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控系统运转治理制度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平安运转及人员平安;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3.职责:电气主管治理系统运转情况,并监视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4.治理规定:4.1保证系统不连续电源的开启;4.2系统的不连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正系统参数;4.5系统参数修正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4.6巡查系统运转情况,觉察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