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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75-202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江苏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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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20.20 A 0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175202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 Technique Standard for Intelligent Safety Supervis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21-12-2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 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 5 4.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 5 4.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 5 4.3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 7 4.4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2、 . 10 4.5 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 10 4.6 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 15 5 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 17 5.1 规定项 . 17 5.2 分项评价指标 . 17 5.3 数据动态考核评分 . 23 5.4 总评方法与评价结果 . 24 附录 . 25 1、工种. 25 2、工人不良行为类别 . 26 3、安全教育与培训类型 . 27 4、参建单位类型 . 27 前 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建科2019402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3、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南京傲途软件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京乐享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烽火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加信智慧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并锐、姜太平、王佳强、夏亮、龚自立、马小波、白玉贵、虎、李朝智、徐卓、韩啸虎、万粉燕、刘伟、熊德平、黄景、薛海涛、张超、金建雪、王宏军、赵锋 主要审查人:孙其珩,周 欣,芮 挺,龚永平,徐 照。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 1 总则 1.1 为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

4、智能化,规范建设工程智慧安监实施,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单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等智慧安监的建设、实施、评价。 1.3 智慧安监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1 智慧安监(Intelligent Safety Supervision) 通过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危大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及时有效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为责任主体、安监机构等提供安全隐患的动态研判、决策评估、监测预警等大数据服务,有效的提升管理效率。 2.2 智慧

5、安监平台 (Intelligent Safety Supervision Platform) 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的智慧监管集成平台和项目部的智慧工地集成平台,其中智慧监管平台为行业主管部门为实现智慧安监、辅助决策而建设的多种数据自动汇集、集成分析、多样展示的软件平台。智慧工地集成平台为项目部为实现数据自动采集、自动分析、事故预判而建设的施工现场数据集成与分析的软件平台。 2.3 人员立体定位(Personnel Spatial Localiza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定位,确定其在施工现场的空间位置,可以是具体区域、相对空间坐标、地理空间位置等。 2.4 防护设施状态监测(Guard

6、 Fence Alarm) 对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缺失、移动等状态。 2.5 危险区域接近预警(Danger zone approach warning) 对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进行在线监测,当人员接近时,通过声光等报警方式进行提示,实时传输预警信息。 2.6 工地扬尘监测(Monitoring of Sites Dust) 采用扬尘监测仪对施工现场的扬尘进行实时监测。 2.7 安全监测(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通过实时采集的安全参数,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态进行数据实时处理、分析、预警。 3 2.8 报警值(Alarm t

7、hreshold value) 对监测对象出现的异常或危险,设定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2.9 预警值(Waring Value) 设定接近报警值的一定范围的值。 2.10 数据看板(Dashboard) 是把相对复杂、抽象的数据,通过可视的方式,让人们更易理解的图形展示出来的一种软件界面,并支持远程网址链接访问该界面。 4 3 基本规定 3.1 本标准确定的数据交换应采用国际通用的 XML 数据标记语言或 JSON 串建立,数据交换可用 WebAPI 接口进行。 3.2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经理负总责、其它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参与的智慧安监组织机构,编制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效果。 3.3 智慧安监内

8、容应围绕施工现场的人、物、环、管等要素实施,包括: 表 3.3.1 智慧安监实施内容 实施项实施项 实施内容实施内容 现场安全 隐患排查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 施工现场隐患随手拍 施工现场移动巡检 人员信息 动态管理 项目人员动态信息管理 多媒体在线教育或 VR 安全体验 进出人员身份识别及在岗信息显示 人员立体定位 扬尘防治 在线管控 扬尘噪声在线实时监测 现场降尘自动降尘设备 远程视频监控 临边洞口 防护监测 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 防护设施状态实时监测 防护设施异常时人员接近报警 危大工程 安全监测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及资格在线实时认证 塔吊运行状态监测与防碰

9、撞 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监测预警 卸料平台超载自动预警 超危工程安全监测 深基坑状态自动监测预警 高支模状态自动监测预警 集成平台 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 5 4 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4.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1.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记录的内容至少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218-2017)要求。 2 所生成的检查单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要求,生成纸质检查单,所生成的检查单的右上角有二维码标识,通过扫码可读取检查单的内容及整改信息。 3 检查

10、单中存在的隐患,应包括隐患整改前、整改后的比对照片。 4 现场人员可通过移动终端对安全隐患进行抓拍,生成隐患单,并即时上传至系统。 5 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巡检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到达巡检点记录巡检内容,生成巡检单。 4.1.2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检查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可多人)、检查时间、检查单类型(一般记录、隐患整改、停工整改)、检查标准(按省标准、按JGJ59-2011、按扬尘防治标准、其它标准)、至少一条检查记录等。 2 检查单中的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照片等。 3 对于需要整改的检查单、隐患单和巡检单,应

11、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包括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结果、相关佐证资料等。 4.1.3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数据对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信息(包括检查单、巡检单)上传应包括:检查单编号、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单类型、检查内容。 2 智慧安监平台可通过检查单编号直接访问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该系统应以页面方式显示检查内容,且可浏览相关的照片。 3 当隐患整改完成后, 应推送整改信息, 包括检查单/巡检单编号、 整改实际完成时间。 4.1.4政府端的智慧安监平台可通过检查内容数据看板,对项目上的检查内容进行跳转查看,符合下列数据看板要求: 1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所有检查单信息及分析信息,包

12、括检查单数量、检查类型分析、整改情况分析。 2 通过项目编号和检查单编号可直接浏览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单类型、检查照片、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照片、整改审核人、审核结果、审核时间。 3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移动巡检点路线图及巡检内容,包括基于平面图或BIM模型的巡检点标识图。点击巡检点,可查看该巡检点的巡检内容历史记录。每个巡检内容,包括巡检时间、巡检人、巡检内容、是否正常、巡检照片、整改完成照片、整改完成人、整改完成时间。 4.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4.2.1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承包公司应对专业承包、分包公司、劳务公

13、司进行企业信息管理。 6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特种操作人员进行信息及资格管理。 3 对施工人员实现班组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4 对进入项目、离开项目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5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记录进出时间,并通过进出口的屏幕实时显示在场人员数据。 6 对施工现场人员所在场内立体位置进行记录。 7 对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奖惩信息、健康信息进行记录。 8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9 每个现场工作人员,均对应一个二维码,并可扫码读取该工人的相关信息。 10 对施工现场实现危险区域动态管理和危险区域接近自动报警。 11 对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进行自动监测,异常可后台预

14、警。 4.2.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所采用的智能安全帽对人员进行场内位置定位,其定位芯片可植入到帽体中,也可固定在安全帽上。 2 定位芯片防水防尘要求不低于IP66,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环境。 3 定位芯片至少每5分钟,需向后台发送人员定位信息。 4 进出口的人员信息显示设备可以为LED或LCD;LCD尺寸不小于40寸,亮度不少于800流明。 5 进出口闸机通行不低于30人/min,如采用半高转闸和全高转闸,应设立安全疏散通道。 6 危险区域可设置具有无线功能的感应设备,当人员接近时,应产生报警信息。 7 人员信息采集应采用公安部认证的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进行读取。 4

15、.2.3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信息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人员以身份证号为唯一识别码。 2 以总承包为主,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基本信息管理,至少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信用代码、参建单位类型、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参建方负责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3 人员信息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参建附录1)、所属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 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人员除人员基本信息外,需有资格信息,至少包括资格名称,资格等级、有效期限等。 5 进入项目和离开项目记录,应包括人员身份证号、进入或离开项目时间(时间精确到秒)。 6 人员进出现场考勤记录,应包括人员身份证号、

16、进入或离开现场时间。 7 人员立体定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以及施工现场相对位置,相对位置包括单体名称,所在楼层。若含经纬度信息,经纬度应采用CGCS2000坐标系或WGS84坐标系。 8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进行管理,应包括危险区域在施工现场的相对位置、类型。类型包括:斜坡施工区、高支模施工区、配电区、人员密集区、危险品区、地下施工区、相对封闭区、电焊作业区、特殊作业区、高处临边洞口区、其它。 9 对场内未佩戴安全帽工人的信息进行记录,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佩戴异常位置、事件发生时间。 10 当人员接近危险区域时,应记录具体涉事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危险区域信息、进入

17、和离开危险区域的时间。 7 11 工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至少应包括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代码、 不良行为类别 (参见附录2)、事件级别(轻度、一般、严重)、发生时间、事件描述、处理结果。 12 工人的奖惩记录至少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代码、级别(国家、省部、地市、企业)、奖惩时间、奖惩说明。 13 班组管理应有班组信息,班组成员信息。班组信息至少包括班组名称、所属单位代码、班组长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负责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1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至少包括培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时长(以分钟为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类型(参见附录3)、培训内容简述、参培人员身份证列表(以分

18、号隔开)。 15 工人的健康信息包括基本健康指标、重大疾病状况、既往病史、伤残情况等。 4.2.4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对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增参建单位时,上传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信用代码、参建单位名称、参建单位类型(参见附录4)、进场时间、参建方负责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手机号。 2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入职或离职时,上传该人员进入/离开项目时间,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单位代码、进入/离开项目时间。 3 当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间。 4 当需要查看在场人员详细信息时, 可通过在场人

19、员记录编号跳转至 在场人员看板 。 5 当需要查看当前在场人员定位情况,可通过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该项目的人员定位看板。 6 当有人员在现场存在不良行为、奖惩信息时,上传该信息,应包括: 身份证号,不良行为内容/奖惩内容,发生时间。 7 监督机构人员到现场抽查时,可对施工人员佩戴的二维码信息进行扫码浏览工人信息页面,至少应展示工人基本信息、安全教育信息、不良行为/奖惩信息。 4.2.5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数据看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专职人员信息:至少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照片、资质、姓名、职位)、特种人员(照片、资质、姓名、工种)、参建单位列表、班组列表。 2 劳务人员信息:劳务人员信

20、息(姓名、工种、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劳务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奖惩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含VR教育、在线教育);劳务人员年龄分段分析(-20,20-30,30-40,40-50,50-60,60-);劳务人员籍贯分析等。 3 人员定位信息:基于施工现场平面图、立体图或BIM模型的人员位置信息,各区域的人员数、危险区域接近预警历史数据。 4 人员考勤信息:可查看当日人员进出信息、当前场内不同工种人员信息、安管人员当日及当月考勤信息。 4.3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4.3.1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工地环境进行自动监测,至少包括PM10,并在工地上实

21、时显示,同时传输到后台。 2 可显示当天的扬尘监测数据(主要为PM10)进行曲线展示。 3 按日对扬尘监测数据(主要PM10)进行曲线展示。 4 支持远端设置PM10的阈值,阈值包括预警值和超标值。 5 当PM10到达设定的预警值时,应记录预警信息。 8 6 当PM10超过设定的超标值时,应自动启动降尘措施;支持远程启动降尘设备。 7 当降尘设备启动和关闭时,应记录启动关闭信息。 8 现场至少针对大门口冲洗台、作业面最高处、扬尘监测设备等地方进行实时高清监控,其中作业最高处的摄像头应支持云台远程控制。 9 对现场的监控摄像头数据进行远程读取、传输和显示。 10 现场有多路视频时,可单独显示,也

22、可多路同屏显示;摄像头视频应叠加对于监测点的工地信息字符。 4.3.2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扬尘监测设备中的颗粒物监测设备应具有计量认证;或颗粒物监测设备必须具有环保部门制定的检测单位证书或出具的产品使用报告;或第三方合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扬尘监测设备,支持无线传输;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应符合环保部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要求。 3 扬尘监测应遵循以下技术规范: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

23、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4 扬尘设备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占地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50000m2以下的建筑工地,应至少设置1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50000 m2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应至少设置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设置1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应设置在工地主要车辆进出入口;设置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其中1个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其余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 2)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m20 m范围内;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 300m500m范围内建

24、筑物平均高度在25m以上, 无法满足3m20 m的高度要求设置时,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20m30m范围内选取。 5 扬尘监测设备提供商应对设备进行维护,并记录维护内容。 6 扬尘监测设备,至少应包括PM10,可包括PM2.5、噪声、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且各参数满足如下要求。 表 4.3.2-1 扬尘监测设备参数 功能项功能项 参数要求参数要求 扬尘 PM10 扬尘测量范围:01000ug/m ; 分辨率:1g/m; 重复性:10%; 精度: 20% 测量更新:连续测量每小时监测时间45min;间断测量每 5 min测量一次,每次1min,每小时监测时间12min 采样流量:2.0L/min

25、; 具有加热除湿器,粒子切割器,抽气泵 大气温度 测量范围: -50125 精度: 0.5 分辨率: 0.1 大气湿度 测量范围: 0100%RH 精度: 2%RH 分辨率: 0.1%RH 风速 测量范围: 070m/s 精度: (0.3+0.03V)m/s 9 分辨率: 0.1m/s 起动风速:0.5m/s 风向 测量范围: 0360 精度: 3 分辨率: 1 起动风速:0.5m/s 配套显示屏 参考间距:P10 单色 参考尺寸:106cmx41cm,抱箍式安装 像素组成每个像素点内采用单色 1 颗 LED 发光管,具有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雷击等保护功能,同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

26、压保护功能 7 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8 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最低720p60fps输出;支持红外阵列,照射距离不低于120m;支持H.265压缩算法;支持多码流,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不低于20倍光学变倍的能力。 9 现场监控视频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 10 降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雾炮机、围挡喷淋。 11 降尘设备应包括降尘装置控制器和电磁阀,以实现自动降尘功能。 4.3.3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安装的扬尘监测设备应记录其所安装位置的经纬度(GCJ-02坐标

27、);或设备所在工地的相对位置。 2 扬尘监测设备的PM10监测数据分为两种,分别为PM10实时监测数据、PM10阶段监测数据;PM10实时监测数据为当前时刻的监测数据或最近1分钟的监测数据均值;PM10阶段监测数据为15分钟内的监测数据均值。 3 PM10实时监测数据的预警值为100g/ m, 达到预警值时, 记录预警时间和监测数据,并发送预警信号。PM10超标值为150g/m,达到超标值且最近国控点PM10小于150时,记录超标时间和监测数据,并启动降尘设备。 4 每记录一次PM10阶段监测数据,至少包括监测时间、PM10数据;(监测时间以后台系统的时间为准,以下同);每天从0点到24点的阶

28、段监测数据的均值为日监测数据。 5 当显示当天监测数据曲线时,相邻两个点的间隔时间最多60分钟。 6 远程监控视频支持HLS(HTTP Live Streaming)视频浏览。 4.3.4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平台对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PM10的阶段监测数据超标,应向平台传输超标记录,包括扬尘设备编号、超标类型(阶段超标)、超标时间、超标数据。 2 每日凌晨12点,应向平台传输当日的PM10日监测数据,包括 扬尘设备编号、日期、PM10日监测数据。 3 平台可根据输入的时间、监测指标、获取类型(该时刻的瞬间监测数据、该时刻最近的阶段监测数据、该时刻的当日监测数据)读取扬尘监测设备数据

29、。 4 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及扬尘监测设备的编号,查看扬尘数据看板,该看板至少包括当天的监测数据变化曲线、当月的日监测数据变化曲线、当前正在监测的各项监测指标的数值、当天预警次数、当天报警次数、当月超标次数。 10 5 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视频监控系统,可查看视频监控看板,该看板至少可看到视频监控数据(可列表,也可示意图显示)、同屏显示多路视频。支持根据摄像头设备号查看单路视频。 4.3.5 扬尘防治在线管控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扬尘监测数据看板 至少应显示: PM10的实时监测数据; 当日PM10的阶段监测数据曲线 (间隔最多1个小时) ;设定的预警值、超标值;指定时间段的

30、扬尘超标预警历史数据列表。若有多个扬尘监测设备,可切换选择。 2 远程视频监控看板 至少应显示:实时监控,可多路显示,可单路放大显示;结合施工图或BIM模型,显示远程视频监控安装点位的信息。 4.4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4.4.1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已安装的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发生移动(缺失)时,后台应有预警信息,现场应有明显标识,或有感应功能的预警传感器;或有声光报警装置。 2 当有工人接近缺失或移动的防护栏杆时,应向后台发出预警信息,并通过声光等方式进行当场提醒。 4.4.2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具化定型防护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31、规范(JGJ 80-2016)。 2 工具化定型防护预警模块,需内置电源进行独立供电,且工作电压不高于12V,且与栏杆之间有绝缘保护。 3 当工具化定型防护发生移动时,应向后台预警。 4 设备安装要求安装稳固,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易撞、易碰、气体腐蚀区域。 5 报警装置、传输和显示设备需满足温度范围在-4060下正常工作要求。 4.4.3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含预警模块的防护栏,应记录预警模块的安装位置,位置可以是经纬度、或楼层或文字描述。 2 防护栏缺失时,自动记录缺失的位置、缺失时间。 3 缺失的防护栏安装到位后,应记录恢复状态,包括恢复的位置、恢复的时间。 4

32、 当有人接近不安全的防护栏杆时,应记录预警信息,包括位置、发生时间等。 4.4.4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台可通过项目备案号,查看临边洞口状态看板,通过施工平面图,显示防护栏杆预警装置工作状态;若当前无任何缺失状态,工作状态为正常;若有缺失,工作状态为部分缺失。所有装置未正常工作,工作状态为不在线。 2 通过看板可浏览人员接近缺失或移动后的预警次数及预警信息。 4.5 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4.5.1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所采用的身份识别设备应支持远程传输与下载人员身份照片信息。身份识别符合要求后方可

33、对设备进行操作,且向后台传输操作人员信息,并在线实时验证资格信息。 11 2 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3 对多个塔吊,应采用防碰撞技术,并可显示防碰撞实时状态。 4 当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的运行状态出现预警、报警时,应实时记录预警报警信息。 5 对卸料平台的载重进行实时监测,当超载时,产生并向后台传输预警信息。 4.5.2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既有塔机升级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时,不得损伤塔机受力结构,不得改变塔机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2 产品的电子元器件应符合相对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规定要求。金属材料等应选用具有保证产品

34、使用时的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质。 3 起重机超载保护装置的设置符合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GB 12602)规定要求。 4 产品各部件的结构应紧凑,符合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 16894.21)中规定的安全防护和电击防护要求。 5 产品在下列工作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200C +600C; 2)相对湿度:90%(+200C); 3)海拔高度:2000m; 4)电源电压:95 VAC 264 VAC; 5)电源频率:50Hz 60Hz; 6 对于塔吊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时,其参数至少包括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

35、行行程等。 7 对于塔吊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时,所产生的报警信号,至少包括超载(超力矩)报警、群塔作业报警、超风速报警、非正常离线报警(塔机监控系统离线时塔机在作业)、高度、幅度、回转限位报警。 8 卸料平台发生超载时,应在卸料平台有声光报警装置。 4.5.3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应有设备编号、安装位置。 2 特种操作人员信息识别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特种人员类别、关联的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3 报警信息至少包括设备编号、操作人员、时间、报警级别、报警类别、预警内容;预警级别为一般预警、严重警告、紧急。 4 塔吊的各项监控数据,

36、由各设备厂家平台确定,但至少支持传输至后台且支持图形化方式展示。 4.5.4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平台对接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后,应传输安装信息,包括项目备案号、设备类型(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安装时间、安装位置。 2 当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后,应传输识别结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4.5.5 机械设备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以查看塔吊数据看板,绑定的塔吊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塔吊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塔吊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

37、、塔吊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塔吊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塔吊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12 2 可以查看 施工升降机数据看板 , 绑定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其资质信息 (含照片) 。施工升降机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施工升降机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施工升降机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施工升降机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3 可以查看卸料平台数据看板,可当日监测曲线、按照时间段查询历史运行曲线数据、预警报警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4.5.6 超危工程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坑工程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

38、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物、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道路。 2 深基坑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表 4.5.6-1 深基坑监测内容表 监测内容 监测仪器 备注 支撑轴力 轴力计、振弦采集设备 自动化必须 深层水平位移 固定测斜仪、柔性测斜仪、 便携式测斜仪 建议自动化 表面水平位移 (包含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周边建筑、 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 全站仪、激光位移计 半自动化必须 或自动化 地表竖向位移 全站仪、水准仪、静力水准仪 半自动化必须 或自动化 内应力 应力计、振弦采集设备 自动化必须 建筑物倾斜 倾角计 自动化必须 建筑物沉降 全站仪、水准仪、静力水准仪 建议自动化 地

39、下水位 水位计 自动化必须 建筑物裂缝 裂缝计 建议自动化 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 全站仪 半自动化必须 或自动化 立柱竖向位移 全站仪 半自动化必须或自动化 周边管线及 设施竖向位移 全站仪、水准仪、静力水准仪 建议自动化 坑底隆起(回弹) 全站仪、水准仪 建议自动化 13 3 采用自动化监测时,应满足设备全时在场监测,并对所监测的参数实现自动采集和自动上传;采用半自动化监测时,设备按需在场监测,可通过手机端对设备进行设置,并对设备采集的数据自动读取或录入后上传至后台。 4 深基坑测量频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观测时间为地下工程结束,或者由设计方确定。 5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

40、,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6 采用基坑工程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应自动采集并根据所需频次传输监测数据。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选用智能型全站仪、激光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竖向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或静力水准等方法进行量测;深层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固定式测斜仪或绞盘式自动测斜仪等设备实现自动化量测;支护结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钢筋计、混凝土应变计、表面应变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锚杆和土钉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测力计、钢筋计、应变计或锚索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地下水位

41、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渗压计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地下水位监测孔埋设应采用专用水位管;倾斜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倾角计、智能型全站仪、静力水准仪等设备进行量测; 裂缝宽度自动化监测可采用裂缝计或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 7 对高支模进行监测时,每500m2至少布设监测点5处,实际监测点数量应结合高支模专项方案及保障安全情况下,增加监测点。每处监测点包括支撑结构的荷载、位移、倾斜三种测量值,位移的布设点体现挠度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立杆基础的沉降量监测。其布设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结构的监测点宜布设在荷载较大、自由边中部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对于长宽比较大、荷载较大、计算变形较大和内力变化显著的

42、部位,应增加监测点。当有连墙件与稳定的既有结构做可靠连接时,可适当减少监测点。 支撑结构的立杆轴力监测点宜布置在立杆可调托撑与主楞之间,轴力计与立杆、面板或楞梁间应保持紧密接触,接触面应平整以保证接触均匀。 支撑结构的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点应在高大支模的不同高度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竖向间距宜根据水平剪刀撑高度布设,但不宜大于 6 米;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宜量测水平面上两个相互垂直方向的位移变化。 立杆基础的沉降监测点宜布设在支架的四角、设计荷载较大、基础承载力较低的部位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 1015m,且每边不少于 2 个。在基础条件变化处及支架搭设形式变化处,宜增加监测点;

43、当基础稳定可靠时,可适当减少测点。 8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高大支模工程的规模、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阶段等因素确定;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混凝土浇筑期间监测频率不宜低于每分钟2次/min。初凝期间监测频率可以减少为5分钟一次。 9 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应采用监测项目的累积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可参照下表或由专项设计方提供。 表 4.5.6-2 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参考表 监测指标 限值 荷载 设计的计算值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 1.5 倍 位移 水平位移量 12mm;沉降量 10mm 14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 1.5 倍 4.5.7 超危工程安全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44、传感器应满足量程、测量精度、分辨率、灵敏度、动态频响特性、长期稳定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2 传感器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标定、校准或自校。 3 传感器的类型及参数参考表如下: 表 4.5.7-1 传感器类型及参数参考表 传感器名称 参数参考要求 激光位移传感器 量程:0-50m 精度: 1mm 分辨率:0.1mm 供电:电池供电 通讯距离:1km 接触式位移传感器 综合误差:优于 0.5%FS 量程:根据需求选取, 输出信号:振弦或数字信号 应变传感器 测量范围:1500 分辨率:1 工作温度:-2080 轴力(反力)传感器 灵敏度(%FS):0.08 非线性度(%FS): 直线

45、:1;多项式:0.1 综合误差(%FS):2.0 高精度倾角传感器 量程:-15-15 灵敏度:0.001 测量轴:2 轴 倾角计供电方式:电池 通讯方式:无线 低精度倾角计 量程: 90 灵敏度:0.01 测量轴:3 轴 倾角计供电方式:电池 通讯方式:无线 4 应采用电池供电,电池应有反接、过热、过放保护的功能。 15 5 外壳结构应该防护等级应在IP67以上,并具有适合现场安装的结构形式。 6 应经过校准、标定或自校,且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7 基坑监测仪器包括基站、采集设备和传感器。采集设备采用无线通讯,电池供电,采集设备要采用低功耗设计,数据采集设备

46、均具备设定加报阈值,发送加报数据的能力,并具有远程唤醒的功能。基站应具有正常通讯信道和应急信道,可以和其他低频监测项目共用。无线通讯的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信号接收能力,信号接收强度优于-120dBm。 4.5.8 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记录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安装记录,包括安装部位、安装时间、拆卸时间、传感器编号、监测对象。 2 应保存深基坑及高支模的预警报警信息,包括传感器编号、预警报警时间、预警报警内容。 3 监测参数数据格式及保存由各设备厂家确定。 4.5.9 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深基坑监测数据看板,切

47、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个部位,可选择不同部位查看。 2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次监测,可选择不同次序查看。 4.6 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6.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展示与分析 1 展示监督检查、企业检查、项目检查信息; 2 对隐患排查内容进行分类分析; 3 检查内容整改闭合情况分析; 4 可通过二维码查看检查单、隐患单、巡检单内容(含照片等资料)。 4.6.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内容展示与分析 1 展示当日进出人员数据、展示当天进出人员数量曲

48、线; 2 展示参建单位、班组信息; 3 可通过二维码浏览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奖惩记录、安全教育信息、健康信息等; 4 至少对劳务人员年龄、工种、籍贯进行分析; 5 对安全教育进行分类分析; 6 可浏览安全教育信息及影像资料; 7 按日、按月统计安管人员在岗信息; 8 展示当前人员立体定位信息; 4.6.3 扬尘管控远程监控内容展示 1 展示当前扬尘监测数据、最近的国控点监测数据及偏差; 2 展示当天的PM10的监测曲线; 3 按日展示最近1周、最近一个月的扬尘日监测数据; 4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预警、报警次数; 5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设备、视频信号在线率; 6 实时浏览现场监控视频。 1

49、6 4.6.4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内容展示 1 显示当前临边防护的状态; 2 浏览临边防护监测历史监测数据。 4.6.5 危大工程安全监测内容展示 1 展示塔吊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2 展示塔吊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3 展示塔吊当前的运行状态; 4 展示塔吊历史报警预警数据及分析; 5 展示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6 展示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7 展示施工升降机当前的运行状态; 8 展示施工升降机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9 展示卸料平台当前的运行状态; 10 展示卸料平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50、; 11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2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3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4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7 5 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5.1 规定项 5.1.1 项目应建立必要的智慧安监实施团队,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5.1.2 智慧安监实施过程应覆盖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1.3 项目应依法依规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 5.1.4 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数据依照本标准要求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数据动态考核,并持续稳定运行。 5.2 分项评价指标 各项目的智慧安监评价指标分为五个部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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