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抢救队技术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在中队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中队的技术工作。二、事故救援时的详细职责:1、协助中队长做好事故救援的技术工作;2、协助中队长制定中队抢救工作的行动打算和平安措施;3、记录事故救援通过及为完成任务而采取的一切措施;4、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并提出修正补充建议;5、当正、副中队长不在时,担负起中队工作的指挥责任。6、接受上级布置的任务,理解事故类别、矿井概括、事故简要通过、井下人员分布、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等;7、在抢救队队长领导下,向队员布置救援任务,说明灾情类型、与其他队的分工、任务要点、行动道路、联络方式、平安措施等;8、必须保持与上级指挥员或救援指挥部经常联络;9、带着队员做好救灾之前检查和下井预备工作;10、进入灾区前,确定在灾区作业时间和撤离时氧气呼吸器最低氧气压力;11、在井下工作时,必须留意队员的疲劳程度,指导正确使用抢救装备,检查队员和本人氧气呼吸器的氧气耗费;12、出现有队员自我感受不良、氧气呼吸器发生缺点或遭到损害时,应带着队员立即撤出灾区;13、从灾区撤出后,应立即向指挥员(指挥部)和抢救队队长报告灾区情况和小队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