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检测站工作人员规定
1、检测数据质量目的
(1)保证车辆检测质量是第一的原那么,是确保向社会提供具有公正性的检测数据,确保实现还我一片蓝天的目的;
(2)车辆检测无过失率达98%以上,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机动车检测报告单和外检表,其无过失率应达100%;
(3)考核车辆检测人员工作成绩时,首先应考核检测质量,发生严峻检测数据质量事故者,机动车检测要与奖金、晋级挂钩,情节严峻者,调离检测工作岗位,或按规定下岗培训,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机动车检测必须对检测工作人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严格治理,加强业务培训,进展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确保人员素养的提高,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2、抽检制度
(1)为了确保车辆检测数据质量,技术负责人应从检测合格车辆中任选2台车辆进展抽检,按照抽检结果,考核其检测数据质量,对存在的征询题除及时处理外,还要查明缘故,制定防备及整改措施,堵塞破绽;
(2)要建立抽查记录台帐,将不定期抽查结果与原始检测材料认真核对,将其原始检测记录单和抽查车辆检测记录单一同附在抽查台帐页数后面,应将抽查结果按台帐的要求详细记录在台帐内,对抽检不合格的车辆要分析出缘故。
3、机动车检测在检测车辆过程中的质量操纵
(1)所有检测人员须经省质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车辆检验的合格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3)严格执行工位操作规程;
(4)因外界干扰(如停电)而中断车辆检测,凡阻碍检测数据质量的,检测工作必须重新进展;
(5)因检测仪器、设备的缺点而中断车辆检测时,必须将缺点的设备修复,通过新标定后,才能重新开场检测车辆;
(6)凡因车辆检测工作的失误,造成部分检测数据的丧失,无法得出完好检测数据的,所有检测数据作废,重新进展车辆检测。
4、检测车辆开场前和完毕后检查程序
检测开场前
(1)检测人员应对检测车辆的环境条件进展检查;
(2)检测人员检查检测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有计量合格证或准用证明,是否超过标定周期并记录检查情况;
(3)通过上述检查、环境条件、检测设备正常,检测人员应对待检车辆进展确认;
检测完毕后
(1)车辆上线检测后,由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数据、执行标准进展审查,确认全部合格后,由受权签字人在报告单上签字、盖章;
(2)经再次审核确认无征询题后,将报告单交于车主,车主持报告单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检测质量申述的处理制度
(1)检测数据质量的申述处理由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将处理意见汇报给技术质量负责人;
(1)车辆检测数据质量的申述处理:车主对车辆检测数据、质量或结果有疑征询,当时要求解释时,由综合办公室先查明情况和受检车辆的情况,然后如实耐心肠向车主解释,必要时重新检测车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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