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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157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长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7
第四章 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3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 [ ]2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
4、项目概况:长沙高新区,金州大道以南、黄桥大道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30000平方米,拟投资建设保障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5、项目总投资:约45500万元
6、招标范围: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包含工程绿建咨询(一星),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总图专业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可研编制;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监控、智能化、暖通空调、装饰装修(公共区域)、电梯、消防、人防、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园林绿化、亮化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支护设计、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各阶段验收等配合工作)。
7、设计工期:60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后 10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经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6月- 11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6月- 11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经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经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2月 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十五、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2
项目概况
长沙高新区,金州大道以南、黄桥大道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30000平方米。拟投资建设保障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3
招标人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招标范围
三益家园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设计包含工程绿建咨询(一星),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总图专业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可研编制;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监控、智能化、暖通空调、装饰装修(公共区域)、电梯、消防、人防、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园林绿化、亮化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支护设计、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各阶段验收等配合工作)。
5
设计周期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经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7
投标报价
上、下限值
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10号文)的标准及长高新管发( )107号文件报取费率,报价计费基数为被设计项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总金额(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基数不作调整),报价计费基数约为 45500万元,上限值为 1.168 %。本次报价为费率报价,超出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评审。设计费最终以被设计项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取费基数,施工单位结算终审金额在招标控制价金额的10%幅度内变化时,设计费取费基数不作调整,超过10%时,工程设计费以结算终审金额为取费基数,费率不变。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款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一款要求
1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11
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12月7日17:00 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
份 数
第一包:商务文件一式伍份(明标,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第二包:方案设计文件正本一份
第三包: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暗标伍份
第四包:效果图一套(暗标)
第五包:资格审查资料原件1份
第六包: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2份
方案设计文件正本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2份。
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14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含正、副本)、设计文件正本(含2份光盘)、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设计效果图(暗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应分开密封包装(分6个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5
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套上应注明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及”在 月 日09:00(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12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
19
评标办法
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33号)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 】1980号)、长高新建发( )102号文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有关约定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拒绝支付招标代理费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发改委与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发改价服【 】711号文件收取。
21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以上人员查验将在开标会上进行,投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以上人员身份查验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接受查验:
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其它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
3、本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
5、评标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项目法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它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对其予以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湖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经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中标人。
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 招标范围见前附表所述。
2.2 设计周期见前附表所述。
3、定义
3.1 ”招标人”指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 ”招标方”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4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设计单位。
4、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发改委与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发改价服【 】711号文件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 】1980号)、长高新建发( )102号文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有关约定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拒绝支付招标代理费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本设计合同不得转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附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附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10条所述的补充通知。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通知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予以发布,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 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和阅读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3 如果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效果图、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组成。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应分开制作、装订成册。(方案设计文件须同时提供电子光盘二份)
12.1 投标商务文件(A4幅面)
商务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2.2 投标方案设计文件
12.2.1 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正本(A3缩印本)
(1)扉页: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应将设计方案文件制作成光盘二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
12.2.2 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副本(A3缩印本)
(1)投标文件副本内容和编排顺序同投标设计文件正本(除扉页以外),副本文件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CAD绘制必须遵照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标题栏和会签栏;
②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得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③采用胶装,封面、封底纸张为白色,不得有任何标记。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④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均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
(3)方案设计文件副本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不得出现投资估算。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技术标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12.2.3 方案设计效果图
效果图统一采用A2幅面展板,黑色底板。黑色底板在A2幅面的基础上每边加大2厘米,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
效果图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效果图必须能够反映设计构思,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2,CAD绘图按制图规范。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密封完好后,外包装上不得再有任何文字说明及标识。否则, 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设计方案,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12.2.4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6月- 11月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6月- 11月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类似业绩均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但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仅为评标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带至资格后审现场接受招标人查验并提交,不需密封。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列目录,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
12.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3、工程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3.1 工程设计周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3.2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13.3 质量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3.4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10号文)的标准及长高新管发( )107号文件报取费率,报价计费基数为被设计项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总金额(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基数不作调整),报价计费基数约为 45500 万元,上限值为1.168 %。本次报价为费率报价,超出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评审。设计费最终以被设计项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取费基数,施工单位结算终审金额在招标控制价金额的10%幅度内变化时,设计费取费基数不作调整,超过10%时,工程设计费以结算终审金额为取费基数,费率不变。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10号)中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可研编制评审费)。
13.5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并按设计合同要求 提供设计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的全部费用;
(2)工程设计所必须的专题研究费用;
(3)协助施工招标服务的费用;
(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3.6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同时本次招标也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13.7 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13.8 招标人保持随时对可研、设计范围深度进行调整的权利。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按长发改[ ]232号文”关于印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长公管办[ ]1号文规定办理。
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15、投标有效期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须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1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查勘,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但所需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召开答疑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投标人的书面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书面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
16.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1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打印清晰,分别装订成册。如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及设计效果图(暗标)封面不得有任何标记。
17.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暗标部分不允许修改)。
17.4 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含正、副本)、设计文件正本(含2份光盘)、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设计效果图(暗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应分开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不需要加贴封条)。
18.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文件”或”设计文件正本”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复印件)”等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8.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如为暗标,则直接拒收。由此造成任何问题的由投标人负责。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文件应按前附表所述的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
19.2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方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19.4 投标文件一经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能够予以接受。
20.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提出修改投标文件,则其提交的修改文件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20.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21、开标及资格后审
21.1 招标人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单位需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1.2 资格后审程序
(1)审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资格审查。
(2)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资格后审现场提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或不合格投标人名单。
22、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评标保密
23.1 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泄露。
23.2 投标人对招标方和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4、评标办法
2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24.2.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2.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4)商务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封面(或扉页)、标前页、投标函、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部分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全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7)未按标文招标文件要求带齐有效证件的;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8)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9)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据:
a、不同投标人的投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及以上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h、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i、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j、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材料的;
k、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的;
l、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
m、招标人(招标代理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的;
n、其它围标串标情形。
(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11)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24.3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2)对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3)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4)对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5)对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6)对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7)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4.4 评标委员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33号)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24.5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方式
25.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
25.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25.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25.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能够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26、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6.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7.1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7.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其它
28.1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未尽事宜,如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28.2设计成果的使用权
为了设计出最优的方案,最终方案设计可能采用博采众长的方式,招标人可能会引用未中标投标人的部分设计观念及构思。未中标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索赔。
本次中标的方案设计的使用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本次方案设计部分或全部图纸,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投标人或另外征得投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28.3不正当竞争与纪律
28.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8.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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