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及设备平安治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认真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平安防护措施,及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二、专款专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的合法性,以保证其符合标准。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发放明细台账,严格执行发放、回收登记签名制度。杜绝以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作其他用处。三、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四、按照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平安帽、平安带、防护口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五、对高空、高温、长期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六、检查班组成员使用保护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情况,觉察违犯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峻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