7、针对实际情况,建议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中小企业中,试行确立经营者产权的制度。对经营者总收入中的股权收入部分实施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家产权制度的形成和确立。8、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办中小企业的问题。80年代,我国通过发展乡镇企业,促进了农村的发展。90年代,农民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近10年来,农村民营、私营和个体经济没能得到较快的发展,农民创业办企业还存在某些制度上的障碍。从制度上解决
25、农民办企业的问题,要像支持下岗职工办企业一样,支持农民在城镇办企业;要像支持土地承包一样,支持农民在农村办企业,特别是支持农民兴办各种服务类的中小企业。9、为增加农民创业的资金来源,鼓励农民发展中小企业,建议赋予农民土地的抵押权利。最近讨论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不能单独作为物权抵押,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农民宅基地和耕地的抵押可以解决农民创业的一部分资金需求,有利于农民办企业。还应该审慎地考虑进一步扩大农民手中可抵押物的范围,逐步拓宽农民融资的渠道。10、建议在有条件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率先为农民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为稳定农民工队伍,进而保证广大中小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建议在我
26、国经济发达地区抓紧建立一套可执行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减少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之间的社保差距。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区之间建立社保账户可转存的制度。11、要加快推进金融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好的、有效的金融制度。一是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发展让民间资本进入的城乡中小商业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零售方面的服务;二是允许和引导民间各种“草根”金融的发展,将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防范民间金融风险的任务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分散民间金融风险的活动;三是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自治自律性互保组织,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立适合中小企
27、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在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增加一个风险防范网络;四是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启动二板和三板市场,给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从事社会融资的机会。12、建议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简化其贷款手续。针对中小企业数量多、融资金额小、风险大的特点,在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企业互保体系的基础上,建议在现有的银行系统中尝试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对于信用评级高、并参加互保的中小企业可以优先获得授信和贷款,并进一步简化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贷款手续。三、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未来几年,政府改革是改革的中心和重点。无论是审批制度改革还是投资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限制和规范政府的投
28、资权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13、建议国家设立中小企业振兴服务局。目前,我国对中小企业实行的多头管理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议整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城市集体及社区企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国务院下设城乡一体化的中小企业振兴服务局。统一负责执行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法规;统一使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性资金;统一协调社会各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力量;统一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技术创新和员工培训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统一联系中小企业民间组织;统一建立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提
29、供国际国内市场、行业和新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建议国家统计局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和抽样调查系统。首先建议抓紧研究和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细则,抓紧清理、废止或修订一切有悖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和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放宽市场准入,拓宽融资渠道,公平市场环境,实行同等待遇,强化政府服务,改进政府监管,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建议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14、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中小企业民间组织的发展。各种中小企业的民间组织是中小企业利益的代表者,是企业自我组织和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是中小企业雇主与政府和社会
30、沟通的桥梁。未来几年,将是社会民间组织发展的快速增长期,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民间商会的发展,使得这些商会能够像温州的商会一样,成为中小企业具体利益的代表者。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政府还要支持建立农民工组织,建立农民工组织与中小企业(雇主)组织、政府之间正常的协调机制。15、有组织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发达国家有中小企业发展的悠久历史,发展中国家有支持中小企业反贫困的成功案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的中小企业需要越来越多地利用各种国际资源,需要越来越多地走出去,国外的中小企业也正在越来越多地走进来,中外中小企业之间有越来越多的交流需求。建议政府有组织地支持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的国际交流。
31、特别要重视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利用国外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市场、政策和国际援助等方面的交流。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组织和各种中介组织在开展中小企业国际交流方面的作用。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三)为全社会提供了主要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大部分地区生产总值,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优势所在和活力之源。但央行自去年10月启动本轮货币紧缩周期以来已经连续多次高频度加息,调控密度之高前所未见,这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再加上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制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浙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融资难首当其冲。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反
32、映最为突出的是资金问题,现有金融体制安排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是融资成本高。据调研,目前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30%以上,加上存款回报、担保、中介等其他费用,中小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包括各种显性、隐性费用,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基准利率的2倍。多数小企业贷不到款,只能以民间自筹为主,年利息20%30%不等,部分地区短期年利息甚至高达50%60%。二是融资渠道不足。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中,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由于贷款数额少、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不确定风险等,从国有商业银行渠道获得资金非常少。此外,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地方资本市场和区域性金融体系尚未建立,产权交
33、易市场还不成熟,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处于试点阶段,都使得融资渠道明显不足。三是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据了解,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力度不大,或者建立后作用发挥不佳;商业性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性不高,管理比较混乱,使得当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不强。此外,中小企业抵质押确权、评估存在一定难度,形成了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与抵质押不足之间的矛盾,影响了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资源要素制约加剧。资源要素保障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当前资源要素制约加剧,主要体现在:一是用电持续趋紧,影响了中小企业正常发展。二是用工短缺现象比较严重。不仅是普工短缺,技工、高端人才均处在短缺状态。据调查,企业用
34、工缺口普遍在15%以上,企业增加20%30%工资后仍然招不到工人。企业反映,不少来自中西部的民工由于东部地区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当地就业机会增加等因素,选择在当地就业;许多“80后”、“90后”民工不愿到小企业就业的现象比较普遍。中小企业往往由于待遇、提供发展平台等限制,懂技术、具有操作经验的技术人才难招日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难题。至于高端人才,如研发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引进难、留住更难。此外,职工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流动性随意也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用工难度。三是用地紧张日益突出。随着土地资源的日趋紧张,各地在土地供应上均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往往在安排土地指标时,把大部分指标留在开发区、工业
35、园区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及较大规模企业用地,对中小企业很少安排用地指标,使得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微小企业很难拿到土地。发展空间的限制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升级矛盾突出。一是中小企业以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大量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机械、化学、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从事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明显不足。二是技术水平低。大多数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不足1%。中小企业受资金、人才、技术储备限制,自主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企业生产主要依靠模仿,来料加工、贴牌加工业务比重较高,原创性、自主性产品偏少。三是专业协作水平不高。调研显示,大部分龙头骨干企业的
36、配套协作依靠分散的小企业和家庭作坊,配套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不高,在产能、设备、工艺、产品品质方面往往达不到骨干企业的要求,限制了整个行业的水平提升。骨干企业对分散配套企业提供的技术、人才、资金支持存在不足,带动力不够,专业协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大型企业数量偏少,中型企业不多、微小企业居多,组织形式以私营企业为主,有限责任公司不多,股份公司偏少。中小企业抱团发展、互助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很低,抗风险能力较弱。五是市场开拓能力较弱。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浙江中小企业具有了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特别是海外市场,但仍然存在营销模式单一、外贸市场和产品局限、竞争无序等问题。20*
37、年出口排名前两位的产品服装、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占出口总额的%,出口以发达国家为主,对外贸易抗风险能力较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近年来,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和浙江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然而,各地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执行力度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建议中央和省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相关政策检查督促专项行动,确保已有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充实有关政策,深化、细化工作措
38、施,抓好落实工作。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培育区域银行、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探索金融创新途径,争取形成小贷丰收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地方金融市场创新、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等金融创新举措,并逐步推广应用。二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设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鼓励中小企业依法、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三是改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及实际操作程序,实现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
39、等抵质押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同时,通过加强金融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一是开源。有关部门应共同商讨方案,着重解决在保证企业基准电力供应基础上,实现差别化电价,电价超额部分由使用企业承担,充分调动电厂积极性,加大电力供应。二是节流。引导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居民节约用电,避免浪费。三是优化。推广各地有序用电方面积累的好经验,提高用电效率。创造和谐用工环境。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改善工作环境,增强中小企业就业吸引力。建立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并在用工环节运用,改善部分
40、职工随意解除用工合同的现象,优化企业用工环境。探索建立培训经费直接补贴到企业的做法,分层分类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工人、普通职工开展培训服务,提高职工素质。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和高级技工的办法,帮助解决他们住房、就医、子女就学等难题。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实施产业集聚工程,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引导骨干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积极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支持,实现规模化集约经营。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按照“1+N”(骨干企业+协作配套中小企业)模式建立创业园,政府部门在政策、
41、资金、服务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先为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空间,鼓励中小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积极与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协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整合高等院校、科技院所、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支持。鼓励社会科技人才创办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服务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社会公共科技资源应当向中小企业开放,降低中小企业技术检测、产品鉴定等收费标准。二是打造市场拓展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大
42、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之间的项目、技术、供需、营销等对接活动,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生产企业和商家之间开展经济技术、产品、市场营销合作提供便利。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大型产品、技术展览展会和合作交流活动。对组织参加境内外大型展览展销活动的中小企业和展会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税收减免,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是打造信息服务平台。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支持各类信息运营服务机构创新信息服务模式,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上融资、市场营销
43、等信息化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紧密融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大专项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项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等,安排资金给予补助,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是加大技术研发扶持力度。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的,可以适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政策;建立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设计机构等被国家或者本市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者企业设计中心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税收、财政资金支持等政策;技术研发费用以及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税收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适用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