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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总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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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 总 说 明 书 1 一、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受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勘察设计室承担了官阳镇单家洼至普子坪烟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任务。本路段全长2.099589公里,泥结碎石路面。 巫山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素有“渝东门户”之称,地跨长江巫峡两岸。东邻 湖北省巴东县,西接奉节县,南与湖北省建始县毗连,北与巫溪县及神农架林区接壤。巫山地形十分复杂,南北高中间低,峡谷幽深,岩溶发育,山地面积占百分之九十六,丘陵平坝占百分之四。本项目现为宽度2~3米的泥结碎石道路,道路纵坡陡,宽度不够,弯道急。本次对该段道路进行改扩建,对于改善项目区农村居民交通,加强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居民环境,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当地居民尽快脱贫致富,达到小康水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巫山县经济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也将对项目区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大影响。总之,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按照业主的要求2012年6月初我单位组织测设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踏勘和测量,于2012年6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路线走向及工程概况 1、路线基本走向 本次设计的官阳镇单家洼至普子坪烟路工程,路线长2.099589km,为双向单车道四级公路。征用土地25.73亩,挖方5049.2立方米,填方2536.2立方米,弃方2562.6立方米,路基防护工程780.0立方米,路基排水工程495.18立方米,涵洞30.5米/6道;路面采用泥结碎石。按农村公路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由于这段道路受地理条件的限制,道路的纵坡大,回头弯道纵坡大,建成后建议不通行大型车辆,其他车辆局部地段限制时速10km/h。 2、旧路现状 本次测设的道路是在原旧路上进行改建的,原道路路基宽度在2~3米间不等,道路等级低,交通极为不便,为了保障烟区道路的畅通,所以对该段道路进行修建。 3、技术标准 依据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单位签订的委托书的要求,按照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执行,其主要技术指标表见表(一): 主要技术指标表 表(一) 项 目 单位 指标 规定值 采用值 公路等级 Km/h 四级公路 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V) m 20 20 路基宽度 m 6.5 4.5 行车道宽度 m 6.5 4.5 路面类型 泥结碎石 路面横坡 % 2% 2% 极限最小平曲线半径 m 15 无 一般最小平曲线半径 m 30 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最小半径 m 150 150 不设加宽的平曲线最小半径 m >250 >250 最大纵坡 % 9 20 最小坡长 m 60 60 竖 曲 线 凸形 极限最小半径 m 100 100 一般最小半径 m 200 200 凹形 极限最小半径 m 100 100 一般最小半径 m 200 200 最小长度 m 20 20 车辆荷载 设计荷载 公路-II级 桥梁宽度 m 路基同宽 路基同宽 设计洪水频 率 路 基 1/25 1/25 大、中桥 1/50 1/50 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 1/25 1/25 4、设计采用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01-2003) 3)、《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 003-86) 4)、《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 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6)、《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7)、《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8)、《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9)、《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0)、《公路小桥涵手册》(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所编) 1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1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1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1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1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40-2011) 16)、《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J 018-97) 1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30-2003) 18)、《公路交通安全实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19)、《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J 051-96) 20)、《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057-94) 2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施工图设计)(交公路发[2007]358号) 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 23)、《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 24)、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 5、测设简况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在采用GPS对原道路进行测量,再对道路进行平面拟合设计,然后进行现场踏勘。重点考虑了影响路线方案的重要工点、构造物及原路现状,如居民集中区和挖填控制的影响。并进一步优化调整线形,尽量利用原路,减少拆迁,节约工程造价。然后进行实地放线,将沿线的构筑物标示到地形图上去。然后根据现场的情况,考虑到在满足线形标准的前提下,进行线形调整,尽量节约造价,利用旧路,减少拆迁,方便沿线居民,最后进行再次实地放线,完成此次外业勘测任务。根据业主的委托我们只进行了道路测量和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土质、地质、路面材料、桥涵、路基、水文等调查,于2012年6月初完成全部外业工作, 2012年6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本次测设全过程按照有关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活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宗旨,争创优良的勘察设计成果。 6、旧路利用情况:按照以上的标准进行路线测设,尽量利用旧路,旧路利用率达到了95%。 三、沿线地理位置、地质、地震、气象、水文等自然地理特征 1.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1.1地形地貌 测区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境内,巫山县位于重庆市最东端,三峡库区腹心,素有“渝东门户”之称,地跨长江巫峡两岸,县城位于大宁河与长江交汇处。海拔相对高差2606米,跨越东径109°33′-110°11′,北纬30°45′-23°28′。巫山地形十分复杂,南北高中间低,峡谷幽深,岩溶发育,山地面积占96%,丘陵平坝占4%。 1.2 气象水文 巫山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均温度18.4℃,年平均降水量1041毫米。 四、沿线筑路材料、水电管建设条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路线沿线天然筑路材料较少,所以外购材料较多。 砂、砂卵石:砂、砂卵石分布较少,必须外购或开采山砂。 石料:该段石料分布较多。 碎石:该段石料沿线有分布,可以就近开采。 水泥:必须外购。 石灰:可在附近的石灰石厂采购。 粘土:沿线岩层泥岩发育,易于风化,平缓斜坡及冲沟中都有粘土堆积,可根据工程需要就近取用。 工程用水:沿线水量贮存较多,可根据工程需要就近取用。 电力状况:沿线居民聚集,沿线均可取得,不需要特别设计。建议工程合理安全用电,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通讯状况:全线均不存在通讯障碍,通讯条件良好。 五、与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协调情况 施工图设计时,确定了“新建与改建相结合,以改建为主;合理避让居民区,节约投资,重在实效,不追求过高标准”的建设原则,充分考虑了与当地社会、人文环境相协调,与周围自然、人为景观融为一体,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植被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流失,尊重当地社会、风俗习惯。为此,在设计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系统的考虑。 ⒈ 路线平面布设时,统筹考虑了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以尽量利用原路改建为基本原则、减少占用土地、尽量避免新辟公路对土壤的扰动,防止水土流失,以保护生态环境。由于旧路两侧房屋较多,在选线时也尽量做到绕避房屋,以保护资源及农田、水利设施,减少对房屋拆迁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房屋的拆迁等。 ⒉ 本路大部分路段为原路改建,路线设计时本着尽量利用原路满足设计要求的路基防护、排水构造物,桥梁、涵洞等构造物,以“宁填少挖或宁填勿挖”为基本原则,减少对原路现有坡面的开挖和破坏,以利于保护公路沿线现有的自然环境。 ⒊ 路线设计尽量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尽量避免挠动,利于建立良好的建设环境。 4.全线路基设计时,挖方及傍山路基迎水面均设置了浆砌片石边沟,边沟的水通过涵洞引至路基以外。以保护路基边坡的稳定,减少坡面水对边坡及农田(地)的冲刷造成的危害。 5.对于路堤路段,一般可采用路基挖方中的土石利用填筑,不能用作填料的路基挖方中的耕植土或林地地表腐植土,则就近弃于设置的弃土场,弃土堆应防护,平整绿化或还耕,以保护环境。弃土场的位置为现场调查位置,在实施时如果征地困难可以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指定。 6.涵洞设计时,尽量选在地势低洼的地点,考虑到节约工期和造价尽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其孔跨、孔径根据河流、沟梁形态,设计流量,施工技术及后期养护条件等因素确定。避免破坏原有天然沟、渠及河流流态,注意与天然沟渠的衔接,同时,为避免水流对岸坡的冲刷设置了必要的浆砌护岸,以利于水土保持。 7.设计中还考虑了路基、路面防护排水工程,临时工程、桥涵工程的施工及营运期汽车尾气、粉尘、油污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8.公路建设施工人员集中可能引发流行病害,施工进场人员应进行流行性疾病的检测与预防,尊重当地旧俗习惯。公路建设还要注意安全,施工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原路为旧路改建工程,道路改建过程中对当地居民和通行车辆均有一定影响,在施工前一定要做好宣传工作和保通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保证在施工期间道路的正常通行和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六、施工组织 6.1交通组织 由于在整治施工期间不可能封闭交通,为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制订更加详细和易于操作的方案。 6.1.1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本次施工部位主要为道路加宽和路面整治。针对道路施工制定如下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1)由于本路段道路窄,居民多,建议施工时分段实施,先实施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然后分段实施路面路面。 6.1.2交通组织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得到确认后进行交通封闭和交通疏导。 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与施工安全。 3)对已安放好的交通标志、标牌,施工方不得随意移动,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交通安全标志服。 6.2施工安全措施 6.2.1一般要求 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重庆市运营公路防尘规程》(CQJT GL01-200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6.2.2安全员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该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并检查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6.2.3安全标志 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标志牌,以为其雇员和公众提供安全警示和通行方便。 2)标志牌应包括: (1)警告与危险标志; (2)安全与控制标志; (3)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 3)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6.2.4事故报告 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2)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3)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h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6.3施工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任务较重,居民多,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配置状况、工程经验和工期要求等状况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详细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开工所需基础配套设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维修,切实尊重业主、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意见,如遇不可确定因素时,应即时积极的与三方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维修工程能够高效的顺利完成。 3)技术人员应在施工前认真学习设计文件,并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施工质量意识,杜绝细节疏忽导致的维修质量问题,高质量的完成维修工程。 4)施工前应对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安全培训,防止施工车辆出现交通事故。 5)交通控制是此次维修工程的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的交通控制措施,杜绝交通产生事故。 七、环境保护要求 在维修工程实施中,应执行以下环境保护规定: 7.1一般规定 1)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当包括防尘组织计划内容,按规程提出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防治目标和防治方法,并将防治尘污染的费用单列入项目报价中。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承包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未制定防尘组织计划的,不得批准其施工。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施工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3)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经济及社会责任。 7.2防尘 1)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路面必须保持整洁,在整个路面内无积水、杂物、污物和大面积可见浮尘。 2)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应当在0.7米以下,其周围应当设置封闭围档,并用彩条布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在公路路面上堆放散体材料时,应当采取铺设彩条布等隔离措施,禁止将散体材料直接堆放在路面上。 7.3、施工废弃物 1)路面清扫后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当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处理场。 2)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米以外的下风向处。 3)承包人应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 4)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20048-1996)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5)路面开挖后应当及时处理底基层,并在强度达到要求后及时完成路面铺装施工。若遇降雨,应当采取塑料布覆盖等防护措施。 7.4、噪音 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米,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 八、其它 ⒈本段道路是主要交通道路,施工干挠大,对地方人员流动、物质运输的影响都有一定的影响,希望业主在施工期间做好保通工作。 ⒉本路地处居民区,社会、人文环境较为复杂,地方政府应积极宣传,让当地人民了解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改善公路建设外部环境。 3.本路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均为自定义系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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