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车间)定置治理规定 1车间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划的定置治理图“施行定置治理。如长期性改变某定置区使用功能的,必须经公司批准。 2车间物品需要临时占用停放在其他定置区的,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并及时挂临时堆放“标识牌,员工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3要保持车间通道畅顺。任何物品不得超出区域定置线摆放。绝对不同意占用通道,堵塞通道的事情的发生。 4消防设备、电箱开关下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违者以违犯平安规章制度论处。 5物品摆放必须以定置线“作为参照,做到横平竖直,整齐有序“:不同的物品堆放要有明显的间距、不得混放、有危险性的物品应另选地点单独存放。 6物品堆放高度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消费区内的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人体肩膀位置。 7待处理品区内物品或合格品、待检品等,不是堆放在相应质量状态区内的、必须给该物品挂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牌“。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